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年,美国政府为了吸引在太平洋沿岸的移民和基础建设,推出了一个奖励方案:在加州和俄勒冈两州之间最终修建铁路的公司,只要每修1英里,就可以得到5200公顷的联邦土地。一家叫“俄勒冈和加利福尼亚铁路”(Oregon and California Railroad,以下我们简称O&C)的公司脱颖而出最后开始了铁路的建造,作为慷慨的回报,这家公司获得了铁路附近的大片土地。
而这些土地按当时的惯例,是按在地图上以棋盘格画出来,然后每邻一格,交给公司,而另一块则留在联邦手里的。赠地协议上明确,这些土地只能卖给新来的个体定居者。大约美国政府这样,也是确保公司不会得到大片邻接土地,去搞一些政府无力干预的大规模开发吧。
在地方政府的呼声下,1937年,国会通过了Oregon and California Revested Lands Sustained Yield Management Act of 1937(43 U.S.C.§ 1181f),从此,美国内政部(Department of Interior,负责管理国土资源,国家公园等)可以“可持续性”采伐这些曾经是O&C赠地的土地,采伐所得的一半可以补贴当地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