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万历年间,徽州府爆发了一场民间骚乱。这场骚乱规模不算大,动静却不小,前后持续时间将近十年,将当地百姓、乡绅乡宦、一府六县官员、江宁巡按、巡抚乃至户部尚书与当朝首辅都裹挟了进去。大明官场特有的规则,使得从中枢到地方、从官僚到平民的诸多利益集团各怀心思,彼此攻讦、算计、妥协。朝廷决策如何出炉,地方执行如何落实,官场规则如何运作,利益之间如何博弈,在这个案子里纤毫毕现,形成了一幅颇具象征意义的晚明政治生态图谱。有意思的是,这一次骚乱的起因,既不是天灾所致,也不是盗匪所扰,追根溯源,竟是一位学霸做数学题闹出来的......
《明史》记载:“明土田之制,凡二等:曰官田,曰民田。……军、民、商屯田,通谓之官田。其馀为民田。”
“盖古之所谓均田者,因人而授之田,而无不耕之夫。顾赋有定籍,法不可以尽坏;人有定业,势有难以遽夺。是未可行也。今之均田云者,无亦欲因田以平其赋,使无不税之田乎?”——章潢《均田论》
1)赋役合并,将田赋、徭役、杂役分摊在田亩上,即役归于地、量地计丁、计亩征收;2)里甲十年一轮改为每年编派一次; 3)赋役征收解运事宜由人民自理改为官府办理(这个在剧里帅家默和邓思齐争论运送脚费处有提及);4)赋役各项普遍用银折纳。
洪武元年(1368)正月初四日,明太祖在南京称帝,建国号“明”。因为田籍一事关系重大,刻不容缓。同月十三日,即派遣国子监生周铸等一百六十四人前往苏、松各地核田亩,定赋税。明太祖谕中书省臣日:兵火之后,郡县版籍多亡。而田赋之制,不能没有增损。征敛失中,百姓必然生怨。今欲经理,以清其源,不能超过限度损害百姓。养政在于养民,养民在于宽赋。今派周铸等人前去各地核实田亩、定其赋税。又告诉周铸等人“经理田亩,必须据实奏报,不要重复以往的弊病,安自增损,曲徇私情,以害吾民。否则,国法难容。
洪武三年(1370),户部曾经奏请皇帝下令惩处苏州府镇守官员亏欠应缴税粮三十余万石的罪行。其实,明太祖对于人民缴纳不了税粮的困苦情形是了解的,因此他就下令将他们欠缴的秋粮305,800余石统统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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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3 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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