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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与赵构差距为何就这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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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23-1-17 21:00: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赵构生母韦妃受尽凌辱
  
  靖康之耻(公元1126-1127年),宋高宗赵构生母韦贤妃(1090年-1159年)与妻子邢妃(1106年—1139年)等人被押送至东北的五国城(今黑龙江省依兰县城西北部),进了“浣衣院”(实际上就是金军的妓院)。在那里,她们如同其它被押来的后妃宫嫔们,受尽了金军官兵的羞辱和蹂躏。
  
  据《宣和遗事》,记载,宋徽宗等被掳人员到达金朝京师会宁府时,金人举行了献俘仪式,命令徽、钦二帝及其后妃、宗室、诸王、驸马、公主等人都穿上金人的服装——头缠帕头,身披羊裘,袒露上体,到金太祖阿骨打的庙里去行“牵羊礼”。所谓的“牵羊礼”,就是指对金国的受降仪式,它要求所有都俘虏赤裸上身,披羊皮,颈上系绳,像羊一样被人牵着,可谓羞辱至极!
  
  韦氏被俘时,年仅38岁,仍可生育。天会八年(1130)六月,金太宗下令将“宫奴赵(构)母韦氏、妻邢氏、姜氏凡十九人,并抬为良家子(按:妓女从良)”(《呻吟语》)。并命韦氏嫁给金国盖天大王完颜宗贤为妾。对此,辛弃疾在《窃愤录》记载,“良久,屏后呼一人出,帝(按:宋钦宗)视之,乃韦妃也。太上(按:宋徽宗)俯首,韦妃亦俯首,不敢视。良久,盖天大王命左右赐酒二帝及太后,曰:‘吾看此个妇面。’盖韦妃为彼妻也。”也就是说,一天,宋钦宗看见自己的弟媳妇韦妃跟随着一位金国的长官,手里抱着一个三、四岁的小孩,那孩子身着胡服,喊韦妃为阿母。
  
  这,是一段多么羞辱的描述!
     
  
        
  
  这则记载绝非空穴来风,但皇后失身再嫁,有辱皇家门风,所以官史、私史都讳莫如深。而凡是了解韦氏底细的人,也都惨遭厄运。如,身陷金国15年的洪浩南归后,曾被赵构捧为“忠贯日月,志不忘君,虽苏武不能过”,但没多久就因“造为不根之言,簧鼓众听,几以动摇国是”而被被流放岭南(《系年要录》)。再如,跟随韦氏归来的官员白谔,也因“有燮理乖谬语,刺配万安军”(《廿二史劄记》);而作为“报谢使”赴金与完颜宗贤有过接触的王次翁,也被钳制口舌。
  
  赵构为救母后,不顾民族大义
  
  为了早日救回生母韦氏,赵构不断派使臣与金人谈判,提出只要如果金人放母南归,什么条件都可商量。最后,宋使王伦(1084~1144)带回了消息,说金人同意韦氏南归,并达成和议,但必须满足四个条件:(一)、宋对金奉表称臣;(二)、宋每年进贡银二十五万两,绢二十五万匹;(三)宋割唐、邓、商、秦四州;(四)宋杀抗金大将岳飞。此外,每逢金主生日及元旦,宋均须遣使称贺,史称它为“绍兴和议”。
  
  没想到宋高宗竟十分痛快答应了这四个卖国条件,其中重要原因之一就是为了挽回生母韦贤妃及其徽宗、郑皇后、邢夫人三人的尸体。绍兴十二年(1142年)八月,韦贤妃在流落北漠15年后,随同三具棺材,一同回到了南都临安。立即被封为太后。
  
  高宗不胜兴奋,大赦天下,认为秦桧杀岳飞有功,进封太师、魏国公。
  
  其实,在原来的和议条件里,是没有杀岳飞这一条款的。绍兴十一年(1141年),金国统帅完颜兀术再提议和条款时,加入了“必杀飞,始可和”的条件,宋高宗赵构毫不犹豫地加以执行了。
     
  
        
  
  “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面对丧国之恨,辱母之仇,宋高宗不思怎样收复失地,而是尽力关起门来粉饰太平,这充分反映了他的昏庸和软弱。可以说,在两宋十八帝中,最没有民族气节的皇帝就是赵构!
  
  郑成功大义灭亲,与赵构形成鲜明的对比
  
  民族英雄郑成功(1624-1662年)的父亲郑芝龙(1604-1661年),原本是东南沿海一带赫赫有名的海盗,实力范围遍布东南沿海及日本、台湾、菲律宾等海域。1645年,清军入关,大明王朝垮台。明唐王朱聿键(1602年-1646)在福州称隆武帝,建立南明政权。他曾一度心向抗清,矢志光复大明帝业。但手握兵权的郑芝龙,却只想保存自己的实力,不予进取。
  
  顺治三年(1646年)四月,清征南大将军多罗贝勒博洛首次写信劝降郑芝龙。六月,清军兵分两路由仙霞关、分水关进逼福建,郑芝龙得到博洛的劝降书后,便心向降清,消极备战,导致清兵攻陷仙霞岭,隆武帝奔汀州,被执,后绝食死於福州。九月,博洛统兵占福州,再次招抚郑芝龙,许以闽粤总督。郑芝龙不顾郑成功的坚决反对,于十一月十五日北上福州降清。不想清廷借口儿子郑成功等人未降,将郑芝龙挟持到北京,仅授精骑呢哈番。
  
  顺治十一年(1654年),清廷升郑芝龙为同安侯,并要他派家人招降郑成功及其叔父郑芝豹、郑彩等人。结果,其他人都投降了,唯有郑成功不降。不光如此,郑成功还派遣五镇营兵及战舰百余艘南下,攻下漳州、泉州等地,令各县望风迎降。清廷震惊之余,再派使者手执郑芝龙的亲笔信来劝降。郑成功在见清军使者时,严词拒降,并回信给父亲郑芝龙:“吾父往见贝勒之时,已入谷中,其得全至今者,亦大幸也。万一吾父不幸,天也,命也,儿只有缟素复仇,以结忠孝两全之局耳。”此信令清廷震怒,随将郑芝龙囚禁于高墙之内,还将郑芝豹囚禁于宁古塔(今黑龙江省宁安县西海林河南岸的旧街镇)。
     
  
        
  
  顺治十三年(1656年),郑成功督师北上,连克福建罗星塔,连江,罗源、宁德等地,还在护国岭击杀清将阿格商。清廷大震,再次要郑芝龙差家人谢表持巡抚佟岱书到宁德见郑成功,相劝就抚。郑成功仍是怒叱不理,令谢表持书还,自是抚议永绝。
  
  顺治十八年(1661年)农历三月初一日,郑成功在金门祭海誓师,进军台湾;四月初一(公历4月30日),郑军登陆台湾;四月初八日登陆安平,占领台湾南部;五月,郑成功攻台湾东都,改赤崁城为承天府;荷兰人战败,降于安平。
  
  而当年十月初三日,郑芝龙及其子孙家眷11人因未能劝降郑成功而被执杀于北京菜市口。
  
  赵构与郑成功,同样面临丧土之痛与家人蒙难,却做出了截然不同的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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