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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汉朝娶媳妇要下多少聘礼?看看下面司马相如与卓文君的故事就会明白了。
卓文君和司马相如回到老家,要老爸分财产。这可把卓王孙气坏了,放下狠话:“女不材,我不忍杀,一钱不分也!”司马相如一看老头子不好对付,眉头一皱,计上心头,就快快乐乐地带着卓文君回到临邛,开起了一个小酒馆,让卓文君当坐台小姐,有没有“三陪”我们不知道,总之按照《史记》的说法是:文君当垆。卓王孙一下就晕菜了,养了这么大的女儿,居然在他眼皮底下“当垆”,没办法,只好给她随嫁物品是“僮百人,钱百万,及嫁时衣被财物”。
关于司马相如和卓文君的结局,《西京杂记》这样记载:文君面容姣好,眉色如望远山,脸际常若芙蓉,肌肤柔滑如脂。十七而寡,为人放诞风流,故阅长卿之才而越礼也。长卿素有消渴疾,及还成都,悦文君之色,遂以发痼疾,卒以此疾之死。文君为诔,传与世。
总之,这对男女没有什么好下场。卓王孙给自己女儿随嫁物品那么多,其实就是因为门第观念开始兴起了,门第越高则嫁娶成本越高。汉制规定:“聘皇后黄金两万斤,为钱二万万。”“为钱二万万”是什么概念呢?就是相对于中产之家两万户的财产。所以《潜夫论·浮侈篇》上说:“一飨之所费,破终身之本业。”以至于即便是在国家机关上班的“公务员”有时候也承担不起。
东汉有一个小官展允,他是个议曹史,收入有限,到了五十岁都没有办法结婚,后来在他的上司和同僚的帮助下,方才勉强凑足聘金。“国家公务员”都要熬到五十岁,平头老百姓就更没有指望了。聘金多了,婚礼的排场自然也变大了,所以《潜夫论》就抨击道:“富贵嫁娶,车軿各十,骑奴侍僮夹毂节引,富者竞欲相过,贫者耻不逮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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