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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琴棋书画“四艺”中,“书”专指书法。自仓颉造字以来,即使是刻在甲骨、青铜器、竹简上的早期文字,也有风格各异的线条,展示着质朴而引人的造型。当然,惟有毛笔的出现,真正令书法大行其道。由于笔毫性软且呈棰形,可以“八面出锋”,当挥洒于极善润墨的宣纸之上,那纵横穿插、黑白浓淡、交融渗化的气韵,将文字书写发展到全新的审美阶段,更使国人与书法结下了独特的缘分。
作为汉字文化圈中独有的艺术形态,书法是中国古代文人必修之技。不仅如此,许多人学书成瘾、习书成痴,似乎就是为书法而生。三国时期,被称作楷书鼻祖的钟繇勤于练字,夜晚做梦手指当笔,经年累月,将被子都划出了裂痕。有废寝,自有忘食。东晋王羲之一动毛笔,常忘了吃饭,书童只能将食物送到案头。他有次心无旁骛,错把墨汁作蒜泥,吃得满嘴乌黑却津津有味。说到对书法的痴迷,不可漏了两则“退笔成冢”的典故,主人公又恰巧都是大和尚。隋唐智永和尚整天将自己关在阁楼上写字,损坏的毛笔居然装了满满四大筐。智永还将这些坏笔埋在后院,成了一个小丘。唐怀素和尚少时家贫,只能取芭蕉叶练字,不知不觉竟将一万多株芭蕉摘个精光。他还做了一个涂漆木盘,每天用于习书,日复一日,笔毫居然将木盘磨穿。怀素写秃的笔可能比智永还多,埋成一座坟后取名“笔冢”。经过潜心苦练,两位和尚均成大家,可谓佛门书坛的“双字星座”。但书艺的长进,需“勤”还需“悟”,尤其注重外师造化。张旭的草书与李白诗歌、裴文剑舞在唐代并称“三绝”。他总将耳闻目睹的感受熔冶于书法之中,因见公主与担夫争道而得笔法之意,曾看公孙大娘舞剑器而得草书之神。北宋黄庭坚则在船上“观长年荡桨,群丁拔棹”,从中豁然开朗、顿悟笔法。
有书缘者一般爱书成癖,若遇喜爱的作品,甚至看得比命根子还要紧。唐太宗李世民便广遍收天下名书,且对“书圣”王羲之尤为推崇。听说“天下第一行书”《兰亭序》传至王氏七世孙智永手里,而智永已亡故,估计为其徒弟辩才和尚所藏。但三次诏见,辩才均矢口否认。太宗仍不死心,专遣监察御史萧翼乔装商人,前往永欣寺投宿。萧翼高谈阔论、学识广博,辩才不久引为知己。见时机成熟,萧翼便带来几幅王羲之真迹,故意在辩才面前炫耀,引得和尚心里“发痒”,情不自禁将先师家传的《兰亭序》拿出比拚。萧翼见鱼儿上钩,又怎肯放手,趁辩才有事外出,顺手牵羊偷出墨宝,呈献予太宗。李世民自此对《兰亭序》爱不释手,还遗诏死后头枕之,故有被入土随葬的说法。陆游也因此发“茧纸藏昭陵,千载不复见”之叹。好在当年太宗曾令诸臣名家临摹,其中以冯承素“神龙摹本”最体现原貌,虞世南所临则近意韵,褚遂良所临则显魂魄,因而收藏《兰亭序》上佳摹本也成了风潮。南宋赵孟坚从朋友处得《兰亭序》“定武刻本”,过河时风起船翻。只见他一手擎住船板,一手高举宝贴呼救,待脱险后见刻本无恙,欣喜地在《兰亭序》卷面上写下八字小楷:“性命可轻,至宝是保”。北宋米芾也是爱书如命之人。据《玉林燕语》记载,他在船上见蔡攸所藏王羲之《王略帖》,便求以物相换。见未应允,米芾竟卷轴入怀,赴船舷狂呼:“若不见从,某即投江死也!”蔡攸忙问其故,答道:“平生所著,未尝有此,故宁死耳。”蔡攸实在磨不过他,只好依从。
人与书有缘,也去因书结缘。首先,家人更添亲缘。并称“二王”的王羲之、王献之父子便留下不少笔墨故事。王献之少时即显书法天赋,因而颇为自得。一次他将一大堆写好的字交给父亲,希望听到赞赏之语。谁知王羲之在一个“大”字下随手添了一点,便悉数退还字稿。王献之心中不服,又让母亲看习字。母亲认真观阅后,说了句“吾儿磨尽三缸水,惟有一点似羲之”,所指恰是父亲在“大”字下加的那一点。王献之大为触动,从此锲而不舍苦练,据说用尽家里18缸水,终成一流大师。其次,君臣兼有友缘。齐太祖萧道成笃爱书法,某天一时兴起,召书法大师王僧虔入朝比试高下。君臣二人濡墨挥毫后,太祖发问:“朕与公卿书法,谁是第一?”王僧虔回答:“臣书第一,陛下亦第一。”太祖追问为何有两“第一”,只听答道:“我的书法在所有大臣中数第一,陛下书法在历代帝王中数第一。”太祖对王僧虔的机变颇为嘉许,两人自此交往也超越了一般的君臣关系。再次,士人倍增情缘。王羲之挥毫《兰亭序》,便缘与谢安、孙绰等友人在“会稽山阴之兰亭”聚会。试想他们泼墨赋诗、饮酒畅怀,可谓以书会友、以诗会意的绝妙场景。正如序中所言:“仰观宇宙之大,俯察品类之盛,所以游目骋怀,足以极视听之娱,信可乐也。”可以说,书法自古以来就是文人雅士增进交流与情谊的极佳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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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究人书之缘,可知颇有几分出自天然。汉字本是像形方块,书法一点一画,仿佛就是一个人体生命。苏东坡曾以人体构成五要素作比喻,称“书必有神、气、骨、肉、血,五者阙一,不为成书也。”清王澍说:“作字如人然”,“筋、骨、血、肉、精、神、气、脉,八者备而后可为人。”当然,字更是书者自己。由于每个人的性情、内涵、气质不同,其作品风格千差万别,或雄浑,或飘逸,或俊秀,或老辣,或文静……正所谓字如其人,书法几乎就是一个人的真实写照。但它并非仅是人的静态反映,更是心性、情感、思想的动态传递。毛笔书写呈粗细、轻重、方圆、浓淡、枯湿等变化,具有内在的韵律感和节奏感,便于书者直抒胸意、贯通气韵。加上汉文一字多体,楷书庄重,篆书古朴,隶书厚重,行书活泼,草书奔放,在书法表现上尽可择其所需。如果说《兰亭序》是在愉悦心情下的即兴挥洒,“天下第二行书”——颜真卿的《祭侄稿帖》则是悲愤激昂之作。当是时,书者之侄颜季明惨遭安禄山等叛匪所害,颜真卿声泪俱下一气呵成稿帖,所以其线条的抑扬顿挫恰如书者的澎湃心潮。毫无疑问,真正的千古之作皆非人们刻意创作,恰恰是真情流露而浑然天成。这正如缘的降临,通常不是苦心等待得来,却是冥冥中的神来之笔一挥而就。
从本质上讲,书法的原理与做人的道理相通。书法用笔以“中和”为美。一幅好作品,通过笔法、墨法、字法、章法的艺术处理,可以在意态挥洒、情驰神纵、参差错落中,实现白与黑、动与静、刚与柔、虚与实等的对立统一,从而展现中华文化天人合一、贵和尚中的精髓。这不正是人与自然、社会所追求的境界?书法也讲内外兼修,即不单求笔画精致、结构优美、章法合理等“字内功”,还得“品高”、“学富”,切实锤炼“字外功”,以使作品更有力感、气韵、神采与意境。这好比一个人,光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还不够,更需在道德、学识上的修养,所以学书与做人皆讲立德,“作书先做人,人正则字正”。同时,书法笔端的处理有藏锋、露锋之别,藏锋内敛、含蓄,但藏锋太多,易失灵动和生气;露锋直率、爽快,但露锋太多,易失稳重和内涵,而做人也如此。可见,从书的法度中,隐含着做人的许多真谛。
总之,书法就像一面镜子,它既展现时代的风貌,如“晋人尚韵,唐人尚法,宋人尚意,元明尚态”;更体现个人的风采,因为每一笔都是人的心灵表达,每一画都是人的自我展示,每字每行都是根尘和合的缘来物。进一步说,书法还提升人的心性,尤其是对真正的大家而言,书是写字,又已超越写字,在一定层面回归了生命的本源。每一幅作品所对应的,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一个独一无二的自己,一种与我同在的精神。如此说来,人与书又怎能不有缘?又怎是一般的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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