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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查个贪官有多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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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23-2-4 15:00: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陈寅恪祖父陈宝箴是1895至1898年的湖南巡抚,三年任内的最大业绩是使湖南的维新变革走在了全国的最前面,朝廷上下、国内国外,无不为之瞩目。他到任之初,为推动改革,首先从整顿吏治入手。他深知各级官员的腐败风气如果不导之入正,什么改革也办不成。所以陈宝箴雷厉风行,抓住典型,很快罢免了劣迹多端的常德知府文杰,以及府县以下昏墨不称职的官吏,先后察劾二十余人。

尤其长沙府幕僚任驎一案,情节曲折而又出人意表。陈宝箴到任之前,已有人参奏该任的诸多罪状,朝廷诏令确切查明。经详查后,陈宝箴奏报朝廷:“查任原籍江苏宜兴县,在湘游幕多年,广通声气,植利营私,湘省繁要州县刑幕,类出门下及为所推荐,否则多无敢延聘。以致奔竞之徒趋之若鹜,即谨厚之吏,惧其吹求,亦不敢不曲意周旋。似此气焰薰灼,实为湖南官场之蠹。”因此奏请“即行勒令回籍,不准逗留”。此一奏章写于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十二月三日即获批准上谕:“臬幕任,在湘盘踞多年,广通声气,又附名各省保案,蒙捐指省,著即行勒令回籍,不准逗留,并著陈宝箴查明该员保案,咨部撤销。”

于是右铭(陈宝箴字右铭)继续查勘此案,对所参任与已革同知合伙开钱铺、典当多处,家赀至数十万金一事,经查明,所开典当均系他人经手,各典号共存银约合五万六千余两,尚无“二十余万金之多”。至于所参以任之名附入台湾清赋保案,后经吏部将其案撤销云云,右铭说“细查亦无实据”。还有“以二百金拜门”一事,“亦无实据”。最后右铭在复查后的奏章中对此案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写道:

窃为任在湘多年,以一人而兼府幕、臬幕,握通省刑名要枢,又复广收门徒,荐往州县,既自使人畏威,又欲使人怀恩,气焰熏灼,不问可知。乃犹以数万金合股,并分存省城内外典当植利,不止毫无检束,实为幕友中所罕见。但既经勒令回籍,不敢逗留,似可邀免置议。所荐门徒,贤否自不一律,如有浮薄不谨之人,自当随时查核,分别留汰。其查出合伙本赀及分存取息各项,共合银五万数千两,除汪姓曾经取息之通裕存钱三千串,去留听其自便外,余仍照旧分存,恭候谕旨遵行。至邬同寿现既辞出府署,又未在湘省作幕,候补通判现署凤凰厅同知刘钺,既经查无劣迹,又属尚堪造就之员,拟合仰乞恩施,一并免其置议。

可知这是一个极其温和合理的处置方案,既未轻置,也绝无加码,为案主任还作了不少澄清,尤其避免了根据不确的牵连,而且朝廷已经再次批准了陈宝箴的奏报。

不料事有蹊跷。陈宝箴上述《查明幕友任等参款折》,写于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三月二十五日,不久他就收到了直隶布政使王廉四月十六日所发印电,其中写道:“请飞递湖南抚台:‘臬幕任无甚劣迹,所病者骄蹇耳,逐之足矣。若籍其家,未免太甚,千万不可。’”而此印电,竟是湖北巡抚谭继洵转寄的。

陈宝箴立即在四月二十八日附片奏报此一事态,指出王廉曾“任湘臬数年,又护理巡抚数月”,对湘省吏治情形并非无所知,却说任“无甚劣迹”,实在“不解其何心”。而任案所涉赀财,“入官与否,尚不可知”,王电已有“若籍其家,千万不可”字样,可见其欲护任“唯恐不力”。为此右铭在此附片中对湘省“吏治之坏”的严重程度,又作了进一步的陈述:

伏查湘省近年,官幕朋比,声气把持,几无复是非邪正之辨。苟非置得失毁誉于不顾,将不能去一贪渎之夫,进一气节之士。吏治之坏,盖有由来。臣到任数月,稍事激扬,即私相指目,以为怪异,诟议横生,动以声势报复相恫吓。不谓谣啄纷纭而外,竟至以忿竞不平之鸣,直斥其非,遥相禁制如王廉者。假如任赀财奉旨竟饬入官,臣自当钦遵奉行,不能曲如其意,党同之患,更复何如?

最后陈宝箴说明,他和王廉仅在湖北见过一面,素无往来,因此其印电,与友朋规诤的义涵毫不相干。考虑到近来的习气与“湘省积重难返”的情形,对于王廉“敢于党私背公,悍然颠倒是非之处”,他“不敢不据实上陈”。
     
  
        

谁知王廉在托请湖北巡抚代转致陈宝箴印电的同时,他还请托时任直隶总督的王文韶具折代奏,其电文为:“湖南巡抚陈宝箴查办臬幕任一案,嫉恶已甚,未免失中。廉与陈宝箴昔年同官两楚,故发电规劝之,初不知陈宝箴业已复奏也。乃陈宝箴竟已印电请托入奏,殊非意料所及。廉生平不事请托,而遽以此加之,部议之轻重不必计,一时之心迹不可不白,抄录原电,请具实代奏。”王文韶是当年起任湖南巡抚时保奏陈宝箴“可大用”的最知右铭之人,两人友谊非比寻常,没有想到这次他却扮演了一回“据情代奏”的角色。

而且不仅代奏,还加有自己的按语:“臣复加查核,事关藩司大员自明心迹,不敢壅于上闻,谨将原电照录,恭呈御览,伏乞皇上圣鉴。”并把王廉致陈宝箴的印电一并进呈。以王文韶身任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的举足轻重的地位,上此一折,其影响可以想见。而王廉这位直隶藩司大员的手段,也真是了得:为事不关己的任驎一案,湖北巡抚代寄印电,直隶总督代奏电文,可知右铭当时面临的风险有多大,其整顿湖南吏治的努力有多难。

幸好光绪皇帝当甲午战败之后,头脑还算清醒,在批理两方的奏折时,他站在了湖南新抚臣一边。“不干己之事,辄用印电请托,殊属不合”的王廉,受到了“即行革职”的严厉处分。王文韶则“降三级留任”,处分的也不轻。
有意思的是,王文韶事后在日记中所作的自我反省。他写道:

事后追思,固由一时识力未到,亦因为避怨起见(恐不为代奏,而部议降革,将以为不肯援手也),致成此祸,在我得此薄责,正可借以自警,而介挺已矣。甚矣,处事之不可不慎也。

介挺是王廉的字,其原稿还有“出乎情理之外”、“失之过刻,有伤国家元气”等语,王文韶已经封发,后觉不妥,才又追回折匣,删去上述字句。他说:“及今思之,若非去此数语,更不知若何责备也。吁,亦险矣哉!”

王文韶也感到是“险矣哉”!那么在陈宝箴,又何尝不是“险矣哉”!只不过这一个回合右铭胜利了,这得力于他的果断和胆识,也得力于他推行新政整治腐败吏治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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