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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份2006年解密的在当时堪比原子弹还绝密的历史档案,大家都知道,发行货币是一个国家行使主权的标志,如果把印刷货币权交到外国人手里,而且还在外国印刷,此后果可想而知肯定是严重的,然而在特殊时期,中国货币的发行权却交到了苏联人手里,
1948年12月由于内战快结束了,为了适应形势发展,并与1949年1月自己发行了第一套面值50000元的人民币。
当时由于受各种条件限制和技术不成熟,也为了防止别人窃取人民币印刷技术和维护新中国人民币的信用。1950年4月26日中国银行上报中央准备印刷第二套人民币,基于国内当时的印刷条件及人民币防伪能力有限。中央决定含1元,1元以下的分币在国内印刷。3元、5元、10元三种大面额的票券于1953年8月17日正式委托苏联代为印制。
当时,为了保密需要,在和苏联签订的合同中把交货方名称为“全苏木材进出口公司”,把接货方名称为“中国化工杂品进口公司”,苏联在1953年9月开始印刷人民币,1954年底,苏联将所代印的第一批3元和5元人民币按合同所定,分批全部交付给了中国人民银行。
1954年3月30日,周恩来根据国内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提出由苏联续印刷10元面额的人民币。在此期间,中国科技人员也在不断攻克人民币防伪技术和印刷技术,1962年8月4日,中国方面全部接收并完成了苏联印刷人民币面值入库工作。
但是,由于斯大林在1953 年去世,赫鲁晓夫上台,使得中苏两国关系恶化,中国自己在1962年也研究出人民币防伪技术和印刷技术,所以中央从稳定我国金融市场和维护人民币信用出发,决定将苏联代印的3元、5元、10元人民币在1964年9月底限期收回销毁,中国于1962年4月20 日正式发行第三套人民币,自此,苏联代印的三种票子从此退出了历史舞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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