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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28 20:5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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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义文化和侠义精神的失落。一个例子也许说明不了问题,我们再来看看侠义精神。
春秋时代,是中国侠文化最灿烂的时代。侠人义士救危扶困,振人不赡;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知恩必报,赴火蹈刃;受人之托,一诺千金。赵氏孤儿、聂政刺侠累、荆轲刺秦王,一个个动人心魄的故事,演绎了那时男人们的壮烈与决绝,告诉后代什么叫轻生重义、生死相许。
春秋时代的侠客,最大的特点是极端重视人格的独立与平等。豫让刺杀赵襄子的故事就充分地说明了这一点。豫让为了给智伯报仇去刺杀赵襄子,设法混进赵府,他用自残的方式,吞炭漆身,化装易形,吃尽了苦头。
在被抓住之后,审讯者对豫让说,你当年也曾为范家、中行家效力,这两家都被智伯灭了,你不为他们报仇反倒为智伯卖命,为什么今天智伯被人灭了你就这样死心塌地为他报仇?豫让回答说,当年范家、中行家随随便便看待我,我也这样对待他们;智伯待我像对待国士,我自然要用国士的行事方式来报答他。
豫让的这句回答,开了两千年来“士为知己者死”的滥觞:我豫让不是你们任何一个人的附属品,我就是我自己,我没有给你们报仇的义务,给不给你们报仇全在乎我自己。
豫让追求的是等级社会里平民的个人尊严和社会、他人对自我价值的承认,尤其是在向来瞧不起平民的贵族阶层面前。既然我不是你们的附属品,那么我们之间的交往就应该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如果你不肯和我平等相交,我们之间就只有利益关系,人走茶凉。
这种“自由之思想,独立之人格”,是战国时代侠文化中最可贵的部分。他们行侠仗义,不是为利,甚至不是为名,而是为了心中的一股豪气。他们如同珍视眼珠一样珍视自己的个人尊严,对“平等”二字甚至达到了敏感的程度。 “孟尝君曾待客夜食,有一人蔽火光。客怒,以饭不等,辍食辞去”。即使在座位安排这样的小事上,他们也不能容忍任何的不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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