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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杂谈] 爱迪生并非“发明大王”只是成功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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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15-10-25 21:30: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huangdao007 于 2015-10-25 21:31 编辑

爱迪生并非“发明大王”只是成功商人

“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这是美国著名发明家托马斯·爱迪生留给后世最著名的心灵鸡汤。可这些年,伴随资讯的日益发达,有好事者“扒坟”爱迪生宣称,这句名言警句还有下半句:但那百分之一的灵感是最重要的,甚至比那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都要重要。

而后,被一句话毁了小清新的“各种不服”们,立刻反击,拿出爱迪生的英文原句,翻译并还原爱迪生原话:我没有一项发明是碰巧得来的。我一次又一次地做实验,直到它化为现实。这得最终得归于百分之一的灵感和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

好了,现在继续毁刚被治愈的小清新们,因为其实爱迪生口中“百分之一的灵感”,基本上也没有多少是自己的……

有关爱迪生的各种掌故中,流传最广的就是他发明电灯的故事。

故事中的爱迪生搞发明创造不仅靠聪明才智,更靠艰辛的科学实践;他发明电灯时,光收集资料,就用了200本笔记本;为了找到合适的灯丝,先后用过铜丝、白金丝等一千六百多种材料……总之是历尽千辛万苦,终于找到最好的灯丝材料。

可事实上,爱迪生既没有发明的灯泡,也没有成功申请到现代灯泡(白炽灯)的专利。在爱迪生之前,电气照明灯早就有前人研究,而且在他那个时代,他“发明”的灯泡还引起了几个专利侵权诉讼。

爱迪生“发明”之前,灯泡已经在1854年和1860年,被亨利·戈培尔和约瑟夫·威尔森·斯旺等人“先后”发明初来。非常巧合的是,斯旺和戈培尔所发明灯丝的材料也是炭化的竹丝,遗憾的是,他们两人并没及时申请专利。

而在我们耳熟能详的教科书版本发明灯泡故事中,爱迪生从1875年起坚持不懈工作到1880年,经过上万失败,用了1600多种材料,写了200本试验笔记才发明的毛竹丝灯,不过是重复戈培尔等前辈在20多年前走过的老路。
 楼主| 发表于 2015-10-25 21:31:42 | 显示全部楼层

       1874年,加拿大的两名电气技师申请了一项电灯专利:在玻璃泡之下充入氮气,以通电的碳杆发光,但他们没有足够财力继续完善这项发明,于1875年把专利卖给了爱迪生。这就是说,即便是爱迪生并不知道戈培尔已经发明了毛竹丝灯,灯泡也不能说是被他“再次”发明的。顺便提一句,稍后陷入与另一位灯泡发明人斯旺灯泡专利官司的爱迪生最后也如法炮制,用钱购买了斯旺的专利,成为了当之无愧的灯泡专利的拥有者,而非发明人。

不过,需要指出的是,爱迪生还是在灯泡普及上作出了巨大的贡献,1890年他发明了用钨作为灯丝材料,进一步提高了灯泡寿命。

爱迪生另一项伟大的发明是碱性蓄电池。与灯泡的“发明”一样,爱迪生花了大约三年时间,经过5万次试验,写成试验笔记一百五十多本,方才达到目的。而在蓄电池(直流电系统)的发明与试用化的过程中发生的一个小插曲,也成为爱迪生著名的人生污点之一。

著名的物理学家、发明家尼古拉·特斯拉在1882年开始在巴黎为爱迪生公司的欧洲分部工作;1884年特斯拉来到纽约,进入爱迪生公司本部工作。

据特斯拉本人爆料,爱迪生曾对他说如果他完成了重新设计爱迪生公司的直流发电机,将会得到5万美元(相当于如今的一百多万美元)。但当这项任务完成之后,爱迪生却说“你不理解美式幽默”,特斯拉并没有能拿到这笔钱;而爱迪生只是准备把特斯拉的工资提高到每周25美元,以体现特斯拉发明的价值。

于是,特斯拉决定甩手不干,并走上交流电系统的研究与实用化的道路,成为与爱迪生(直流电系统)分庭抗礼的现代电气化之父之一。

好了,有关爱迪生的黑材料先曝到这里,暂时打住,因为我们已经收集到足够多的污点证据,用来颠覆爱迪生传统形象。

众所周知,爱迪生的实验室,建立在新泽西一个叫门罗公园的小镇上,这个实验室因在短短6年时间内生成超过400项发明而出名,如此速度为其赢得“发明工厂”的称号。等等,大家发现不对劲的地方没?
 楼主| 发表于 2015-10-25 21:32:47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事实都像爱迪生励志故事中那样,他发明一件影响后世的伟大发明,动辄实验数万次,花费数年时间,“发明工厂”的神话岂不是就被“破神”了?那么,到底是爱迪生说了谎,还是我们的教科书没讲真话?

其实,爱迪生的发明故事和“发明工厂”虽然有人为编纂夸大其实的嫌疑,但也事实存在着比较靠谱的原型故事。只是与爱迪生每天做实验、搞发明辛勤工作到深夜的公众形象不同,真实的“伟大发明家爱迪生”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他的背后是一个由他领衔的发明、营销及公关团队。

爱迪生最初的“发明工厂”即“门洛帕克实验室”,是一个由工程师、机械师、物理学家等大约14人的队伍组成。换句话说,为一项发明,实验数万次的人并不一定是爱迪生本人事迹,而应该归于他的团队。“发而优则商”,随着爱迪生发明事业的扩大,他的团队也进一步扩大,成立公司,甚至吸纳了特斯拉这样的科学与发明狂人加入其中。

至于这些发明的那百分之一的“创造性”灵感,正如之前所述,爱迪生的1000多项发明,多半来“借脑”他的团队成员或者直接购买别人的发明专利而得。

当然,爱迪生团队对这些专利进行改进和实用化,其功不可没。比如留声机的发明,实际上就是爱迪生在改进早期由亚历山大·贝尔发明的电话机过程中,发现特殊的物理现象后,将这一现象交给他的团队助手研究而得到的伟大“副产物”。在资本趋利的大时代背景下,“霸道总裁”爱迪生“有钱就是任性”地选择“买买买”战略其实反倒是整合新发明创造,使之尽快产生商业价值的终南捷径。

下面再说说更让心灵鸡汤粉们感到沮丧的事儿:在国内流行的教科书版本的爱氏名言中,那激励了无数人的“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也是“然并卵”。

不知大家是否觉得爱迪生“发明”灯泡的励志故事,每隔几年就会出现一些类似的版面:某农技站技术员又发明潜艇,某居民大院内一老大爷又发明拉车机械人……

和中国时不时是就冒出的各种“民间科学家”搞出“水变油”的新闻类似,爱迪生至少在灯泡的发明上犯了相似的错误:不去系统的学习某一项基础科学,不去了解该门学科最前沿的科技动态,闭门造车,靠着不断重复弯路的蛮力和手工艺人似的经验学,甚至是撞大运的方式搞发明创造。
 楼主| 发表于 2015-10-25 21:33:34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这里顺便定义一下什么叫“民间科学家”。

“民科”指没有受过科学训练,也无意接受科学训练;不懂科学理论,但对科学研究感兴趣,自认为致力于研究科学,试图推翻某个著名的科学理论,或者致力于建立某种庞大的理论体系,但却不接受也不了解科学共同体的基本范式,因此科学界不能与其进行基本的学术交流的这么一群人。如时常冒出的自称推翻了热力学定律造出了永动机而挑战物理学家的“科学爱好者”或者自称治愈了艾滋病的民间老中医之类。

下面再回顾一下爱迪生是如何“民科”的:“发明”竹炭灯丝时,不搞调研,埋头苦干,走了3年的弯路;发明碱性蓄电池的过程中,爱氏团队继续光荣传统,毫无指导方向瞎搞实验又是积年累月;而留声机的发明的过程中,不是刻意设计实验方向,而是非常巧合地观察到了特殊物理现象,靠着爱迪生本人的经验累积,才让一个伟大的发明不至失之交臂。

与爱迪生结怨反目的特斯拉是这么挖苦爱迪生的发明思路:“他用的方法的效率非常得低,经常做一些事倍功半的事情,整体而言,我是一个很不幸的见证人,他如果知道一些起码的理论和计算方法,就能省掉90%力气。他无视初等教育和数学知识,完全信任发明家的直觉和建立在经验上的美国人感觉。”

缺乏足够的科学精神,以勤奋实践挂帅的爱迪生和他的团队一共拥有1000多项专利,而被他们踢出团队,具备科学和理论素养的理论派发明家特斯拉却拥有700多项专利,一瞬间就将勤奋实践苦搞发明和科学理论指导发明实验的两大流派高下两分。

按今日的标准,在发明界,爱迪生的真实头衔,应该是完全不知今夕是何年便脑洞大开,时不时抛出各种奇葩发明的“民间科学家”,而非大众影响中那个每隔几天就搞出个大发明的“科学怪蜀黍”。
 楼主| 发表于 2015-10-25 21:34:37 | 显示全部楼层

事实上爱迪生的另一些社会身份才是成就他声名的关键:一个商人,一个营销者。

的确,爱迪生拥有许多伟大的发明和专利,比如最为人所知的电池、留声机和钨丝灯泡。不过谈到这里就不得不先提指出“专利”这个概念并不等于发明。一项专利可以是一发明,也可以是一个外观创意,或者螺丝螺母之类不完整的成品。

随着人类进入工业化社会,特别是第一次工业革命余波未平,第二次工业革命的浪潮又涌的19世纪末期,人类的生产生活和思维方式进入了大爆发时代,各种新鲜事物不断涌现。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国际专利公约横空出世,终于让源于文艺复兴时代威尼斯共和国的专利法律成为了一个伟大的制度。在这样的制度进一步刺激下,更多更新的发明被人们创造出来;高额的专利费用驱动着发明家们源源不断地开动脑筋,并且拼命让自己的专利能够卖出好价钱。

而爱迪生在美国所拥有的一千多项专利,包括了发明、实用的新型产品及新式样(又称“外观设计”或者外观专利)就是在这样的科技大爆发时代产生的。

后世某个伟人总结称“科技是第一生产力”,这一名言被爱迪生和他同时代的发明家们简单朴素地理解了为“有专利,就可以赚钱”。只是爱迪生不光看到了专利本身所带来的经济利益,而是利用自己本身就是个发明家的优势,更进一步对哪怕是“灵光一现”的发明创意进行了系统的开发,深度挖掘并整合各个专利的潜能。

爱迪生有很多发明并非完全原创,而是购买别人的发明或专利,然后由自己经营的实验团队改善已被创造出来却仍不完善的发明,使之实用化,成为商业产品。比如电灯,爱迪生没有发明第一个电灯泡,而是购买了惰性气体灯泡的专利,又购买了竞争对手的发明专利,这才发明了第一个能实际应用于商业的白炽灯。也就是说发明与灯泡的普及实际上是爱迪生的一次成功的资本运作,是一件再普通不过的商业行为,而非某些人眼中的“剽窃”行为。当然,爱迪生在推广的过程中,刻意隐瞒模糊有关灯泡发明经过的行为可以当成是“贪他人之功”,但从产品发售和品牌营造方面去想,将其理解成正常的营销手段也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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