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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28 21:2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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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6世纪之交,为了加强中央集权,俄罗斯大公开始依靠分封贵族,对抗旧的波雅尔世袭贵族。分封贵族也叫封地贵族或服役贵族,他们通过为大公服役的方式,获得大公赐予的采邑和农民。分封贵族不能终生享有这些采邑和农民,更不能进行转让和买卖。一旦丢官弃职,他们便失去土地和农民。这样,以服役为条件而分封的采邑制逐渐兴起,旧的世袭领地制日趋衰落。在采邑制中,封建土地所有制发生了重大变化,所有权与占有权发生分离。分封贵族只有对土地的占有权,而大公则对全国土地拥有最高所有权和最终支配权。这是中央集权在经济上的反映。随着中央集权的发展与壮大,农民的自由程度也在下降。1497年,伊凡三世颁布《尤利节法令》,规定农民在每年的尤利节前后一周内,在完成主人分配的农活后,可以选择在其他主人的土地上劳动。1581年,沙皇伊凡四世[9]颁布《禁年令》,禁止农民在尤利节前后逃走和转移。1597年,沙皇费多尔颁布《追捕令》,规定逃跑的农民如果在5年内被找回,则仍归原主。1649年,沙皇阿列克赛[11]颁布《无限期找回令》,规定逃跑的农民只要被找回,就仍归原主。同年,缙绅会议[12]通过《法律大全》,在法律上承认了农奴制度。至此,经过一个半世纪的演变,俄国农民被完全剥夺了自由,束缚在土地上,农奴制最终确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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