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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6 14: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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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看《汉书李广苏建传》,一位匈奴的智者说的话对我很有启发,分享给大家。
单于怒,召诸贵人议,欲杀汉使者。左伊秩訾曰:“即谋单于,何以复加?宜皆降之。” 单于使卫律召武受辞,武谓惠等:“屈节辱命,虽生,何面目以归汉!”
这段话的背景大家很熟悉,苏武的故事。苏武被人牵连,单于动怒要杀苏武,左伊秩訾劝阻了下来。他的理由是,苏武如果只是因为被牵连进(副使张胜卷入此事中)谋杀判臣卫律就处以死刑,那如果有人想杀单于您怎么办呢?
“即谋单于,何以复加?”
左伊秩訾这句话很有意思。当然,最直接的意义是使得苏武坚持活了下来,为我们留下了牧羊北海边,汉节不稍亏的壮丽史诗。不过,这句话还告诉我们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刑罚不能因为一时的愤怒而定,要综合考虑各种背景。
“即谋单于,何以复加?”
死可能是最中的惩罚了,当死刑被轻易授予时,犯罪者也就完全有动机在已经触犯了这种罪过时,进而犯更大的罪。
当有人经济犯罪时,有人说应该处死,但如果人家知道这样已经会处死,索性卖国怎么办呢?
当有人拐卖儿童时,有人说应该处死,但如果人家因此直接摘取儿童器官去卖,又如何呢?
当然,上面两个例子可能是有争议的,和苏武的事情也绝非一类,
但至少,这个故事给了我们一个思考问题的思路,
这个道理,
连千年前草原上的智者都能想明白,
生活在文明社会的我们,
就请不要在思考相关问题时忽视这一点了吧。
——“即谋单于,何以复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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