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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许小然
按:本文为笔者正在创作的另一部对《阿拉丁》中各种文学现象进行讨论和考据的作品的局部。想是原文体量庞大,行文至今已多为执念作文,成文后恐怕垂青者寥寥,不妨间或取其中片段,重新编排并独立成文。说是以飨读者,实有技痒成分。因其作为节选的本质,笔者并未专为此文撰写结尾,若有戛然而止之感,敬希方家见亮。
<hr/>正文
宗教有着起宗教名的惯例,基督教依照信徒的生日和圣徒的对应关系来决定教名,伊斯兰教也是从《古兰经》和《圣训》中找寻合适的先贤和圣人,来给新生儿起一个经名。这里我只举了两个最著名的例子来解释宗教名的起名方式,其实还有非常多其他的教派,犹太教、佛教(佛号)、道教(道号)、《古兰经》记载的拜星教、印度教的奎师那派和毗湿奴派等等,都有起宗教名的做法。
宗教名包含着一种历史复原的思想,这一点在基督教和伊斯兰教上尤其明显。将一个人以历史上的圣人命名不仅是对圣人的致敬,不仅是标明虔诚,还是将这个人变成圣人。当我将自己命名为孔丘时,正确的说法不是「我是一个叫做『孔丘』的人」,而是「我是孔丘」。宗教名让宗教圣徒永远存续于世,也让经文和神话时刻被重现。《巴斯特·斯克鲁格斯的歌谣》的第四幕中圣公会的爱丽丝和卫理公会的威廉相互表明爱意,彼此交换了教名。爱丽丝的教名向上可追溯至日耳曼语和古法语,意思是「高贵、良善、光明」。威廉一词则来自古高地德语,意为「坚决保护」。我提到名字背后的含义,是因为我猜测创作者想要借助交换名字的情节来传达一些画外音,威廉人如其名,展现出了对爱丽丝由内到外的无限保护,而爱丽丝也的确善良到可怜,简直算得上不谙世事。结合故事发生的背景,正值殖民美国时代,殖民者和印第安原住民打得火热。最终爱丽丝恰恰死在了自己的善良之上,在动荡的大时代中,柔弱的善良无疑是一种缺点。但我注意到的则是其他的东西。在他们交换教名之后,漫长的历史就变成了由有限个人、有限个名字、和有限个故事的反复演绎。女主角变成了历史上出现的第一个名叫爱丽丝的姑娘和历史上所有名叫爱丽丝的姑娘,并与历史上所有名叫威廉的小伙子走在一起。爱丽丝死在印第安人手上,爱丽丝死在自己的枪下,又有什么关系。「他若作忠义的人,连一根头发也不致落在地上;他若行恶,必要死亡」(列上 1:52),所有的爱丽丝都将有共同的命运。「后来,我察看我手所经营的一切事和我劳碌所成的功。谁知都是虚空,都是捕风;在日光之下毫无益处」(传 2:11)。还会有无数个爱丽丝(也就是一个爱丽丝)会完成所有可能的故事(也就是一个故事)。
历史复现说提供了一个诗意的图景,这让人想到物理学上基于概率学演算出的庞加莱复现周期。很多人乐于这样联系,为文学的诗意找寻理论世界的映射和解释,我不赞成像这样将概念的边界过度推进,因为概念的力量来源于其精确,而不是暧昧。要时刻明确历史复现是一种文字美学和象征游戏,它揭示了一种跨越时间的美感,物事微妙地改变其显象并赴重现世界舞台。这种强烈的秩序感只有在强调时间又弱化时间的历史周期视角下才得以实现。
历史复现的思想在各个文明中广泛存在,因为它顺应了人们纪念旧人旧事的精神需求。人们首先想起佛教的转世说,佛教否认灵魂的存在,因此参与转世的是业(羯磨,karma)。另一位是因主张文字会禁锢灵魂,所以人们只能凭借其门徒口述才了解到的毕达哥拉斯,他声称能辨认出前世在特洛伊战争中使用的盾。柏拉图《理想国》第十卷描述了一些伟大的灵魂在忘川水前决定自己的命运。「曾是个孩子、一个姑娘、一簇灌木、一只小鸟和一条跃出海面的无声的鱼」(阿格里真托的恩培多克勒)、「我曾是一名士兵睡在/克娄巴特拉女王的床上」(达里奥)、罗塞蒂的《闪念》[1]。现代法语中有 déjà vu 的表达,塔利埃辛将这种美学推至无穷远,他说宇宙中没有哪一种形式不曾是他。
除文学主题之外,还可以追溯原始巫术。布尼奥罗地方(今乌干达境内)曾每年从部落中选出一人,把他当作已故国王的化身,让他与已故国王的遗孀在其陵庙中同居,为王七日,然后绞杀。古巴比伦人在撒卡亚节(庆祝新年的节日)期间也会选出一位假王作为化身,身穿王袍并享受真正的姬妾,而在五日后被剥去衣衫鞭笞至死[2]。
已有的名字将人转化为已有的人,我们提到孔子。这让我们意识到,旧名复原历史的功能并非是宗教独创的,用名字纪念先人来自朴素的情感。老约翰·施特劳斯和小约翰·施特劳斯有着完全相同的名字,这也绝非个例,古今中外都能找到类似思想造成的现象。古人用二世、三世的方式来称呼贵族,拿破仑二世到四世都是那位死在圣赫伦拿岛的拿破仑·波拿巴的回声,胡亥更响亮的名字是秦二世,都铎玫瑰的亨利八世头顶盘绕着七个祖先的影子。在数字之前的名字,除了直接沿袭家族父祖,也存在来自基督圣徒和古代圣君的情况,比如巴洛克时代的英格兰国王被称作查理一世,这个名字是来自中世纪几乎统一西欧的法兰克国王查理大帝。他原本的名字来自自己的家族,叫詹姆斯六世,在称帝之后,世数按规矩要以自己为新的起点重新计算,所以这个人完整的称号叫詹姆斯六世及一世。随着贵族阶级淡出现代社会主流,人们不再以这种几世几世的方式起名字(毕竟也没人称帝了),但在贵族结构依然健全的国家,复原历史的化身意识依然明显,比如自立中非帝国皇帝的让-贝德尔·博卡萨,同样是因为称帝,按理说应该成为计算世数的起点,于是他有着博卡萨一世的称号。当然,名字也绝非世俗君主重组历史的唯一操作空间,直接让自己的外貌向先帝接近也能收获相似的效果,比如朝鲜国金日成-金正日-金正恩这一家三代人,民主主义禁止在成文法中出现贵族结构,世数的计法不能适用于此。
现在,我们搞清楚了名字对实体的限缩、实体对名字的诠释、和名字作为词语天然具义的这三种属性,也就是阐明了「个体-名字-含义」的脉络。
养晦社
参考
- ^博尔赫斯《七夜》第四篇《佛教》。
- ^弗雷泽,《金枝》,原第 vi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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