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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鬼神文化展示的五大文化主题
虽然佛教起源印度,但是在印度文化中,鬼可没有在中国这么大的关注度和地位。
中国古代鬼神文化分为神话、仙话、鬼话、怪话和方术五个大类,它们各自聚合了众多的故事原型,展示了五个较大的文化主题。
中国古代神话“旧的信仰无从蜕尽,新的信仰又不断产生”。原始初民对于自然神灵的崇拜大都保存下来,转化成新的形式。比如,民间所信仰的最高神“玉皇大帝”,就源于殷周时期对天的崇拜。殷周时期人们崇拜天,把天作为至高无上具有人格意志的主宰,形成了“上帝”、“天帝”的观念。后来,从道教那里借来了“玉皇”的名号,又附和民间传统的生辰行迹,形成了这么—个统驭三界的大神。由于统治者文化、宗教加工与民间巫风三大势力的渗入,古代的神话成为一个不断更新的开放性系统,信仰的偶像形式虽有变化,但信仰的总体框架并没改变。
仙与神虽然区别明显,但仙来源于神,神也是会死的。李养正在《道教概述》中曾说,“仙与神有所不同,大抵天神是执政管事的,如人间帝王和下属官吏;仙则是不管事的散淡人,犹如人间的名士和富贵者”。尽管理论上可以对神与仙加以区别,但民间把它们看成一回事,统称神仙。
中国古代有大量的精怪故事,我们称之为怪话。“精怪”包括了精和怪。“精”是事物变成的精灵,按照“物老成精’传统观念,事物存在的时间一久,就会具有某种灵性和神通,最常见的就是化形祟人。“怪”则是妖怪,原本是指自然界的一些弄不清原因的异常现象。古人认为这些现象的出现会给人带来灾难,因而是很可怕的。二者结合就形成精怪,早期的精怪是害人的,到了明清时期,文人的笔记志怪中才大量出现善良美好的精怪。
鬼神文化的第五大类是通神术。包括占卜、修行、法术、梦幻,祭祀等等。在各种通神的途径中,梦幻是很,重要、很普遍的一种。古人对作梦不理解,认为睡觉时,人的灵魂就离开了身体到别处去游玩,梦境就是灵魂在别处游玩的经历或是神鬼的启示。
祭祀也是沟通人与鬼神的一种手段。“祭者,际也’,“祭”有交际的意思,即人与所祭祀的对象进行交流。孔子说,“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就是说在祭祀时要诚心诚意,好比神就在眼前一样,与神进行心灵的交流。
根据中国鬼神崇拜的实际,不只是孤立地研究神话,而是把神话、仙话、鬼话、怪话和术话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考察,就会骤然发现,中国的古代鬼神世界里,天地是无比广阔,风光是无比的绮丽,这里也是民族精神的宝库之一。
基本特征
我国的鬼文化在原始社会的土壤中萌生,同时随着中国的历史发展也经历了一个不断丰富、变异、更新的过程。纵观整个过程,我们发现中国的鬼文化由于其形成背景的特殊性,在总体上也呈现出与其它地域的鬼文化根本不同的突出特征。
(一)家族宗法制的长期存在使中国的鬼魂观念与祖灵观念紧密结合,从而给中国的鬼文化留下了鲜明的宗法烙印。
家族宗法制在西周确立之后,作为中国社会结构的基本细胞,以不变应万变,贯穿于中国社会三千多年,对中国的意识形态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我国鬼魂观念受其影响,在西周前后曾发生过质的变化。从殷都废墟中发掘的考古资料看,西周之前的殷人的鬼神观依然存在着多种崇拜的倾向,日月星晨、风雨雷电、山川河流都有灵魂,均具备降灾降福、佑人害人的功能。不仅如此,在殷人看来,父母及祖先的亡灵和自然界的其它神灵一样也经常无端做祟,危害后代。“贞祖辛祟我”、“贞妣己祟帚好子”,这里亡故的考、妣和祖考、祖妣无端做祟,和其它天灾人祸具有同等的意义。
周代以后,随着家族宗法制的确立,亲祖之灵作祟的提法逐步消失。因为在周人心目中,祖宗之灵是以“敬德保民”为己任的,他们不仅品德高尚,而且是亲族子孙道德行为的监护者,绝不会无缘无故作祟,危害子孙,干违背道德的事情。随着对祖宗亡灵作用的美化,祖先崇拜在各种崇拜中逐步占据了重要的位置,出现了祠祭、家祭、墓祭等多种多样的对祖先的祭祀形式,特别是宗庙、祠堂作为祭祖的重要场所,其营建构造逐步受到重视。《礼记·曲礼上》有所谓“宗庙为先,厩库为次,居室为后”的说法,即诸侯、天子营建宫室,要首先建宗庙。与之相适应,在宗庙、祠堂内逐步出现了各种复杂的祭祀活动,“月祭”、“四时之祭”等。除此之外,对那些无主孤魂,以防其作祟,在郊外临时设坛进行“招魂致祭”。在漫长的古代社会,与祖先崇拜相连的祠庙建筑、墓地建筑广布于中国各地,组成一个文化传播的大系统。至今为止,我国有关鬼的小说、戏曲、美术、舞蹈等所涉及到的人、景、物,大都与祖先亡灵、宗庙、祠堂、墓地有着密切的联系。由于祭祖活动的经常化、祭祖形式的多样化、祭祖意识的普遍化,使得中国鬼文化带上了浓厚的家庭宗法特色,使之显著区别于西方及其它地域的鬼文化。
(二)道教的广泛流行,使中国的鬼文化呈现出道巫合一、鬼、神、仙相通的特点。道教是以老庄的哲学为理论基础,以民间巫术、神仙方术为主要内容,并吸收部分儒学、佛学思想综合而成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宗教体系。它自东汉中叶产生,至今已有近两千年的历史,在中国文化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对我国古代社会的许多方面发生过深远的影响,其中对中国鬼文化的影响尤为显著。
我们知道,民间巫术作为道教的重要来源之一,它在原始社会后期就已产生。巫是人与鬼神之间的中介者,能降神、解梦、预言、祈雨、医病、占星等,是古代社会不可缺少的职业。先民以为疾病是有鬼附体,需用巫术加以祛除,由此有符咒驱鬼的法术。道教在很大程度上承袭了依仗巫术祈福禳灾的思想。在封建社会中期,随着“巫”走向衰落,道士代替了巫的大部分职能,如主持丧葬仪式、驱鬼求平安、超度亡灵等,成为操纵鬼文化活动的重要角色,由此造成了中国古代社会道巫合一的局面。
此外,道教还吸收老庄哲学中“神人”、“至人”、“真人”轻举独往、逍遥世外的思想,迎合人们渴望飞升成仙的心理,构筑了一个完整的神仙谱系。据不完全统计,道教诸神共计430位之多。诸如:菩萨、玉皇、玄女、财神、门神、灶神、海神、关帝、城隍等,还有众多行业神,如:铁匠崇老君、染匠崇梅葛仙翁、乞丐崇罗祖大仙等。至于鬼谷子、张天师、许真君以及人们常说的八仙更是妇孺皆知。通过对道教经典《道藏》的研究,我们发现,道教的神仙有一个突出的特点,即有名、有姓、有形、有质、有情、有欲,并有一部得道成仙的生活史。道教的这种创造神仙的思维方法,极易给普通世人造成一种错觉,即人死本为鬼,但只要得道便可由鬼或变神或变仙,由此导致了中国鬼文化的鬼、神、仙相通,混杂不分的特点。
(三)佛教的传入使中国固有的地狱观念呈现出丰富多彩的特点。佛教在公元前后传入中国,经三国、两晋至南北朝而隆盛,它对中国鬼文化的影响突出表现在“地狱观”上。与中国固有的冥界观念相比,佛教的地狱突出“狱”的特点。即刑罚世间之人,无论生前贵贱贫富,死后其鬼魂均要到阴间地狱接受冥王的审判,这无疑为进入阶级社会后,伸冤无门的中国百姓提供了一种心理解脱的手段。佛教的地狱数目之多,为其它宗教所不可比拟,且极为混乱,大致有根本地狱、孤独地狱、十八层地狱等。每类大的地狱又包括众多的小地狱。每种地狱内皆有多种多样的刑具,让亡灵在此以生前行为的善恶进行或轻或重的制裁,而且还有以阎王为首,佐之判官、鬼吏、鬼卒的一整套管理地狱的官僚体系,所有这些是我国上古幽冥世界观中不曾有过的。后来佛教的地狱观念吸收了中国早期幽冥观中“地下九层说”的某些因素,并与中国的官吏体制相结合,创造出汉化的“十殿阎王”。“第一殿:秦广王蒋;第二殿:楚江王历;第三殿:宋帝王余;第四殿:五官王吕;第五殿:阎罗王包;第六殿:卡城王毕;第七殿:泰山王董;第八殿:都市王黄;第九殿:平等王陆;第十殿:轮转王薛”。各殿阎王职责分明,分管着阴间的各类事宜。可见佛教地狱观与中国固有的冥界观念互为补充、互为依靠,共同构成了中古以后我国庞大复杂的幽冥世界体系。
(四)儒学作为传统文化的主流,因其推崇“忠孝仁义”的做人原则,受其影响,中国的鬼文化呈现出浓厚的伦理至上性特点。
儒家对鬼神的存在持怀疑、疏远的态度,孔子认为应当“敬鬼神而远之”,“未能事人,焉能事鬼”。但另一方面,儒家对与鬼文化有关的丧葬、祭祀活动又给于高度的重视。针对这一现象,有人认为,从根本上讲,儒家承认鬼神的存在。这种看法在一定程度上有其合理的一面,但需要指出的是,儒家之所以对丧葬、祭祀等鬼事活动给予高度的重视,其目的不完全在于事鬼神,而在于以此为手段来增强人们的忠孝仁义观念,巩固尊尊卑卑的等级制度。曾参的“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正是这一思想的集中表现。儒学创始者及后世继承者正是以“民德归厚”为出发点,将“忠教仁义”的伦理观念注入纯属于巫术、仪式范畴的鬼文化活动中。随着宗法制度的日益巩固,儒学对丧葬、祭祀的讲究更是到了繁文缛节、甚至不近人情的地步。历代有关丧葬之礼的阐释、论著汗牛充栋,对孝子贤孙在丧、祭中表现出来的惊人的推崇更是史不绝书。《礼记》一书便是对丧祭活动进行完整归纳的代表作之一。这种把丧祭活动制度化、规范化、义理化的做法,客观上极大地推动了鬼文化的发展,同时又使中国的鬼文化带上了浓厚的伦理至上性的色彩,由此构成了中国鬼文化显著区别于其它鬼文化的又一重要特征。
社会作用
由于中国鬼文化的上述突出特点,使得它一经产生,便对中国古代社会的经济、政治、思想文化等各方面发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即使在当今社会,鬼文化对社会生活的作用也俯首可见。由于篇幅所限,本文只对其作用的主要方面择其要而述之。
(一)鬼文化的发展,导致厚葬之风久盛不衰,使得大量财物被浪费,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
作为厚葬的标本,有陕西临潼骊山脚下的秦始皇陵,有咸阳北原和洛阳北邙山上那一座座栉比鳞次、气象恢宏的汉代陵墓群,有北京的地下宫殿,有河北的东陵、西陵。人死了千方百计厚殓丰葬,把珍贵的金银珠宝、绫罗绸缎,以至把陶俑、活马、活人塞进坟墓里陪葬的事,中国历史上比比皆是。在帝王厚葬之风的影响下,一般达官、显贵也相沿成习,竞相效仿。《潜夫论.浮侈篇》对东汉贵戚、豪门厚葬的情景作了生动的记载:“今京师贵戚,郡县豪家,生不极养,死乃崇丧,或至刻金缕玉,儒梓梗楠,良田造茔,黄壤置葬,多埋珍宝、偶人、车马,造起大冢,广植松柏”。与厚葬之风相适应,便是葬礼的隆重繁琐。西汉重臣孙光死后,送葬时羽林孤儿诸生共400余人挽送,车辆达万余乘,道路皆举哀以送丧。霍去病死后,送丧时武帝发属国玄甲军阵送行,从长安一直摆到茂陵。厚葬在漫长的中国封建社会构成了严重的社会经济负担之一。《晋书·索琳传》云:“汉天子即位一年而为陵,天下贡献三分之一,一供宗庙,一供宾客,一充山陵。”即新皇帝即位一年后,要从每年所得的贡赋中拨出三分之一来修建皇陵。
(二)无论是上古神治、人治合一时期,还是后来人治、神治分离阶段,鬼文化的盛行都极大地影响了中国古代的政治生活。
在上古人治、神治合一时期,“鬼”凌驾于一切政治之上,鬼神的意志直接体现在政治行为上。例如,黄帝即是华夏部落集团的首领,同时又是部落中最大的巫师。传说他“合鬼神于西泰山上,驾象车而六蛟龙,毕方并辖,蚩尤居前,风伯进扫,雨师洒道,虎狼在前,鬼神在后,腾蛇伏地,凤凰覆上,大合鬼神作为清角”[7]。后来他与蚩尤逐鹿大战,参战者除华夏部落集团各氏族外,还有四方的鬼神。在神治、人治分离的过渡时期,鬼神对社会政治的裁决权仍然表现的十分重要,这从殷商社会可以清楚地看到。“殷人尊神,率民以事鬼,先鬼而后礼”[8]。国王事无大小,都必需请示鬼神而后决。
而代表鬼神发言的是巫史,巫偏重鬼神,代鬼神发言用筮法。史偏重人事,代鬼神发言用卜法。国王的行为须征得巫史同意方可。到了神治、人治分离后,鬼文化对社会政治的影响虽然不再具有直接性、决定性特点,但它仍然从思想上、精神上间接地发挥着影响作用。如,历代统治者利用祖先崇拜来维护王族地位的神圣性,调和统治集团的内部矛盾等。佛教传入中国后,其因果报应的鬼文化观念作为政治的补充手段,更是有效地钳制了下属劳动者的思想,起到了维护封建基层政权的作用。
(三)历代围绕鬼神有无问题所展开的争论,构成了中国思想史的重要内容。在中国思想史上,形神关系的争论持续了数千年之久,神灭即无鬼,构成了无鬼论。神不灭即有鬼,构成有鬼论。自春秋战国到汉代,围绕形神关系问题曾有过长期的争论。墨子以杜伯鬼魂射杀周宣王、庄子仪鬼魂杖杀燕简公等历史记载为依据,强调鬼神无所不在,主张敬祭鬼神。庄周用气的聚散来解释生死现象,强调“精神生于道,形本生于精,而万物以形相生”[9]。孔子则主张敬天法祖,敬鬼神而远之。稍后一些的荀况则直接否认人死为鬼。汉代桓谭、王充借烛火之喻否定灵魂不死说。到魏晋南北朝时,随着佛教的传入,神不灭论广泛流行,神形关系的争论遂掀起一高潮,无神论者范缜写出《神灭论》名作,提出“形神相即,形质神用”的哲学思想。隋唐之后,形神关系的争论依然存在,时有交锋。正是在上述思想论证中,“生”、“死”、“形”、“神”等概念逐步成为中国哲学的基本范畴,仅此可见鬼魂问题在中国思想史上的地位。
(四)鬼文化的存在与发展对包括文学创作、美术、雕塑、音乐、舞蹈、戏曲等在内的中国古典文化艺术的各方面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从文学方面讲,一方面随着丧葬、祭祀等鬼事活动的进行,出现了与之有关的墓志铭、祭文、吊文等文体,另一方面许多文人学士以民间鬼故事为基础创作了大量鬼神志怪作品,诸如:《搜神记》、《灵鬼志》、《幽冥灵》、《封神演义》、《西游记》、《聊斋志异》等。作者在其作品上借鬼事言人事,以辛辣的笔锋对世态炎凉,人间善恶给以淋离尽致的揭露。不仅如此,诸如“鬼哭狼嚎”、“鬼斧神工”、“神使鬼差”等鬼文化名词,也早已融入我国文化的大血脉中。从艺术方面讲,鬼文化对中国的美术、雕塑也都产生过广泛的影响。《钟馗捉鬼图》、《张天师骑虎镇邪》,民间年画中广为流行的《镇宅门神图》都是鬼文化观念的反映。敦煌莫高窟、云岗石窟、龙门石窟的有关鬼文化的雕塑更是不胜枚举。除此之外,中国的许多音乐、舞蹈都直接来源于上古人类巫祝祭祀鬼神的仪式活动。
综合以上三方面的论述,我们可以看到,鬼文化作为我国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形成既有社会经济的原因,也有认识论、心理学的依据。它一经形成,受传统文化大背景的影响,便呈现出与其它地域的鬼文化的不同的诸多突出特点。又在上述种种特点的作用下,对中国古代社会的经济、政治、思想、文化等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一\鬼的种类.
在正法念经所记载有三十六种之多,今介绍如下文:
1、食气鬼——凡是身体虚弱,或病重的人,应有人守护,否则为此类乘机而入,吸取其气,人就会死亡。
2、食法鬼——常于世人劝善之处,闻说善法,就会觉得不饿。
3、食水鬼——常在阴沟或水边,以水为食。因此,幼小孩童,不宜在阴沟或水边游戏。
4、食血鬼——常在屠宰场,或杀鸡杀鸭杀蛇等一切杀生之屠家,或牲畜肉类市场的黑暗处,以血为食,尤喜食人血。对于妇女的月经更感兴趣,故妇女要特别注意,卫生巾要妥善处理,不可乱弃,免结鬼缘。
5、食吐鬼——喜欢与饮酒的人亲近,崇其酩酊大醉,伺其呕吐而饱食恶气。
6、食粪鬼——经常潜于堆粪黑暗之处,食其粪气。
7、食唾鬼——喜欢亲近有吐痰习惯的人,每闻咳嗽声及痰喘囗唾之声,非常高兴,伺其唾痰而食之。
8、食发鬼——喜食婴儿胎发与此婴儿结鬼缘。因此,每于男女婴儿第一次剪胎发,不可因为方便随意乱丢,应当妥为处理。成人之头发,尤其是未婚女子的的秀发,此鬼最喜。打理头发当于室内,并以火焚化,免为鬼食,结上不善鬼缘。
9、无食鬼——经常寻找不着自己所吸食之物,常会感到饥苦难受。
10、希鬼——专门希世人为恶,此种鬼的精神就会感到满足。
11、食肉鬼——专门吃动物死臭的尸体传染毒菌。因此,对于动物死尸,不可乱抛于垃圾桶或水沟、脏乱之处,以免鬼食。
12、食小儿鬼——此鬼吸其小儿之气血,因此,小儿入晚即回家,出外必须与大人同行。
13、伺婴儿便鬼——此鬼对婴儿之便,甚觉香美,时常窥伺,希得食婴便,与此婴终身结缘。所以,为人父母者,必须将婴便收拾于厕所内。
14、伺便鬼——专门吸人类之大便热气。因此,人类不宜在有露天便池及破露的厕所上大便,以免结此鬼缘。
15、食人精气鬼——专门伺候有病苦的人,生命垂危时,吸取人之精气。
16、火炉烧食鬼——伺于火炉食物,吸其食物气味。
17、炽燃鬼——生前为人时,瞠心太重,死后入炽燃鬼类,经常感到烈火中烧之苦。
18、食香鬼——专门喜欢亲近身上有涂抹各种香气的女人,吸其香气,喜崇妇女作邪恶。
19、地下鬼——专门居住于地下洞穴或黑暗之处,尤其阴湿地方。久之渐生疫气,不利于人类生活。
20、疾行鬼——于夜以身靠墙而横行,足不着地,顷刻千里。
21、护身饿鬼——其身体貌俱黑如锅底。喜亲近衰败人家,常爱崇懒惰妇女,不为灶事,以便栖身于冷灶之内。
22、针口饿鬼——肚大喉细,口如针孔,遇饮食不能下咽,饥火中烧,痛苦不堪。
23、神通鬼——此为鬼中之精灵,专门假借人之灵气,说神话,做鬼事,诱惑世人入迷崇邪,渐离人道,而行鬼道。
24、欲色鬼——此鬼常与好色之徒亲近,崇人邪淫,而鬼得食淫污之物,遇人怀孕,鬼缘投胎,生为人,男喜贪淫,女则为妓,以淫乱人道。
25、住海渚鬼——此鬼常住海水中之小沙洲,伺机取其替代。
26、使执杖鬼——地狱中之一切鬼吏,专执目杖,对犯鬼执行刑罚。
27、住不净巷陌鬼——凡是小巷陌弄,脏乱不净、污浊不堪,臭秽不能令人居住之处,是此类鬼所居之处。
28、住冢间食热炭土鬼——多住墓地,尤喜居古墓。吸食地上土炭热气。
29、树中住鬼——此鬼多居住木中或树下,有时显其灵异,使世人愚迷,而呼之曰树神
30、住四交道鬼——此鬼喜住各处交通旁之阴暗或危险之处,专戏弄心中有恶之人,走失迷路及车祸。
31、旷野鬼——此鬼居于无人旷野之地,平原及山坡,森林山谷均有之。
32、食风鬼——常于夜间出来,吸纳腥风而为食。
33、食火炭鬼——专火炭之气而食。
34、食毒鬼——凡地上之各种毒气,均喜吸其而食。今日世人多用瓦斯,应妥为处理。
35、罗刹鬼——此为恶鬼的总名,黑身朱发绿眼,极其凶恶。女性恶鬼的总称为罗叉私常现为最美丽的妇女,为人不识其为恶鬼。
36、杀身饿鬼——此鬼多系自杀而生,专门寻找机会,助人愚迷而行各种自杀。
二\鬼的习俗
地狱之门“鬼门关”,让关押的鬼类出来自由活动,直至七月结束才回归地府。因此,民间便盛行在这段时间对死去的亲人进行拜祭招魂,烧冥钱元宝,纸衣蜡烛,放河灯,做法事,以祈求祖宗保佑,消灾增福,或超度亡魂,化解怨气。
许多人都不知道中国“鬼节”的由来,实际上,“鬼节”源自佛教“盂兰盆会”。相传释迦牟尼的弟子目连尊者在未得道前,父母双亡,他十分思念自己的母亲。等到修成之后,他便用天眼通察看地狱,寻找自己的母亲,结果发现母亲已堕入饿鬼道,食物入口,便化为熊熊烈火,苦不堪言。目连很心痛,便去向师尊释迦牟尼请求解脱之法。释迦牟尼训示道,由于你母亲生前罪孽深重,死后堕入饿鬼道,万劫不复,如要解脱,非你一人之力可为,须集合众人力量,方可化解。于是目连历尽艰辛,广集僧众比丘,于七月十五日做了一场盛大的法会,超度地狱亡魂,终于使母亲脱离苦海。
盂兰盆是印度梵语。“倒悬”的意思,本来这个节日与中国的中元没有关系,但刚好中国本土宗教道教的中元地官赦罪日也在这一天,于是“盂兰盆会”的故事与中元相融合,并加入许多中国化的元素,比如与儒家的孝道思想结合,形成了具有教化作用的中国民间传统节日——中元鬼节。
中国的鬼文化源远流长,在原始社会,人类崇尚万物有灵思想,《礼记•祭法》载:“大凡生于天地之间者皆曰命。万物死曰折,人死曰鬼。”到后来,鬼的概念越来越清晰地从万物有灵论中分化出来,形成独特的文化,构成了庞大的鬼魂体系,如地狱、冥君、十殿阎王和判官、黑白无常、牛头马面、孟婆等冥吏,并集中反映在民间的习俗、节日和鬼故事里。
关于鬼节祭祀的鬼魂,一般分为两种:
一种是恶鬼,就是非正常死亡的鬼,比如杀死、溺死,烧死,吊死等鬼魂,民间称为枉死鬼。恶鬼是鬼魂思想中出现较早的概念。它是原始人类对死亡恐惧的直接反应。原始人对凶死者的鬼魂是相当恐惧的,往往对其进行不同的丧葬仪式,沿及至今,民间还有凶死者不得轮回转世而成孤魂野鬼或打入枉死城永世不得翻身的说法。这类鬼怨气最重,常常出来为祸人间。人类进入文明社会后,又在恶鬼里加入了道德观念,即生前造下罪孽或做过昧心事,死后也要打入恶鬼行列。佛教“盂兰盆会”主要就是超度这些恶鬼,让其减轻罪孽,化解怨气,从而减轻痛苦。
还有一种,就是所谓的“善鬼”,主要是死去的祖宗和亲人,这类鬼魂祭祀是祖先崇拜的体现。在原始社会,善鬼的概念与恶鬼是几乎同时出现的,人们认为,与自己有血缘关系的鬼魂非但不会害自己,而且还会在冥冥之中成为本氏族或后代的保护力量。这种思想对中国鬼文化的祭祀和丧葬习俗有很深远的影响,比如清明节和鬼节的祭祖活动,通过仪式,招回死去亲人的鬼魂来享用祭品,并祈求鬼魂保佑和降福。
中国的鬼节与西方的鬼节“万圣节”不同,现代的“万圣节”几乎变成了一个特殊意味的狂欢节,其本身也并不具有缅怀先祖的功能,而中国的中元鬼节,则更具有严肃性和孝教性,并产生不少禁忌,比如在鬼节里,不能独自一个人去河边,以免被溺死鬼拖下水,而成为它的替死鬼;做工程的,这一天不能开工奠基,商店和工厂也不选择在这一天作为开张日子等等。
中元鬼节的活动习俗,人们最熟悉的莫过于招魂祭祖、做法事道场和放河灯三项了。
这里的招魂不同于人刚死的招魂,后者是人死之后,为了使其魂魄归于尸体和墓穴,不至于游离在外成为孤魂野鬼而进行的仪式。前者的招魂则更加世俗化和具有亲切感,是对死去亲人的深情呼唤。祭祖一般在招魂后开始,各地的习俗都不一样,但大部分都有设祭祀酒菜、点香燃烛、烧纸钱等仪式,在祭祀完毕,全家人方可食用祭祀用过的酒菜。
做法事道场,佛家就是“盂兰盆会”,这场超度胜会是佛家普渡众生思想的具体展现,往往办得极为隆重,高僧云集,场面浩大。还往往在期间请戏班上演有关冥界神鬼故事的大戏,比如《钟馗嫁妹》、《白蛇传》等,颇得农村群众的喜爱。
第三项便是放河灯了,这项古老的习俗大约起源于南北朝梁武帝时期,当时只是僧人在放生池里放河灯,后来流传到民间。成为人们表达对死去亲人的思念,对活着的人们祝福的美好习俗。每当中元节的夜晚,人们用纸扎成荷花灯,金鱼灯、小鬼灯、观音灯、元宝灯等各式彩灯,顺流而下,星星点点,闪闪烁烁,把整条河面装扮得美丽如诗。可惜的是,到了现在,除了少数民风古朴的乡镇,人们已经很难看到放河灯的活动了,这些美丽的画面也只能留在记忆里。
中元节的其他习俗,还有跳钟馗、发平安米等,很多地方都有自己独特的活动。
中元“鬼节”又称“孝子节”,因为佛家的目连救母,本来就是个孝子故事,巧的是道教的中元地官舜帝也是一个大孝子,加上我国儒家一向注重孝道,百德孝为先,所以使中元鬼节蒙上了浓浓的孝教色彩。孝德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之一,而佛家的盂兰盆会,也是华夏民族博爱、仁慈精神的体现,在这两点上,作为中国传统节日,中元鬼节无疑具有其积极意义。
鬼道众生,非常多,不止于上述三十六种。因其鬼界,所受之果报不同。
三\其它
摒弃对鬼文化的偏见
商代的文化是帝王文化,而这种帝王文化的主要特征就是“鬼文化”,在殷人心目中,一切都有各自的神,而天帝则是万物的主宰。为了向这些神祈福,殷人绞尽脑汁,用一切可能的方法祭祀神灵。与此相关的是宗庙的建筑和厚葬的风俗,都反映出殷商民族的强烈鬼神意识。
对于丰都打造“鬼国京都”主题公园一事,大家应该抱以客观的态度。一个工业基础薄弱,农业发展潜力不大的贫困县,发展旅游业势在必行。
丰都作为中国历史上著名的鬼城,它所保留的文化古迹和独特的鬼城文化,都是传统文化中宝贵的文化遗产,后人理应妥善维护、发扬光大。但优秀的地方民俗文化为何被人们误解,甚至遭到各方的批评,应该引发地方政府的思考。
曾到过丰都的游客抱怨:“鬼国神宫到处都是恐怖场景,参观完后想赶紧离开,不想再看。”阴司街上到处销售测字排卦、鬼怪故事等非法书籍。以鬼教人、惩恶扬善的思想并没有得到传播,这与维护和发扬传统文化的宗旨相去甚远。
“下笑世上士,沉魂北丰都”是诗人李白游览丰都名山“鬼城”之后留下的诗句,向世上之人昭示一个关于生与死、来与去的人生道理。
相传从汉代起,阴长生和王方平两人曾先后在丰都县名山修道成仙,白日飞升。到了唐代,有人误将“阴”和“王”两人的姓连在一起,成为“阴王”,再讹传为“阴间之王”。
经明清小说的渲染,鬼城仿阳间司法体系,营造了一个等级森严的“阴曹地府”,以惩治生前作奸犯科者。虽阎王判官小鬼是传说中的虚妄,但其惩恶扬善的社会教化功能又为人们所称道。
历朝历代的人们在名山上修建了阴阳界、奈何桥、十八层地狱等众多景点,并根据道、佛、儒教的学说,塑造了大量的人、鬼、神的形象,把人不能在阳间实现的愿望和理想以及种种恩怨都放到阴间解决。他们相信善恶之人存在因果报应,生死轮回,教化活着的人多做好事、行善积德、造福人类,来世方能转世升天。
好的文化创意能创造巨大的财富。如何用鬼文化做好文章,就看重庆和丰都当地政府如何把握好这个尺度。
倘若失败,谁来为七亿元的“鬼城”负责?
近日,“重庆投资7亿元打造丰都鬼城”的消息引起广泛关注。据新华社报道,许多网友和当地群众认为投入巨资“装神弄鬼”不值,会助长封建迷信;丰都县有关方面则表示,巨资投入主要是为了当地旅游业发展的需要。《重庆晚报》报道,文化部某副司长在重庆说,他不认同对丰都花7亿元修鬼城的批评,“有人说鬼不好,但是《牡丹亭》、《杜十娘》,还有钟馗,都是鬼文化,重庆把全国的鬼文化集中,以川剧为基础,就能成为品牌,全国人民都会来看。”
关于“挺鬼”和“打鬼”的报道一时间成为争论焦点。有人说,拿鬼说事,不仅欺骗自己,还会助长封建迷信,污染社会环境。也有人说,打造一个鬼主题公园,并不是什么浪费之举,而是一个很有创意的举动。我们向来缺乏的就是这种创意。
或许关于是宣扬封建迷信还是弘扬传统文化的争论不会有尽头。但有一点是必须要问的:倘若投资失败,谁来为7亿元的“鬼城”负责?
花巨资建造的人造景观,在全国不是没有,甚至可以说,不光有而且有一大批。但是这些当初出发点很好的决策,到头来如何了呢?相对于成功者的寥寥无几,失败者却比比皆是。人民网前年报道过的《海南人造景点为何败多成少?》可为先鉴。南山、博鳌、鹿回头都是闻名中外的优秀旅游景点,但不为人知的是,在海南还有许多本可与它们一同风光的人造景观却在门庭冷落中被人忽略和遗忘。东郊椰林、西游记城、灵山游乐园、海口崖州古城等都曾在美丽的设想中建成了,但结果却是在艰难中支撑甚至基本已退出旅游舞台。
许多依靠“设想”建成的人造景观,一旦失败,谁来担责任呢?好像没有听说。一些政府部门的“内在逻辑”是:建成了,是政绩;失败了,是市场行为,与政府部门无关。报道中丰都县旅游局副局长古小弘说:“重庆交旅集团准备投巨资开发丰都旅游资源,重点打造名山景区,使其提档升级。投7亿元发展旅游产业这个说法,其依据是名山景区改造项目业主单位重庆交旅集团的规划。”那么,重庆交旅集团是个什么性质的企业呢?据报道中称,“是重庆市政府直属的国有投资公司,实质上是一个覆盖交通旅游行业的投融资平台,在投融资方面履行着部分政府职能。”这不由得让人想问一问:如果投资失败,谁来担这个责任?由“公司”承担,还是由“国有”承担?
当然,我们都盼着如果这个项目上马,会取得巨大成功,会对当地经济起到促进作用。我们也非常希望恰如文化部那位副司长所说的,“全国人民都会来看”。但是,这种结论是基于什么做出的呢?市场调研显示“全国人民都会来看”?以往经验显示“全国人民都会来看”?还是脑袋一热、一拍脑门,“全国人民都会来看”?懂点逻辑学的都知道,“全国人民都会来看”的前提是全国人民都对鬼文化感兴趣,但这符合事实吗?
随口讲讲“全国人民”是不妨事的,但若以此类设想和一厢情愿为依据,投入几个亿的巨额资金,则让人有点提心吊胆。如果投入几个亿的巨额资金到最后是有人负责的,那么这样的投入也是可以的;但若失败了无人出面、找不着由谁负责,则最是让人有点提心吊胆。
浅谈中国的鬼及鬼文化
鬼,又称鬼魂、亡魂、亡灵、幽灵、幽魂,被一些人认为是死亡后所留下的的灵体。先给鬼下个定义,便于后面的解说。鬼的起源是在何时呢?这个只能说原始社会就有了,至于确切时间那就不知道了。原始社会对天地鬼神的祭祀基本上都源于对未知的恐惧,通过祭祀这种方式以减轻对未知的恐惧。至于先有对鬼的祭祀还是先有对神的祭祀这个目前还没答案。我所知的是在龙山文化时期已经有祭祀神灵的仪式了。不管哪种动物对死亡都有种本能的恐惧,而对于有高度智慧的人类来说这种恐惧更加剧烈。因此,鬼及祭鬼便产生了。
原始社会的鬼可能比较单一,在形态和种类上而言。这跟社会的发展水平还是有关系的。随着宗教的产生,鬼这个群体丰富了起来。最明显的例子就是地狱产生并完善了,比如地狱有十八层,层层都是鬼的世界,俨然就是一个鬼的帝国。人间有的,地狱也有,甚至于鬼也能娶鬼生鬼,这或许就叫“鬼中鬼”吧。
上面谈了一些跟鬼有关的内容,但这些还不能说明鬼文化是在何时成形的?原始社会的祭鬼仪式应该算是鬼文化的雏形,但仅仅是雏形还是不够还需要发展。在春秋战国时期,对于祭鬼仪式开始有了文字记载,但是很简单,对于仪式的具体过程还是不甚明了的。所以说在春秋战国时,我们还没形成一个稳定的鬼文化。道教作为本土宗教,它的生长泥土则较混杂,不仅有道家的思想还有巫蛊、方士等的内容。至东汉末,道教的派系已经明确。而在道教的文化中,神文化是比较健全的,而鬼文化则相对简单,这跟它的教义有关。随着佛教的传入并与本土文化融合,佛教中的十八层地狱体系逐渐被人接受。更因为本土文化的强融合性,使得道教的鬼文化与佛教的鬼文化融为一体,于是就形成了中国的鬼文化。
对比日本的鬼文化,我们能发现中国鬼文化的特殊之处。日本的鬼是指青面獠牙,会掠夺和吃人的怪物,还有地狱的狱卒、牛头马面和饿鬼道的饿鬼等。而人死后的鬼则称为亡魂、亡灵。这明显是佛教对鬼的阐释,可见佛教对日本文化的影响之深。
除却宗教意义,中国的鬼文化更深入人心。人心之鬼,佛教称为心魔。然而单单把这个“鬼”称为魔显然不太合适。中国有成语叫“鬼计多端”和“诡计多端”,这两个词都是形容人狡诈,阴险。其出处一个是清《三侠五义》一个是明《三国演义》,有很多人认为“鬼”应该写成“诡”。其实这种纠错的意义不大,因为前者更说明了人心之鬼具有普遍性。鲁迅也曾写过关于鬼的文章,他写了两种鬼:无常和女吊。无常和女吊有很大不同之处。无常可算是地府的狱卒,俗称“钩魂使者”。一个人再鬼在他手里还是没辙,只能乖乖地做钩上的真鬼。他的尽心尽责完全就是一副人民好公仆的模样。而女吊就不同,在日本而言就属“怨魂”了,她显示了弱者不屈的抗争,至死不逾。从上可见中国的鬼文化有多么深入人心,可以说是已经达到了“人中鬼,鬼中人”的境界了。所以说“伟大”不是想出来的,是人民创造出来的,连“鬼”都不例外。
解密中国鬼怪文化:为什么女鬼比男鬼多
中国古代的神鬼小说到蒲松龄的《聊斋志异》时达到一个高峰,其中女鬼更是神采各异。美丽的鲜花可以幻化为花妖,小蜜蜂可以化成绿衣女子,白豚可以幻化成美女白秋练,甚至乌鸦、小老鼠和猪婆龙都可以变成美丽的少女……
山东大学教授马瑞芳曾在央视《百家讲坛》栏目揭秘《聊斋》,大讲鬼故事,使《聊斋》又一次风靡神州。马瑞芳表示,蒲松龄笔下女鬼可爱、美丽、柔和和忧愁的形象已经广为人知,凄婉美丽的人鬼之恋也被影视多番利用。而在马瑞芳看来,蒲松龄的天才和灵性尤其表现在他为女鬼立传上,基本上有四大类型。
传统型贤妻良母
马瑞芳认为,很多人在看蒲松龄的《聊斋志异》时,常把目光放在敢于冲破世俗礼教的女鬼身上,但实际上蒲松龄塑造的恪守妇德、尊老相夫和贤慧能干的女鬼依然个性鲜亮。
《罗刹海市》中的龙女奉父母之命与才子马骥结合,郎才女貌,琴瑟甚笃。马骥因念双亲,龙女深明大义,助马骥归养双亲。待儿女长成,又送他们认祖归宗,并写了一封抒情诗般的长信给马骥,倾吐她“此生不贰”的忠贞。龙女在婆母殡葬时,披麻戴孝临穴尽哀;在女儿思亲时,突然降临抚慰。龙女对夫为贤妻,对翁姑为孝妇,对儿女为慈母,温柔凝重,风雅多情,既有刻骨铭心的夫妇之爱,又有孝养双亲的大义,是位优美、娴静、幽雅的贤妻良母。
智能型女中豪杰
女中豪杰历来都为文学家们津津乐道,《聊斋》中塑造的女鬼有数百之多,其中也不乏女强人。
最让马瑞芳赞叹的女鬼中的商场强人是《黄英》中的菊花精黄英。
马子才爱菊如命又自诩清高,他同黄英、陶生姐弟因菊而结为好友。
黄英不光是菊精,还是一位出类拔萃的企业家,她边教导仆人边经营菊花,卖出好价钱后又扩大再生产,买田盖房。嫁给马子才后,将两家房舍合而为一。马子才认为卖菊致富是俗事,自己吃软饭很羞耻,黄英则认为勤劳致富无可非议,继续扩大生产。
马瑞芳认为,黄英用自己的聪明才智改变了男人占经济主导地位的格局,同时还能与夫君平等相待,显示了女中豪杰的胸襟。
马瑞芳告诉我们,除了经济领域的女强人,《聊斋》中更多的是口才伶俐、见识高雅的女鬼。《狐谐》写狐女同一群书生舌战,宛如孔明舌战群儒。
席间,陈氏兄弟以言语轻薄狐女,狐女巧妙地将陈氏兄弟的名字“所见”、“所闻”嵌入句中,调笑说:“马生骡是臣(陈)所见,骡生驹是臣(陈)所闻。”那群书生中有一个叫孙得言的,这时跳出来为陈氏兄弟助阵,出上联骂狐女的丈夫万福:“妓者出门访情人,来时'万福',去时'万福'。”狐女立刻巧妙地接了下联:“龙王下诏求直谏,鳖也得言,龟也得言。”孙得言也败下阵来,这场唇枪舌剑以狐女大胜而告终。
悖于常情的奇女子
《聊斋》中的女鬼比较多的是悖于常情的奇女子。马瑞芳认为,其中最成功也最为蒲松龄钟爱的,当属婴宁。
婴宁是个爱开玩笑的狐女。当王子服向她表示保存花是为对拈花人相爱不忘时,她还故作惘然,干脆要折一巨捆花送王子服。王坦率地剖白自己对她乃夫妇之爱,她偏要天真地问有什么不一样?王子服只好说夫妻要同床共枕,婴宁随即回答:“我不惯与生人睡。”
马瑞芳说,表面上看婴宁像个傻大姐,实际上她装作不懂王子服的痴情,正是为了让王子服把爱表达得更热切。她还把夜共枕席的话,变成一句大白话“大哥欲我共寝”说给母亲听,令王子服大窘,实际上,她的母亲是个聋子,根本听不到她这样说,只是让王子服手足无措。
婴宁给人最深的印象是爱笑。结婚拜堂都被她笑得不能俯仰。
马瑞芳说:“她几乎把封建时代少女应遵守的一切祖训全打破了。而她面对男性时,依然收不住笑,自由自在地笑:笑不可遏,忍笑而立,复笑,不可仰视,大笑,狂笑欲坠,笑又作,倚树不能行……真是任性而为,她是人间真性情的化身。”
不过,婴宁的结局却很悲惨,当婴宁巧计惩罚了隔壁的色狼,连县令都原谅了她的恶作剧时,她的婆母却狠狠教训了她,说她简直要丢尽王家的脸面。于是,婴宁再也不笑了,即使故意逗她笑,她也不笑。马瑞芳说:“蒲松龄写婴宁落笔即笑,一路笑去,终于以在鬼母坟前大哭收煞。这是封建礼教对自由性情的戕害,妇德的强大阴影终于噬没了笑姑娘!”
巾帼雅士风采
文人蒲松龄自然要卖弄文才。于是,他的笔下就多了不少精通琴棋书画、诗词文赋的女鬼。
其中最让人感伤的就是《连琐》中女鬼连琐。连琐姑娘虽然已死多年,但仍以诗来寄托幽恨:“玄夜凄风却倒吹,流萤惹草复沾帏。”当痴情书生杨于畏为她续上“幽情苦绪何处见,翠袖单寒月上时”,她便义无反顾地出来与这个风雅之士相会。马瑞芳表示,连琐同杨于畏的爱非肌肤之爱,胜肌肤之爱,蒲松龄写出了两位诗人志趣相投的爱。
《白秋练》中白豚精白秋练也是因为听到慕生清吟而患上相思病的,当她与慕生相见时,仍然用诗句同慕生谈心:“为郎憔悴却羞郎。”
当慕生应她的要求,为她吟“王建罗衫叶叶绣”重复两遍时,居然使她立刻病好了。她同慕生谈命运,用的是李益诗“嫁得瞿塘贾”;她给慕生治相思病,用的也是诗:“杨柳千条尽向西,菡萏香连十顷陂。”
马瑞芳表示,诗歌对于白秋练而言就像是充饥的饭、治病的药一样重要。
有的女鬼精通音律,长袖善舞。宦娘生前就爱音乐,死时只有两个遗憾。一个是心上人温如春未娶,一个是自己未练成的琴艺。于是,这位女鬼一方面挖空心思撮合自己心上人温如春同喜爱音乐的良工结合,另一方面则苦练琴艺。当她在古镜下现身后,就出现了音乐家互相切磋的高雅场面:温如春为宦娘曲陈琴法,宦娘为良工绘筝谱十八章。宦娘磊落大方又喜爱音乐的形象让人印象深刻。
解谜:为什么女鬼比男鬼多
俗话说,画鬼容易画人难,因为鬼虚无缥缈,没有一定之规。不过中国人心目中的鬼,却有着生动的形象,他们是长发飘飘的聂小倩,是深情款款的杜丽娘,是笑语盈盈的婴宁……与这些善良、美丽的女鬼相比,男鬼就显得比较苍白。为什么中国有个性的女鬼多?中国著名民俗学家、鬼文化研究专家徐华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解答了这个疑惑。
女鬼爱憎分明,男鬼毫无个性
徐华龙分析说,中国女鬼具有美丽、贤惠、正直、善良的性格特点,还有敢怒敢言,爱憎分明,不达到目的誓不罢休的决心和勇气,这在女鬼性格中占据很大地位,与男鬼截然不同。“女鬼的代表人物,如传统戏剧《王魁负桂英》里的敖桂英。她爱憎鲜明,决不含糊。为了帮助心上人王魁赴考,即倾囊相助,而一旦情郎负心于我,移情别恋,就是变成鬼也要索取他的性命。这种爱得深沉,爱得不顾一切的性格,只有在女性鬼的身上反映得非常突出。”
“其实中国的男鬼也不少,从绝对数量上讲,男鬼应远远多于女鬼的形象,但总的来说,都没有女鬼那么强烈的、那么个性鲜明的东西。如水鬼、城隍、赌鬼、讨债鬼、无常鬼等。《聊斋》里的席方平、王六郎等也是不错的男鬼,但比起女鬼来说知名度比较低。”徐华龙解释说。
是女性对社会反抗,还是满足男性性幻想?
徐华龙认为,女鬼有这样的性格特征,是女性对男性社会抗争的结果。
“在中国的传统文化里,女性往往是生活的配角,不被社会所重视,无论女性有怎样的才干,也无论她们如何帮助男性,但是她们所获得的是不公平的待遇。这就是女鬼具有强烈的反抗性的根本社会原因和心理原因。”
“还有另外一个原因,这与中国社会的男权主义有关,女性往往是男性所十分希望知道的对象,特别是在女性身上发生的事情,尤其值得关注。就像各种各样的艺术作品,女性是非有不可,而纯粹讲男性的故事就不那么令人神往一样,在民间故事里,女性作主角会引起大家的注意。再说,女性在社会生活里,又经常扮演着懦弱的被男性所欺负的角色,因此更容易得到人们的同情,这样的形象就能够让受众产生好感,由此发生共鸣,也特别容易使得在男性社会里的男子产生各种各样的非分之想和关于性的幻想等等。”
最早的鬼是动物鬼,元代以后女鬼才越来越多
中国最早的鬼并不分男女,而是动物形象--动物鬼。原始社会,人们以狩猎为生,相信万物有灵,因此认为人死后会变成某种威猛的动物。
后来,鬼开始有了人形,“若有人兮山之阿,被薜荔兮带女萝”,屈原塑造的美女“山鬼”更像是山神,它代表了一种自然的力量,此时,神和鬼是不分的。后来,鬼和神逐步分家,能造福人类的变成了神仙,而带来厄运的变成了鬼。
随着佛教的流传,民间信仰中鬼的形象越来越丰富:人死后要过奈何桥,经过阴司审理,进入六道轮回,投胎转生前要喝“孟婆汤”遗忘前世,钟馗是判官,后来又有了阎王和地藏王菩萨……
徐华龙研究发现,元明清时期,鬼故事迎来了文化创作的高峰,从元曲中的《倩女离魂》《牡丹亭》,到清代袁枚的《子不语》、蒲松龄的《聊斋志异》……
经过文人演绎后的大批美丽女鬼就此出现,并且在民间广泛流传。
相关背景
女鬼背后的有趣点滴
中国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女鬼故事呢?有关历史学家的深入剖析可以让我们看到一些有趣的东西。
梦遗与女鬼故事的关系
古人认为梦是灵魂的出游,梦中所见的死者即是死者的亡魂,这种观念跟鬼故事的产生有非常密切的关系,而女鬼来找男人又跟男人特有的梦遗现象有关。依照古人的观念,“梦中出现的陌生女子”很容易被解释成“来路不明的女鬼”,而在小说里,男人与女鬼交欢后,“精液淋漓,身体日渐羸弱”的说法,很可能就是对梦遗的文学描述和担忧。
中国人“补”的观念
中国的女鬼除了与男人的梦遗现象有关外,也跟中国源远流长的“滋补”观念有密切的关系。在《列异传》里有一则《谈生》说:一个女鬼在与书生好合三年后,腰部以上都已长肉,腰部以下仍是枯骨。而《夜谈随录》里的《周瑜庙枯骨》则说:一个女鬼在和男人几度春风后,她枯骨的眼眶里也开始长出肉来。与男人交欢的次数越多,“长的肉就越多”,这样的情节显然是在反映古代“精气为物”的观念--男人的精液可以“肉白骨”,女鬼找男人是为了“采阳补阴”。
“冥婚”习俗的文学化
如果将古代小说里到阳间来引诱书生的女鬼放在一起,会发现她们最大的共同特征是“未嫁夭亡”,而且系出名门。这么多未婚女鬼在死后出来找男人的故事,不得不让人想起中国民间特殊的冥婚习俗。
中国人认为人死后若得不到祭祀,易沦为孤魂野鬼,而这正是未嫁夭亡女子的困境。为了不使她们沦为孤魂野鬼,遂有冥婚的产生--父母不忍女儿的灵魂在冥间漂泊无依,就以冥婚的方式为她找个夫家,让她永世得享夫家阳世子孙的祭祀。女鬼故事可以说是“冥婚”这一文化理念的投影,因为父母不为她们安排冥婚,女鬼只好“自力救济”,自己出来找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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