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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酷刑_明朝酷刑都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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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23-3-3 15:00: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朱元璋创制的10种酷刑,每一种都残忍无比,其中一种让人生不如
古代每一个王朝更替都会伴随血雨腥风,因为皇帝为了巩固统治,必然要大开杀戒。最为明显的当属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既是一个有能力皇帝,又是一个暴君。
明朝酷刑_明朝酷刑都有什么397 / 作者:UFO爱好者 / 帖子ID:114765
朱元璋统一全国后,为巩固统治,他制造了很多典章制度,最让人恐怖的是朱元璋研制的那些酷刑,使那些腐败官员闻风丧胆。
朱元璋登基后,就着手让人编写《大明律》,但在《大明律》还未形成之前,朱元璋还自己写了一本《大诰》,这可是有别于《大明律》另一本酷刑法典,是朱元璋专门给那些腐败官员准备的。
明朝酷刑_明朝酷刑都有什么501 / 作者:UFO爱好者 / 帖子ID:114765
据史料记载,朱元璋出身贫苦农家,所以他对贪官恨之入骨,当上皇帝后,就决定用酷型惩治腐败官员。朱元璋规定贪污60两银子,也就相当于现在4万元,一律杀头。
明朝酷刑_明朝酷刑都有什么709 / 作者:UFO爱好者 / 帖子ID:114765
但朱元璋杀头方式,并不是以往那种一杀了之,而是用各种各样的酷刑把人折磨死,有的甚至生不如死。
据记载,朱元璋当时创造了众多酷刑,有10种很残忍,有些犯人听到这些酷刑的名字会吓晕。
第一种铲头会:这种酷刑是朱元璋当初专门对付那些流窜的刁民。当时明朝初期,政局并不是太稳,很多地方一些老百姓经常作乱。朱元璋抓住后,把这些人埋在地上只露出头。然后让人用大斧砍头,据说一斧头平削下来,五个人头一起落地。
明朝酷刑_明朝酷刑都有什么843 / 作者:UFO爱好者 / 帖子ID:114765
第二种剥皮。这是朱元璋惯用的酷刑,当时只要贪污60两银子的官员,都会按照这种刑罚折磨死去。当时贪污犯太多了,于是明朝初期一些地方都建起来专剥人皮的场子。
第三种抽肠。不要以为就是简单把人肠子抽出来,朱元璋让人把铁钩子从肛门处钩住肠子,然后一头拴在绑犯人的木杆上,犯人感到疼就会跳起,那么肠子顺势就全部钩出。
明朝酷刑_明朝酷刑都有什么323 / 作者:UFO爱好者 / 帖子ID:114765
第四种刷洗。这可不是简单洗洗涮涮,而是一种残忍酷刑。先把犯人放在铁板上,然后用沸水浇身,就这一浇人就已经死的差不多了,但随后行刑人会用专门铁刷子刷犯人身上皮肉,直至刷到骨头为止。
第五种枭令。行刑时,用铁钩穿过人的皮肉把犯人脊骨钩住,吊起来让人看。这些被吊起的人多半会死去。
第六种枭首。就是把人剥皮后,砍下脑袋放在官府大堂上,用来警示接替的官员。
明朝酷刑_明朝酷刑都有什么368 / 作者:UFO爱好者 / 帖子ID:114765
第七种挑筋去指。顾名思义就是把人筋挑去,虽然死不了,但人已经废了。
第八种挖膝盖。就是人的膝盖挖出来,虽然不是死刑,但人就残废了。
第九种断手削足。也就是把手和脚全部砍下,这些没有手和脚的人,活着也遭罪。
第十种阉割。相比以上几种,这种方式还算人道些,大不了丢了命根子,虽然享受不了男人快乐,但至少命保住了。
明朝酷刑_明朝酷刑都有什么46 / 作者:UFO爱好者 / 帖子ID:114765
朱元璋用这些酷刑惩治了一批贪官污吏,起到了一定震慑作用,当时一些官员被抓后,听到这些酷刑吓得都哆嗦。但朱元璋后来也意识到,用酷刑惩治腐败,治标不治本,管一时不能管一世,还要从长远体制加以杜绝。后来颁布的《大明律》就很少见到这些酷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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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酷刑_明朝酷刑都有什么969 / 作者:UFO爱好者 / 帖子ID:114765

明律法定的刑名是答、杖、徒、流、死五刑。
笞刑:最轻的刑种。用荆条,其长短粗细有法定的规格,责打人的腿、臀,适用于对轻罪的惩诫。可分5等,从抽打10到50。
杖刑:是次轻的刑种。常行杖施行杖刑。这种杖也有法定的规格,责打人的腿、背、臀。分为5等,从杖60至100。明朝死于廷杖之下的大臣不计其数,早在洪武八年,就有人被当廷杖杀,到了嘉靖年间竟出现同时廷杖124人,当场打死16人的事件。
徒刑:是在一定期间内剥夺犯人的人身自由并强制其从事劳役,以示“奴辱”的一种刑罚。徒刑分5等,时间半年至3年,每加等加半年 。
流刑:是将犯人押送指定的荒远地区,并强制其服劳役的刑罚。因流配地点的不同分为3等,2000里;2500里;3000里。皆服劳役1年。
死刑:为斩、绞两等。
但是,除此之外,还有若干律外之刑。

明朝酷刑_明朝酷刑都有什么967 / 作者:UFO爱好者 / 帖子ID:114765

充军,就在在五刑之外。所谓充军,就是强迫犯人在戍守地服劳役或服军役。可以说是除死刑外最重的刑罚。充军按期限分为“终身”和“永远”两种。“终身”者服役到本人死亡就算结束;“永远”者则要罚及子孙,直到“勾尽补绝”,才能“开豁”。明朝充军刑运用的十分广泛,流刑则“常设而不用”,实际上是以充军刑取代了流刑。这也反映出刑罚的加重。
设充军刑的最初目的是为了充实边防,最初并没有里程规定,后逐渐规定不等的里程。至明末分为极边、烟瘴、边远、边卫、沿海附近5种,又叫“五军”,最远4000里,最近1000里。明初充军条款46条,嘉靖以后多达213条。以卫所为单位建立起来的军事编制和驻防制度,加强了中央集权的统治,也使得充军刑成为了制度化的刑罚。
法外之刑还有大枷刑,枷重150斤,犯人经常数日便累死,实际与死刑无异;还有枭首、夷族、刺字、断脊、堕指、刺心之刑;最残酷的当属凌迟、满门抄斩,即将犯人用刀凌迟处死(有的竟挨了3000多刀,延迟3天而死),而且祖父母、子孙、兄弟及同居之人,不分异姓,及伯叔父、兄弟之子、凡年16岁以上,不限籍之异同,不论笃疾残废,一律处斩。
明朝刑罚的残酷,反映了社会异常尖锐的阶级矛盾,同时也是服务于强化极端专制统治所需要的非常措施。

明朝酷刑_明朝酷刑都有什么369 / 作者:UFO爱好者 / 帖子ID:114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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