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尽管对事实的认识不可避免的要受到主体的兴趣、观点以及研究方法的影响,但是对于理性而言仍然有一种强烈追求客观普遍性的倾向,这种倾向背后是科学对自身合法性的焦虑,如果知识可以是随意建构的,那么科学和价值观念以及形而上学的教条将毫无区别,但不可否认的是,这种倾向从未得到过彻底的实现,甚至对于知识的普遍客观的信念也可以归为教条,永远得不到完备的证实,面对这种困境,我们或许可以从人类的现实生活中得到启示,无论是科学的认识还是神学的信念,都带有一种实践性特征,无论如何其都只能在一定的限度上保持与事实的一致,因为事实本身都不可避免带有主观建构的色彩,只不过一些建构能够得到普遍的承认,而另一些被认为只是离奇和荒诞,当这种得以被普遍承认的标准被假定为是与事实相符时,知识仿佛就具有了绝对有效性,是一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性,但实际上,人们对于事实的认知具有某种实用性,这种实用性指的只要我的认知具有再一次如此的理想性,那么这种认知就变得自然而然,我们日常生活的维持离不开这种自然而然,我们对外在于我们的世界的理解依赖于某些不证自明的假设,比如我作为一个成年人能够拿起面前的杯子,在我们真的去拿起这个杯子之前,这一论述在我们看来就具有这种自然而然的特点,但是如果我们采取了行动发现没有能够拿起这个杯子,那么反思性的意识才会介入,要么发现这个杯子是用密度极大的材料制成的,要么发现这个杯子与桌子是连在一起的,总之我们对杯子的认识增加了,但是我们对于事实的认识又在一个更深的层面上回归到了自然而然,但实际上杯子不能被拿起还可能存在着其他原因,比如它是由具有磁性的密度极大的材料制成的,那么这时候这个事实就被我们所忽略了,因为我们的认知已经回归到了自然而然,我们的反思也就到达了它的极限。所以说事实究竟如何并不完全取决于它究竟如何,还取决于我们的认知,而我们的认知总是具有这种实用性,这种实用性限制了我们的反思,使得我们的反思只是有限的反思,隐于反思之下的是一系列不言自明,这种不言而明也是我们进行反思的基础,纯粹的反思只是纯粹的虚无,我们的生活对虚无具有天然的排斥,生活必须在坚实的基础上展开,这些坚实的基础是我们生活实践不可或缺的东西,也正因如此,对于事实的知识也就带上了这种实践性或者说实用性特征,只有当事实不再具有再一次如此的性质的时候,也就是我们的实践受到阻碍的时候,事实才会受到质疑,但反思的意识总会运用起其他的不证自明解决这个阻碍,使事实的世界回归和谐,等待着新的问题的出现。
从这种意义上来说,实践是事实存在的基础,没有实践就无从谈起事实,因为我们无法判断这些事实是否具有再一次如此的性质,但实践绝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因为即便事实具有了再一次如此的性质,它也不是绝对的有效,在事实的边缘仍然有我们的反思无法到达的角落,这些角落随时可能在新的实践中打破这种再一次如此,当旧的事实被打破的时候,新的事实又会被建构起来。从这种意义上说,科学的知识与形而上学的教条本质上并无区别,只不过随着人类实践活动的极大扩展,形而上学的教条和神学的观念无法满足这种再一次如此的需要,因此整个体系出现了不可修复的结构性危机,也就被人类实践从整体上抛弃了,而科学知识则接替这两者大致上满足了人类实践的这种需要,但是科学知识并不能满足所有人类实践的这种需要,正因如此,即便在现代社会,前两者也依旧具有其存在的土壤,只不过其永远不可能再成为主流,而只能龟缩于科学知识未曾占据的领域唱唱反调。
科学知识为何取代了两者而成为了知识形态的主流呢?当然,人类实践活动的扩展是其客观背景,但不得不说,人类实践活动的这种扩展也有科学参与其中,正是科学解释一切的野心促成了这一背景。当然,科学的体系相比于神学和形而上学有其方法上的优势,最为核心的一点是科学将超越性的神秘力量从自己的领域排斥出去,这一点决定了科学不可能解释和解决所有问题,但是却能在自己已占据的领域牢不可破,只要不符合实践需要的就立刻被抛弃,从而将实践的这种实用性特征贯彻到底,而神学和形而上学往往诉诸超越性的神秘力量,尽管从逻辑上能够解决所有问题,但实际上它们并不能支配这种神秘力量为实践所用,因此与科学相比,在实践面前日渐相形见绌。
但也恰恰是科学在实践面前的这种优越性使其谎称自己具有解释一切的能力,但是它忘记了,恰恰是它主动放弃了这种野心才能够获得这种地位,科学永远无法摆脱这种实用性,也就无法摆脱这种实用性所带有的主观特征,一个科学工作者可以认为自己的科学工作毫无主观色彩,完全是价值中立的,但是其科学工作的有效性仍然需要科学体系的承认,而科学体系本身就是社会建构的,不仅如此他进行科学工作所依赖的知识,所运用的逻辑都是他所接受的科学训练所形成的,即便不谈他的科学兴趣和某次工作中他的倾向等这些个体性的偶然因素,他的科学工作也摆脱不了上述那些结构性因素的支配。所以说,科学工作应该价值中立完全是一种形而上学的教条,因为科学工作的合法性并不依赖于此,坚持科学价值中立的人无法从科学逻辑上解释,科学工作为何应该如此,而只能求助于信仰和价值。科学工作的真正合法性在于它能够获得社会的普遍承认,而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它能够满足人类当下实践的需要,至于在这一过程中是否有研究者个人的价值观念和立场介入其中实际上并不重要,之所以科学的价值中立被作为一个经久不衰的命题加以讨论,是因为科学工作者对于科学本身陷入了一种入魅的状态,但只有我们对科学本身保持距离,才能发现科学真正的价值所在。
以往的学者大多从科学知识的本体论层面去探讨科学知识到底是客观的还是社会建构的,但是这种讨论往往陷入哲学上的各执一词,当触及到一些更根本的哲学观点时就完全无法推进,而只能演变为立场的博弈,这些讨论看似从经验层面描述了科学知识形成的本质,但是就如列宁所说,任何观点都能找到相应的材料来进行论证,与其从事实材料中挑选出一些来论证自己的观点,不如去思考科学知识是如何取代了神学和形而上学而成为现代知识形态的主要形式,科学观念又是如何深入人心的,这可能会给我们更多的启发。
如果我们对科学抱持着这样的态度,那么就不应该对科学有过高的期望,首先,我们无法说服所有人接受科学,因为不是所有人的实践都能在科学知识中找到再一次如此的理想特质的,或者一个人对于科学所能解释的那部分生活实践并不在意,而执着追求于神秘力量所能带来的情感体验;其次,我们也不能要求科学在所有领域都驱逐其对手。不过,我们仍然可以做出这样的论断,那就是人类行动从本质上来说具有潜在的科学性质。
科学在知识领域的主要对手是形而上学,宗教神学现在更多地是赋予人以某种情感体验,从而使人获得某种情感支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