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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女囚犯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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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23-2-23 12:00: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古代流放女囚犯来回数千里,为何衙役们却争着押送?实情说来唏嘘
众所周知,一个人的痛苦主要来源于身体和精神两方面,而精神上的摧残往往更加难以忍受。因此,古代有许多刑罚就是参照这一逻辑而设立的。事实上,相比起极刑,流刑虽然是次一级的刑罚,但因为对犯人精神和身体的长期折磨,囚犯们几乎谈之色变,甚至有很多囚犯宁可选择死亡也不愿接受流放。
古代女囚犯_399 / 作者:UFO爱好者 / 帖子ID:112917
▲清代流放场景绘画
据史料记载,流刑最初出现于氏族社会后期,共工被尧流放到幽州(今北京)则是最早的流刑记录。隋朝时期,为维护统治并保证社会的安定,国家刑法逐渐完善,并正式确立了“笞、杖、徒、流、死”五刑,流放作为刑罚在律法中开始出现。在不同的朝代,罪犯流放的地点有所区别,不过总体上都是一些比较偏远贫瘠的地区。比如南宋时期的流放地点是两广和海南一带,清朝则是宁古塔和乌里雅苏台等。元朝时期律法规定如果犯人是南方人,那么必须流放到北方,反之,北方犯人的流放地必须是南方。
古代女囚犯_54 / 作者:UFO爱好者 / 帖子ID:112917
▲清末宁古塔旧照
被流放的犯人到达目的地后,只有两条路可以选择,要么参军守边,要么屯垦荒地,总而言之不会有好日子过。至于清代的被流放者,往往还要被许给披甲人为奴。需要指出的是,古代交通不像现在这么发达,这些被处以流刑的罪犯不仅要走几千里路,而且还要戴着沉重的枷锁,因此非常痛苦。因此很多犯人被判处流放之后,都会选择自杀,因为流放意味着要离开家乡和亲人,可能一辈子都无法再回来,甚至在路途之中就会死去。与其忍受痛苦,还不如先自行了断。然而令人讶异的是,对于流放犯人的差事,衙役们却相当积极,尤其是流放女囚。
古代女囚犯_495 / 作者:UFO爱好者 / 帖子ID:112917
▲清代县衙旧址
一般来说,古代流放犯人时都会有两名衙役负责押送,虽然他们不需要和犯人一样手戴枷锁,但是如此远的距离,他们要跟随犯人步行几千里或者搭乘囚车,而且押送完后还要返回,在现代人看来这是一件非常折腾的事。那么,为何这些衙役还要争抢着去押送呢?说起来,这其中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
古代女囚犯_569 / 作者:UFO爱好者 / 帖子ID:112917
▲清末戴枷囚犯旧照
第一,相比起正常工作,押运犯人更加自在。清朝官制有九品十八级,衙役乃是十八级之外的“未入流”,地位非常之低,而且薪水全靠县令私人发放。在衙门供职期间,衙役们的工作非常辛苦,每天要早起点卯,还要长时间站立陪同审案或是在外抓捕犯人,很少有休息时间。相比之下,外出押送犯人虽然看起来辛苦,但是押送过程中无人监管,想要偷懒休息都可以,途中所有的大小事务全由自己做主,显然是一件令人愉悦的差事。
古代女囚犯_270 / 作者:UFO爱好者 / 帖子ID:112917
▲清代银锭实物
第二,相比起正常工作,押运犯人更加挣钱。由于衙役地位很低,每个月的工钱也很少。然而如果他们选择外出押送犯人,犯人家属为避免他们在途中有意刁难,往往都会偷偷塞给他们一些银两,押送一次犯人所得的钱时常相当于他们一年的工钱。尤其是女囚犯的家属,担心犯人在途中被衙役侵犯,还会塞给他们更多的银两,所以衙役才对押送女囚犯更加积极。
古代女囚犯_974 / 作者:UFO爱好者 / 帖子ID:112917
▲清代马车旧照
第三,相比起正常工作,押运犯人更加舒适。被判流放重罪的,往往都是大户人家或者朝廷官员,他们都有比较殷实的家底,加上身体娇贵不能受苦,所以家属往往会安排马车供他们使用,这样衙役也不会太辛苦,送到目的地后还可以坐着马车返回。在路途中,也有人帮他们把住宿和吃的都打点好,和在衙门上班相比,押送犯人确实称得上是一件美差。
参考资料:
《中国古代刑法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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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罚自古有之,古代的法律体系不像现在这么全面而系统,往往是对人进行折磨。在古代,刑罚不仅针对人的肉体,还针对人的精神。春秋战国时期,百家争鸣,有儒家孔子、道家老子、法家李斯、墨家墨子等等。秦统一六国之后,为了更好地实行统治政策,李斯崭露了头角。李斯崇法尚刑,往往是重刑。一代权臣李斯最终落得个死于自己崇尚的刑罚之下,“具五刑,诛三族”,最后被腰斩于市。而五刑在历史的发展之下,也有所改变。最初的五刑,是从奴隶社会开始的。奴隶社会的五刑,主要包括“黥、劓、刖、宫、大辟”。
古代女囚犯_687 / 作者:UFO爱好者 / 帖子ID:112917
▲处刑时的李斯剧照
随着历史的发展,法律制度也日益完善,五刑也更加人性化。五刑正式确立为“笞、杖、徒、流、死”。笞刑,乃鞭笞,就是是用鞭条打犯人的屁股,惩罚较轻,而杖刑则是用较为粗的木棍打人屁股,相对于笞刑较重。徒刑是限制犯人的人身自由,惩罚其从事劳役。流刑,就是将犯人发配到千里以外的地方。死刑,也为“极刑”,是最重的刑罚。然而相比起极刑,有的囚犯宁愿自尽也不接受执行流刑。流刑在今天看来或许并没什么痛苦之处,在古代却被视为对犯人精神和身体的双重折磨。著名的苏武放羊,想必大家都知道,苏武出使匈奴,匈奴多次劝说苏武投降,苏武不从,最后被流放到今天的贝加尔湖,并让他让公羊生子才能回来。
古代女囚犯_655 / 作者:UFO爱好者 / 帖子ID:112917
▲苏武牧羊
流刑在不同朝代也有区别,比如在宋朝,犯罪的官员大多会被流放到两广和海南。宋朝重文轻武,对知识分子极其包容,不杀文官,最多流放。苏轼遭遇乌台诗案之后,就被一贬再贬,最远就被流放到了海南。之后在清朝,犯人则被流放至山海关外的东北地区。如果所犯罪行很重,流放地方则远,大概就是宁古塔和乌里雅苏台。在清宫剧里,经常会看到皇帝说“发放宁古塔,永世不得入关。”吴兆骞卷入科举作弊案,就被发放到宁古塔。词人顾贞观为搭救好友吴兆骞,向纳兰容若写了两首《金缕曲》,至今仍被称为绝唱。纳兰读完,感动至深,涕泗横流,并扬言一定救出吴兆骞。23年过后,吴兆骞终于被救出。可见被流放的犯人,一直被监禁,永远不能回家。
古代女囚犯_308 / 作者:UFO爱好者 / 帖子ID:112917
▲宁古塔
然而值得惊讶的是,衙役们对流放这样的差事表现得相当积极,尤其对于女囚,则更积极。古时流放犯人都有押运衙役随行,流放的地方往往都比较偏远,衙役们不仅要去还要回程,一路上可谓路途遥远。这样的差事,即使现代人拥有便捷的交通工具也吃不消。这些衙役为何还要争抢着去押送呢?和正常工作相比,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
古代女囚犯_459 / 作者:UFO爱好者 / 帖子ID:112917
▲古代县衙
第一,押运犯人更加自在。清朝官制分为九品十八级,而衙役处于十八级之外,没有列入体制之内,被称为“未入流”。在衙门供职期间,他们非常辛苦,不仅每天要起得很早,还要久站陪同审案,有时还要出去抓捕犯人,几乎没有休息时间。相比之下,外出押送犯更加自在,毕竟在外面无人监管,途中大小事务全凭自己做主,可以说是极其自在。
古代女囚犯_761 / 作者:UFO爱好者 / 帖子ID:112917
▲清朝女囚犯
第二,押运犯人能获得更多钱财。犯人的家属为了避免衙役在路途上刻意刁难犯人,其家属们则会拿出钱财让衙役们照顾一下。衙役每个月的工钱由县令发放,实际上是很少的,可以说犯人家属送的钱,比他们一年薪酬还多。尤其是女囚犯的家属,往往塞得更多,就是怕女犯人在途中被衙役侵犯。因此衙役对押送女囚犯才会更加积极。
古代女囚犯_945 / 作者:UFO爱好者 / 帖子ID:112917
▲清朝马车实物
第三,押运犯人更加舒适。衙役押运犯人可以说是出差,出差当然途中的花费都是公费衙役们也能够在驿站中吃香喝辣。更重要的是,这些被流放的人原先都是大户人家或者朝廷官员,身体大多娇贵,家属为了让他们在流放途中不那么遭受颠簸,一般甘愿花费钱财。更有甚者,会提供马车和仆人。押送的衙役,也顺便跟着沾光,来去都能乘坐马车。总的来说,和在衙门上班相比,押送犯人确实是一份美差。
参考资料:
《中国古代刑法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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