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大多数飞行员都曾有过在空中遭遇UFO的经历,可在航空业界,这样的遭遇总是因“不可能发生”而被隐瞒下来,这已成了航空业界不成文的规定。 战斗机也好,民航机也罢,或是小型飞机、直升飞机,或是航行路径有限的私家飞机,无论是手握哪种飞机操纵杆的飞行员,在空中遇到奇怪飞行物体都不是低概率的事情,只是,飞行员的这类经历不会全部公之于众。
飞行员看见UFO
那么,UFO现象是怎么被世间广泛知道的呢?其开端要追溯到肯尼斯·阿诺德事件。1947年6月21日,肯尼斯·阿诺德驾驶一架螺旋桨飞机,飞行在华盛顿州莱尼尔山附近高度2900米的上空时,忽然发现飞机侧方有一道耀眼的闪光,仔细一看,九个闪闪发光的圆盘形物体排成一列,极速飞过。 5年后的1952年7月14日,纳什和福坦巴里两位经验丰富的飞行员驾驶着一架泛美航空公司的飞机,当飞机飞到位于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东部的切萨皮克湾上空时,目击到了奇怪的飞行物体。与肯尼斯·阿诺德事件和罗斯威尔事件——描述的大致相同,两人所见的飞行物形状酷似碟子,因次被称为“ 飞碟”。事件发生后,他们随即向航空公司以及军事当局提交了正式报告,并启用了“飞碟”这一新名词。
必须强调的是,军事当局发布了接受纳什和福坦巴里的报告,而且承认了有关泛美航空公司职员目击到不明飞行物体这一事实。与此同时,军方设立了飞碟研究计划,纳什和福坦巴里的报告也被载入研究课题蓝皮书中。创建飞碟研究课题蓝皮书的初衷目的有二:一是为了科学分析UFO数据,查证UFO对国家安全构成威胁的可能性;二是探究UFO的实质究竟是什么,以及如何定位这一研究对象。然而,直到1969年研究计划终结时,在公开场合,美国政府都对UFO的存在问题一直持否定态度。
由于政府及军方否定了UFO,航空业界也随之被这一谨慎气氛所笼罩,进而闭口不谈有关UFO的事件。不久,逐渐形成了一个奇怪现象——UFO的目击紧密联系着诚惶诚恐的心理状态,飞行员们心照不宣,都知道“如果不想丢掉饭碗,就不要在公开场合讨论目击UFO之类的事”。无论看到什么,均沉默处之,这便成了飞行员们之间的潜规则,如果本公司的飞行员遇到UFO,世界各地所有的国际航空大公司都是采取在公司内进行“消化”,这已成了惯例。
尽管如此,还是有日本飞行员冒着失去饭碗的危险说出了事实真相。1986年11月17日,日本航空公司途经安克雷奇由巴黎飞往东京的JAL1628航班货机在阿拉斯加上空,遇到了巨大的UFO航天母舰,并被追踪。事件一发生,机长寺内谦寿当即向塔台报告,与此同时,FAA(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以及空军也都知道了该事件,并且紧急起飞了战斗机,为日航货机护航, 因此,双方的雷达都捕捉到了巨大航天母舰UFO的踪迹。由于为外国民航飞机护航,针对美国紧急出动军用飞机一事,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组成了特别项目小组,由事故调查部长约翰·卡拉汉负责进行独立调查。
然而,1987年1月,所有资料都已整理齐全,FBI和中央情报局以及里根政府的科学调查组联合召开了有关FAA资料的报告会议。会议决定,卡拉汉收集的该事件有关数据的所有资料都被置于中央情报局管理之下,同时,卡拉汉收到了要严格保守该秘密的单方面通知。据说,事件发生后不久,寺内机长也从机长落到打杂的境地。
2012年4月3日,FAA发布了《981》规定,其中有这样的记述:
A:凡是要报告有关UFO或者是不可解释的现象者,必须向国立UFO目击报告中心以及有关数据汇集机关提交。 B:如果有危及到生命、财产的可能性时,请向执法部门、警察组织通报。 这些条文也许仅仅起到了查出“危险分子”的作用。规定上写得清清楚楚,但是假若飞行员盲目信之,原原本本地报告目击现象,接下来总会因什么“莫须有”的理由被解聘,这似乎已成了既定方针。倘若飞行员决心把飞机操纵杆一直握下去,那么,无论对谁,都不能谈起有关空中所见不明之物的话题,这就是飞行员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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