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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雅人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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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ine_admin 发表于 2010-10-31 12:51: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人生彩排
  直到现代,在尤卡坦半岛的玛雅人中间仍然盛行着一种古老的仪式,土著们叫作赫兹梅克(hetzmek),即在抱婴儿时第一次挎着婴儿的臀部。这一仪式的渊源相当古远,而且在玛雅的人生仪典中,完全具有与洗礼和青春期仪式同样的重要性。
  有关玛雅人这一抱挎婴儿臀部的仪式,资料简略,也没有特别的阐释。我想它的文化功能大约与洗礼与青春礼是同价的。初生儿受洗,可能有西班牙统治时期强制推行天主教仪礼(包括洗礼)的影子,其意义是对获得新生命的确认;而青春礼,即成年礼的文化意义在于一种“社会出生”,婴儿降生仅仅是人生之前的准备阶段,直到青春礼仪之后,一个人才真正从社会意义上“诞生”了。赫兹梅克仪式的一个要点是抱挎婴儿的臀部,这大概是重要的暗示。搂抱的婴儿处于躺卧的体姿,而抱挎臀部就使婴儿坐立起来。虽说还没有成丁“而立”,但却已是坐立,是对人生而立的一次彩排,寄予了上一代人对下一代人的殷殷期待。
  这个仪式举行的时间,更是证明了文化隐喻的性质。按玛雅古老遗俗规定,赫兹梅克仪式当在女婴三个月时举行,男婴则在四个月时举行。
  三个月或四个月的不同,据说是因玛雅人的炉火边有三块石头,象征着妇女在家中的活动范围;而玉蜀黍这种玛雅基本农作物的农田有四个边角,象征男子在田里的活动范围。这就是女三男四的意义。
  由此不难看出,在女婴三月、男婴四月所举行的赫兹梅克仪式,是对孩子未来人生进行彩排的象征。玛雅人希望这个“坐立起来”的仪式预演男孩女婴未来的人生职责,把一种文化贯彻到未来时空。
  通常在这一仪式中有一对教父教母——丈夫和妻子。即便只有一个,那就得由男人主持男婴的仪式,而由女人对一个女婴,仪式开始时,桌案上摆放着9种不同的物件,这是孩子将在以后的人生活动中使用的东西的象征,数字之所以为“9”,大概也和中国古人以9数为极大限类似吧。对男孩来说,是一本书、一柄弯刀、一把斧子、一把锤子、一条刺枪、一根播种掘土棍以及其他将会需要的物品;对女孩来说,则是针、线、扣针、瓢、烙玉米面煎饼的铁盘之类的物品,通常是她的性别范围内所需要的东西。
  男婴的亲生父亲把孩子郑重地交到教父手中,教父则把孩子挎抱在自己的左臂上,走近桌案,挑选9件物品中的一件并把它放到孩子手中。然后,教父一边挎着孩子绕桌案行走,一边告诫孩子物品的用法,比如他可能会念叨说:“你现在从这儿拿了书本,带走吧,这样你就能学着阅读和写作了。”
  他绕着桌案走9圈,每一次都选择9件物品中的一件交到孩子手中,同时“教授”孩子这一物品的用途,他把玉米粒放在物品之间,每走一圈就取走一粒,以此来记住走了多少圈。
  然后他把孩子转交给教母,教母又重复上述这些动作。她记往绕桌案圈数的办法是借助预先放在桌上的9颗葫芦籽,每走一圈后就吃掉一颗。随后孩子又被交还给教父,再由教父把孩子还给生父,说:“我们已经给你的孩子做完了赫兹梅克。”孩子的生父生母跪在教父教母面前以示谢意,赞礼者在一旁就把食物、甜酒、烧鸡和煎饼奉献给教父教母。于是,这个仪式也就圆满完成了。
  现代玛雅人由教父教母完成的使命,过去恐怕是由玛雅祭司履行的。尽管掺杂了天主教的色彩,但是玛雅人古老传统还是顽强地自我表现出来。要理解玛雅赫兹梅克的实质,非得联想到美洲印第安人数万年前有着亚洲祖源这一文化背景。或许古代中国的“抓百岁”和古代玛雅的赫兹梅克,竟是同一文化观念源头的不同变体呢!
  请看“抓百岁”(亦称“抓周”),那是在孩子出生满百天(三到四个月之间!或一周岁)
  时进行的仪典。宋代释文莹所著《玉壶清话》卷一记云:“曹武惠彬,始生周晬日,父母以百玩之具罗于席,观其所取。武惠左手捉干戈,右手取俎豆,斯须取一印,余无所视。后果为枢密使相。”曹彬是宋初大将,后封赠武惠王爵号,他周岁时自己从百式各样的小玩艺儿中偏独抓取了干戈、俎豆、官印这几样。干戈是兵戎之器,俎豆是祭把的礼器,所谓“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左传》),这可了不得,而官印更是自不待言。曹彬抓了这几样东西,等于是彩排了他未来人生的辉煌,预演了他官至主管军事的宰相的威风。这虽说是迷信,但却反映了一种文化观念,至少显示了望子成龙的天下父母心。《红楼梦》中那位贾宝玉,不就是抓了胭脂而惹得他父亲贾政对他老大不愉快么?
  中国式的“自抓”,多了点预卜色彩;玛雅人的“代挑”,则强调了上一代人的愿望。而其作为未来人生的预演、彩排,却有着类同的文化心理。无论中国还是玛雅,文化中都规定了男女两性的性别规范导向,而这种规范导向就是由具体物品来喻指和象征的,正像前面我们开列的那些玛雅用具物品那样。中国人生儿子叫“弄璋”,生女儿叫“弄瓦”,玉璋的形状类刺剑,而瓦大约是磨碾谷子所用或贮水存粮的陶器,完全可见初民时代男女的社会分工。弄璋弄瓦就其渊源说,正是在大谈人生、社会、文化呀!
  文化在代际传递,一代又一代。稳态的传统社会总是十分自信地敢于断言未来世代的生活面貌,上一代人可以完全看得见下一代的人生。玛雅人整体宇宙观、轮回时间观以及无所不在的神灵信仰,使他们的祭司(教父)敢于自信地代为下一代“挑选”,并彩排下一代的人生。而相对说更成熟进步些的古代中国文明,就略有不同,他们虽然也不无自信地摆出了“百玩”放在孩子面前,但孩子的未来却要让他“自己抓摸”了。
  我们现代人生在一个日新月异的时代,谁能有“彩排人生”的文化自信,又怎知明天“百玩”都是些什么玩意儿呢!
  八字与命名
  中国人很看重生辰八字,以为在那天于地支的排列之中透着人生的要义、命运的轨迹;中国人也很看重姓氏笔划、数理格局的命名学问,以为这种后天赋予的称谓名号能补先天命相之不足。缺水的取名“森”,缺金的取名“鑫”,不一而足。为什么呢?这些看似荒唐的观念和做法,其实无非是人们对自己命运的关注和对后代的眷爱。
  玛雅人深爱孩子。我们从今天的玛雅后裔身上还能看到对孩子的一片爱心。玛雅。妇女对孩子的未来寄予相当大的希望,她们常常带着贡品去向神灵祈祷并询问孩子的情况。为了怀孕,妇女向祭司求助。祭司则为想要孩子的妇女祈祷,并在她的床铺之下放置一个“制造孩子的女神”(Ixchel,怀孕与生育女神,伊希切尔)的偶像。
  肩负着上一代人沉重希望的孩子一出生,他(她)的命运却似乎已经注走了。
  从摇篮到坟墓,古代玛雅人的生活都是由他们的宗教信仰决定的,或者说,也是由祭司(占卜家、预言家,或者中国式的说法叫作算命先生)来解释的。事实上,每个玛雅人的人生的各种仪式的样式,早就根据其人碰巧降生的那个日子决定了。即,由他生日偶然落在卓尔金历日(260日周期的祭祀历)某一天而因缘随机地预先注定了。
  在危地马拉高地的卡克奇凯尔人(cakchiquel)中有一种信仰,认为一个人的出生日期注定了他的性情和命运。这是因为与那个日子相联系的神灵就与他直接挂上钩了。一些神灵会善待这个人,而另一些神灵则会敌视他。
  这种信仰固然较多神灵崇拜的色彩,但是,现代人似信非信、既好奇又好玩的“生肖与命运”、“星座与人生”的游戏,岂不异曲同工吗?我们今天的文化自诩为“现代”,然而,许多人仍对出生的生辰八字与人马座、天蝎座或龙年、虎年的对应关系大感兴趣,这其中不难看出人的某些永恒的愿望。由此再倒转回玛雅人的世界,原来他们离奇的信仰也有着和我们相同的文化心理基础。
  玛雅人认为一个人的名字必定与他出生日(也包括生日那一天当值的神)有关,所以,他的命名是自动地拼合起来的。例如Hunimox就是与Imix日有关的拼合。?当然这种做法很早就消失了。
  常见的做法是一出生就由祭司给孩子起个名,这个名字将伴随他整个童年时光。命名的同时也是祭司给孩子预卜命运的时候,他甚至有可能因此被选中侍从祭司,接受职业秘授。
  命名活动不仅包含社会中上一代人对下一代人的希望,而且还隐含了文化上其他许多功能。
  古代玛雅人通常有三个不同的名字,?有些人甚至还有第四种。?(1)?paal kaba,即起名,一出生即获得,如同约翰、玛丽、小宝、珍珍一样。但是玛雅人有一种区分性别的方法,男孩通常在动物名、鸟类名、爬行动物名、树名等等之前冠以“阿”(Ah),例如阿豹(AhBalam)、阿羽(Ah Kukum)、阿晰(AhItzam)、阿乔(Ah Dzulub);女孩名字前则冠以“细”(Ix),例如Ix Can,Ix Kukul?,Ix Nahau等等。
  (2)父亲家族的姓氏,这和史密斯、琼斯或赵、李、欧阳相同性质。男孩或女孩长到可以成婚的年龄要举行青春仪式,这与中国古代男子20岁行冠礼,女子15岁行笄礼一样。
  在青春仪式上,孩子们获得父亲姓氏;在中国,男子拥有了“表字”,成为成年岁月中他人称呼的用名。
  (3)naal kaba,也即是父亲和母亲两个家族姓氏的组合,?很像英语民族的加连字符的姓氏:史密斯-威廉姆斯,结婚以后使用。某人的婚后名包括父亲家族的姓氏以及母亲婚前娘家带来的外祖母的姓氏,也就是说,女性的姓氏是通过一代一代的女儿传下去的。这很能见出玛雅社会过去实行族外婚的风俗。这些姓氏通常是动物、昆虫、鸟类、植物的名称,比如美洲虎、蛇、虱子、樫乌、烟草、可可豆之类。
  (4)coco
  kaba,也即是绰号。往往根据某个人的个人特点而获得,?像我们常用的“小个子”、“胖墩”之类。玛雅人AhTupp
  kabal,这名字意指“声如雷震的人”;Ah Xochil Ich意指“猫头鹰面孔、猫头鹰眼睛”。
  不同的名号能起到不同的社会功能。在人生各阶段获得不同的名姓,本身就意味着人生活动的重大转折、人生职责的重大加码。如果说生辰八字显得有些玄虚的话,人生中的命名活动倒是具有更为实在的文化意义。
  又是“三纲五常”
  要了解一个社会,那么,了解一下其内部两种性别之间关系,大概最有助于获得真切的感受。在男女关系上,一个社会会把它开化、文明的程度准确反映出来;社会的经济生活、人际关系、道德伦理各方面也都具体化地呈现在观察者的面前。
  总体上说,玛雅男性居于绝对的优势地位,男尊女卑无可争辩。妇女被禁止参加宗教仪式,不得进入玛雅庙字,这大概是初民社会男女两性分属不同的社团,各自有各自秘传的教义、规则、权益、神灵,不少文化人类学家对此已有论述。玛雅妇女不许在街上正视男子,相遇时必须侧肩而过,这也许是“两性战争”(借用一下60年代法国女权主义者的语汇)的结果,是主宰与臣服的象征。至于男女不同食,虽说不能完全比附于古代中国的“男女七岁不同席”、“授受不亲”等等,但是,其本质还是相通的。社会要以一种最为日常的活动来确立并日复一日地强化男尊女卑的观念,无论是玛雅人也好,中国人也好,都自觉不自觉地这样做了。无论辈份如何,性别从整体上区别了等级地位,这是一种团体的地位。从男人们先行就餐的顺序可以看出,不仅长辈在先,即父亲先于女儿,平辈间兄先于妹,而且不同辈份之间也同样如此,儿子先于母亲,弟先于姐。家中男性成员心安理得地接受女性的服侍,训练培养了整个社会的纲常伦理。小男孩从小就懂得了自己的性别角色,小女孩也潜移默化受到了性别角色教育,以使她们长大后顺应整个社会男尊女卑的关系结构。吃饭小事,竟然是关乎社会结构秩序的大工程,文化机制的巧妙,正在此处。关于这一点,读者诸君不妨参看本书《洗澡洗出法律》节,那洗澡比吃饭更见奥妙。
  著名的玛雅文化研究专家莫利(Sylvanus G.Morley)曾说过:“儿童的培养,更多地是靠他们自己顶应那套复杂的精心策划的社会实践的愿望,而不是靠苛刻死板的规矩。”①他实际上已经从玛雅人的儿童教育中隐约地看到了一种文化塑造上的智慧。
  由于玛雅文献的缺乏以及多数文字尚未破译,我们无法知道玛雅先民对他们的伦常秩序作了怎样的理论表述,然而我们仅就今天玛雅部落遗民们的行动,也可约略地想见他们的“三纲五常”。
  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君为臣纲,这样的说法可能让现代
  社会充满新思想的人们大倒胃口。然而我们俎能采取非历史主义的观点看待人类文化的历史,否定那些曾经存在过的社会价值和行为规范的合理性,否定其推动人类文明的巨大作用。如果耐心并尊重玛雅人曾经创造的一切,我们会发现,他们是以巧妙的方法实现社会人群的整合的。
  如前所述,他们摆平了两性间可能的不平衡冲突,不露痕迹地巩固社会伦常的成果。如此说,他们不十分严苛地对待孩子,却有办法把社会精心设置的伦理观念灌输给他们的孩子。
  当一个男孩长到四五岁时,也就是现代精神分析大师弗洛伊德特别强调的那个年龄段,父母就要在他的头顶的头发上系挂一个白色小珠。这似乎没有什么特殊意义,其实不然。不要小看这小小的挂珠,它在孩子头上晃来荡去,时不常地敲打着孩子的脑袋。尤其是当孩子异乎寻常地闹腾时,这种轻柔的“敲打”该会变得十分剧烈。我猜想,这是不是一种训诫的隐喻手段呢!也许时间已淡化了它的功能本意,但是,这种“敲打敲打”的文化训诫功能是可以想见的。如若不信,让我再举出几句太平洋对岸的经典来参证。中国的《诗经·卫风·渭阳》曰:“淇水在右,泉源在左,巧笑之瑳,佩玉之傩。”注曰:“傩,行有节度。”也就是佩挂的玉饰件使人举止有节。再举更明白点的例子,《礼记·玉藻》云:“古之君子必佩玉,……趋以采齐,行以肆夏,周还中规,折还中矩,进则揖之,退则扬之,然后玉锵鸣也。”也就是说,君子(在若干含义中也包括“上层人士的子弟”这一意义)集中注意力于身上所佩挂的玉饰上,这样必须按照一定的规矩,有礼有节地动作,才能使玉佩按一定节奏发音。别人可以根据玉佩相碰发出的声音察知君子是否有礼有节、合规合度;君子本人则用玉佩锵鸣之声驱除非辟之心。
  我们从中可以看出,玛雅人的挂珠在起源上当有类似的功能。他们曾经在孩子一出生时就悬挂小珠以使孩子(当然也是贵族的孩子,君子之类吧)变成“全神贯注”的内斜视(对眼儿、斗鸡眼),这可以参看本书《美丽的扁头·高贵的斜眼》一节。这回他们又故技重演,在这个“三岁看老”的人生关键期,给孩子头上拴上“敲打”的小白珠。想必这小白珠能够限制顽童纵性纵情的闹腾,极为微妙地让男孩们在意这个头顶上朝夕不离的小玩艺儿,从而从心理机制上造成一种对内心冲动和不平静进行克制的倾向。这真是个高招,亏玛雅人想得出。
  对付女孩儿也有一套办法,当她们达到同样年龄时,就要在她们腰间扎上一根绳子,上边垂挂着象征其贞操的一枚红色贝壳。这其中隐含的意味,自然不言而喻了。
  在青春期仪式到来之前,要是取下了这两样东西,那就了不得,尤其是女孩儿摘下贝壳,那会被视为奇耻大辱的,父母对此非常在意。
  家庭中这些细微的潜移默化,保证了玛雅人的社会道德伦常观念的内化,四五岁是儿童性格形成的关键期,这时候形成的一套基本心理反应模式,会影响一生,决定着他(她)成年经验的轮廓。不仅个人,整个民族的命运都是在家庭这个狭小舞台的限制内决定的。一般说,玛雅母亲们非常亲抚她们的孩子,总是喃喃地对着婴孩讲儿语。这或许就是玛雅人总也摆脱不掉保护神观念的心理起因,他们总是渴望神来亲抚、眷顾他们,理解他们的处境、满足他们的愿望。这已经引发到玛雅社会意识形态的高度了。
  有时,不得不对孩子体罚,母亲总是不参与此事。父亲的惩罚,大概有助于孩子们“切身”体验男性在社会、家庭中的权威,这对一个男尊女卑的社会结构无疑是十分必要的。“父严母慈”,这个理想的家庭内部搭配,大概对玛雅纲常伦理的确立与巩固极有助益。
  在玛雅家庭中,大孩子不仅被要求来照顾年幼的弟妹,而且他们也被肯定对弟妹具有权威。年轻的家庭成员对年长者的尊敬是根深蒂固的。父亲是无可争议的一家之长,没有他的首肯,什么也做不得,当然母亲也同样受尊重。这是什么?这就是长幼有序,这就是中国古人所重的“孝”,和“悌”,这就是现代西方大学者赖希(Wilhelm Reich)所指出的:“(家庭是制造)顺从动物的工厂。”
  假如没有这种来源于童年经验的纲常伦理,假如没有这种“顺从”,那么,也就没有玛雅人想必极为完美的社会组织体系,进而也就无法想象这些缺少现代机械设备的人们能够通过齐心合力有组织的劳动来完成诸如宏伟的金字塔、坛庙、石碑等人类文明的辉煌记录。

玛雅人的“种姓”
  玛雅人的聚居点有完善的道路、公共建筑等设施,但大部分玛雅人却都居住在城外的村落里。城里一般只有祭司、首领等不直接参与农业生产的人居住。他们的饮食依靠各村镇的进贡。
  我们知道印度有个种姓制度,将人依据姓氏分为四种,首陀罗是奴隶,他们存在的唯一目的就是服务于其他三个种姓。婆罗门据说出生于原人的头部,地位最高,具有神的力量。他们在社会中行使祭司的职能,授讲经文,主持祭把。刹帝利出生于原人的肩部,拥有皇权,同时也是战争的主力。吠舍出生于原人的腿上,入选应从事具体生产,然后以税贡形式寻求神的护佑、首领的保护。各个种姓集团大小不等,一般都在万人左右。但他们并不分别聚居,而是分散于各地,渗透在社会中各司其职。
  其实,这种划分人口的方式在南亚各国的印度族居民中都有留存。种姓的划分不仅借助严格的婚姻保持血统的纯正,并且借助社会职业的固定化维持社会等级的稳定。比如,个人或群体的圣洁、高贵,按级提高。一些被认为具有污染性的职业,如与已死的动物接触(如制革工),或与身体的排泄物接触(如洗衣工、理发师和厕所清洁工),都由低级种姓的人去干。
  每个社会都有维持社会等级差别、控制社会内部混流、冲突的机制。一般而言,父亲和儿子所处的社会地位(经济、政治、受教育程度)都不会相差太大。即使在高唱民主、鼓励从平民到总统的今日美国,社会阶梯上的跃升也是极个别的。
  玛雅人没有种姓制度,但其人口也大致可分为四个群体。而且这些群体的内聚性较强,玛雅社会为维护这种文化分层,对各个群体人的血统、职责、俗规作了明确规定。保障位高者的凌驾,杜绝位卑者的僭越。
  这四个群体是贵族(aknegebob)、祭司(ahjubob)、?平民(?ah ?chembal uinicob)和奴隶(ppencatob)。
  贵族包括王(halach uinic),即真人,和村镇首领(batab),?以及更低级的头目。batab管理村镇事务。
  他们虽然是由真人指走的,?但基本上都来自一个世袭的贵族群体。almehenob这个同在玛雅语中的意思是“有父有母的人”,?他们被认为是天生的领袖。他们在真人面前受过考间、接收象征权柄的凭证之后,就返回各自村镇行使司法权和行政权。在战争期间,batab?是本村本镇战斗力的组织者。作为指挥员,他们还要服从于军事首领nacom。和平时期,?他负责监督本地区百姓的农事活动,并且逐年向真人进贡财物。
  次一级的特权阶层包括ah cuch cabob、ah kulelob和ahholpopob。ah ?cuch cabob cabob是镇中长老,一般两到三位。他们是batab的顾问,参与决定地方政策。而本身又是镇中再次一级行政单位的头领。ah kulelob,相当于帮办,协助?batab工作,是他的助手和传递口谕者。ah holpopob的职责较多,?既是首领与村民的桥梁,又是外交事务方面的顾问。他们还是公共议事厅的负责人,村镇中的首席歌唱家和舞蹈家,总管地区上所有的歌舞和道具。
  最低的一级“政府公务人员”是tupiles,负责维持治安,相当于我们的警员。
  此外,玛雅人还有战时的首领。一类是原来的行政首领在战时行使军事指挥权。另一类称为nacom,不是世袭的,一般被选出担任三年为期。在这三年内,?这些人不能近女色,连他的妻子也不能与他见面。人们怀着极大的尊敬将他隔离起来,尽可能使他较少与外界接触。他被供奉吃鱼和一种大蜥蜴,但不能接触牛、羊肉。三年任期结束时,nacom和batab共同商议战事,制订出战略计划。人们会像对待偶像一样对他焚香进拜。具体的战术执行则全权交给batab?。?所以,?这些临时选出的nacom只能算是偶尔跳上龙门的鲤鱼。而且,?跳上龙门的三年内也只是个精神安慰性质的空架子。
  祭司阶层从血统上讲,和贵族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祭司也可娶妻生子,而且子承父位。
  除此之外,贵族阶层中经常有人涌入祭司阶层。玛雅人规定,贵族长子继承父位,幼子则可以选择成为祭司。所以,祭司们在向王室成员授业时经常会在幼子中挑选,如果发现具有成为祭司禀赋的小孩,就开始培养他当祭司。
  如果说祭司的地位并不比领主高,那么至少他们在玛雅社会中的影响力绝不亚于贵族。
  贵族阶层的各级首领对祭司都表现出极大的尊敬,定期向他们进贡。祭司掌握着玛雅文明的钥匙,指导农事生产,预卜政事吉凶。真人经常会向他们求教,祭司则尽可能地用他们的知识找出最佳答案。说实在话,玛雅城区中的建筑,除了一些宫殿外,大部分是在祭司掌握之中。祭司这一特权阶层完全游离于生产活动之外,却直接参与社会命脉的掌握。
  祭司这个阶层里还有另外一些角色。chilanes是一些能讲神谕的先知。他们在民众中享有极高的威望。
  ?nacom(不同于三年任届的战事首领)是终身制的刽子手,负责在人祭及其他偶像崇拜活动中执刀。他有四个助手chac,人员不固定,每次祭把时新选。通常是德高望重的老人。
  玛雅祭司的总称是Ahkin,按字面意义讲就是太阳之子。作为一个群体,它是最有权力、最有影响的。他们关于天体的知识,他们预言日蚀月蚀及其他星际会合周期的能力,他们的种种预言,渗入玛雅人生活的每个阶段。这使他们受到全体玛雅人的敬畏。
  平民是指数量众多的普通农业生产者。他们用血汗养活自己,也供养他们的最高首领真人,地方首领batab,以及祭司阶层。他们是那些宏伟的仪式中心、高耸入云的金字塔神庙、大型柱廊、宫殿、高台等等的真正建造者。是他们采集、雕刻了大量巨石,构建了这些建筑。是他们用石斧砍下无数大树,作为柴火将石灰石烧制成灰浆所需的石灰;将砍下的硬木加工成雕梁画拣。他们是泥瓦匠、石匠,也是搬运工、建筑工。
  这些平民还必须向真人进贡,给村、镇长献礼,还要通过祭司向神进献。这些交纳加在一起,数量一走很多。其种类包括他们能够生产、制造、猎取、搜集到的一切。他们住在郊外,人数众多。但却为城里少数的贵族和祭司承担了几乎所有的劳作。
  奴隶,ppentacob,处在社会最低层。兰达(Landa)主教认为,奴隶制是玛雅后古典时期才产生的一种现象。但其他许多学者根据石碑、壁画等资料,认为不能排除从古典时期就有奴隶的解释。至少,战俘充作人祭以外经常沦为奴隶。从有直接资料的新王国时期来看,奴隶来源有五:天生奴隶;窃贼沦为奴隶;战俘;孤儿;人贩子贩来的人口。
  虽然天生为奴者为数不多,但也确实存在。不过,法律规定可以为奴隶赎身。偷盗者要为被偷者终身做奴隶,或者一直等到有能力偿还所偷财物为止。战争中被俘的敌方贵族,立即被推去做人祭牺牲,其他战俘则沦为俘获他们的武士的奴隶。孤儿是经常用于做人祭的,所以有时专门向人贩子购买,甚至强行绑架。
  在战争、人祭、苦役、买卖人口被视为正常的文化中,在人们有很多理由草菅人命或滥用人力的情况下,奴隶的命运可想而知。
  我们知道,猴群中也有等级划分、座次排定。地位较低的猴于着想觊觎高位,很快会受到教训。不过,人们对猴群深入观察后发现,地位高的猴子有时会象征性地让地位较低的猴于爬背。这可能是猴子们维持和平的一种猴文化。玛雅贵族是否也会象征性地给平民百姓一点作威作福的虚假满足,我们已无从知晓。不过,在奴役同类、残杀同类的情况下仍然保持社会整体的延续,却也实在只能是人的文化。
  长工女婿不浪漫
  玛雅人的婚姻可并不像它在其他方面那样神奇浪漫。说不浪漫多么扫兴,那中美洲丛林热带的气息原本就青春热烈,可以好好地想象。
  说不浪漫是因为玛雅人看重父母之命、媒妁之约,也因为玛雅人婚后平平淡淡,没有拥抱接吻之类外露的情感表达,玛雅男女的爱情是以尽力履行各自在家庭中的职责来体现的。
  一夫一妻制似乎比较良好地运转,但休妻离婚也较频繁,妇女在这事上也有一定的主动权。
  男女的婚姻通常在他们童年就谈妥了,只等到了适当的年龄便举行正式的仪典。男孩的父亲为儿子寻找媳妇,他的标准无非是门当户对,同村同等级;也有些禁忌,同姓不可通婚,另外妻之姊妹、兄弟寡妻、孀居后母等也在禁止之列。议婚嫁若无媒人中介,那就是件可耻的事了,这显然不利于两情相知、男欢女悦。
  最不浪漫的是婚前女婿要在未来的丈人家当6到7年的“长工”,白白地为女家劳动,以“赚”回老婆的“赎身费”。这还不算,假如岳父不满意,可将女婿赶走,到头来落得一场空。假如女婿不能圆满地服完7年“苦役”,被赶了出来,不仅眼看到手的“工钱”(老婆)另许他人,而且本人也成了“丑闻”的主角。
  这当中究竟是什么样的机制在运作呢?可惜有关玛雅文化这方面的资料实在语焉不详。
  然而好在“圣经·创世纪》(和合本)中有几乎一模一样的故事可作比照。
  第29章记述雅各来到拉班家,以拉班小女儿拉结为“工价”,服事拉班7年;这个7年与玛雅人的服役期恰好相同,或许巧合,或许有着相当古远的文化人类学原因。
  雅各因为深爱着美貌俊秀的拉结,以致“就看这7年如同几天”。等到7年届满,“雅各对拉班说:‘日期已经满了,求你把我的妻子给我,我好与她同房。’拉班就摆设筵席,请齐了那地方的众人。到晚上,拉班将女儿利亚(大女儿利亚的眼睛没有神气)送来给雅各,雅各就与她同房。……到了早晨,雅各一看是利亚,就对拉班说:‘你向我作的是什么事呢?
  我服事你,不是为拉结吗?你为什么欺哄我呢?’拉班说:‘大女儿还没有给人,先把小女儿给人,在我们这地方没有这规矩。你再服事我七年,我就把那个也给你。”雅各就如此行,……于是又服事了拉班7年。
  在后来的日子里,雅各的两位妻子给他生了好几个儿子,雅各继续为丈人牧羊。最后,当雅各携妇将雏,带着应得的羊群离去时,拉班及拉班的儿子们兴师动众、气势汹汹地追上来。追了7天才追上雅各,由于神夜里托梦给拉班,告诫他不要对雅各“说好说歹”,这才避免了冲突。雅各斥责拉班:“……我这20年在你家里,为你的两个女儿服事你14年,为你的羊群服事你6年,你又10次改了我的工价。若不是我父亲以撒所敬畏的神……与我同在,你如今必定打发我空手而去。神看见我的苦情和我的劳碌,就在昨夜责备你。”于是拉班只得和解,说:“来吧……!你我二人可以立约,作你我中间的证据。”雅各就拿一块石头立作柱子。又对众兄弟说:“你们堆聚石头。”……拉班说:“今日这石堆作你我中间的证据。”因此这地方名叫迪累得,又叫米斯巴。意思说:“我们彼此离别以后,愿耶和华在你我中间鉴察。你若苦待我的女儿,又在我的女儿以外另娶妻,虽没有人知道,却有神在你我中间作见证。”拉班又说:“你看我在你我中间所立的这石堆和柱子,……我必不过这石堆去害你,你也不可过这石堆和柱子来害我。”雅各就……起誓,又在山上献祭……
  不厌其详地引述看来决非多余。这里第一个关键是财产。玛雅人只把财产传给儿子,就好比拉班的儿子们特别在乎他们的姐夫(或妹夫)雅各捞到了什么好处,特意一起向父亲反映情况。再说女儿恐怕也是一种特殊的“财产”,不用钱财来赎买白白嫁人岂不赔本?于是与女婿开口闭口离不开“工价”二字。
  除了7年劳役折算工价之外,玛雅小伙子结婚时还要付出不少代价。聘礼是免不掉的,男方要为新娘子准备从礼服到各种装饰品的全套嫁妆,男方当然也要负担自家新郎倌的费用。这种做法通行于玛雅社会各个等级,只有量的多寡,没有质的差别,贫富贵贱都体现了嫁娶双方的既定财产补偿关系。娶了人家的女儿原本是赢家,不作出补偿就不平衡了。玛雅人的想法与《圣经》中的雅各大概是一样的,娶妻生子就是自己赢回的利息。中国人有“子息”一词,可谓传神。生息的子孙,繁殖的羊群,岂不卞是“工价”的绝好注脚!
  第二个关键是“你我”之间的誓约。拉班挑明了主题,不允许亏待自己的女儿或另行娶妻。请想,7年劳役的办法是多么精明的算计!假如整个玛雅社会都奉行这一风俗乡规,事实的确如此,那么,又会有哪个男人能够有那许多个“7年”用于瞎折腾!他只有乖乖地为他所付出的“押金”考虑,平平稳稳地维持一个既成的婚姻。这或许就是玛雅人成功地实行了一夫一妻制的原因。这个道理,大概现代社会也并不很陌生吧,这其中就隐含着某种颇具智慧的东西。
  丈人拉班与女婿雅各以上帝的名义立下了“你我”共遵的誓约,这是不同辈份之间“平等”的契约。这个“平等”恰恰反映了两种力量、两种意愿、两种权力、两种利益之间的对立、协调、共享和默契。
  他们堆起的石头、树起的石柱,当然远远不及玛雅人在石头建筑上表现得宏伟与壮丽;玛雅人也似乎不是为了儿女之事去浪费巨大的社会劳动和艺术才能。但是,玛雅人的那些宏美壮丽的石头建筑,无疑也是社会冲突与契约的升华。一个能够像《圣经》那样设计出“7年之役”的民族,也必然有智慧去把他们生存与发展的需要与矛盾用一个宏美壮丽的体系精心构筑起来。
  当我们想到神奇的玛雅智慧,不浪漫也变得浪漫!
  终点站·避风港
  人终有一死,生生死死乃是自然法则。然而对待生死却是个哲学问题,哲学二字并不如想象的那么玄奥,无非表明了一种根本的关切。20世纪末的今天,西方发达社会开始兴起“死亡教育”,这并不是哪几位教育哲学家立意惊世骇俗,非要让学龄稚童把停尸房当作课堂,这只不过是我们对死亡问题永恒关切的一个新事例罢了。
  玛雅人对死亡问题大作文章,自有其道理。那个黑暗世界若不是特别引起他们注意,也至少要比引起我们的注意来得多些。试想,没有现代文明不夜的灯火,没有现代社会喧闹的人群,没有现代科学给人自慰自信的相对安全感,那些生活在中美洲野性十足的热带丛林里的玛雅先民们,是不是更久地体验长夜的黑暗,是不是更深地感受孤独的无助,是不是更多地仰赖宗教迷信的观念和行为来打发黑暗死亡的恐惧感?
  丈量一下现世生活到死亡世界的距离,也许玛雅人觉得很近。丛林中有凶猛无敌的美州豹,玛雅人敬畏它们,奉若神灵;周期性的地力衰竭以致绝产或突如其来而又频频光顾的蝗灾,都会造就一批可怜的饿殍;那些高耸的巨石建筑工程,可能每块成吨的石料都有血肉之躯的性命成本;更不用说高高的祭坛顶上、时常上演着血腥的人牲献祭……战争、疾病、衰老、难产、意外,人生的旅程处处标明死亡的站牌。
  求生恶死,这是生命的本能。而人这个物种,因为具有智识,于是连生死也不那么简单。
  他首先要学会平衡主观意愿和客观事实的情感冲突,学会直面死亡或给死亡一个“说法”。
  现代人类好比一个成熟的大人,现代的文化使人们通常能直面生死,那个“死亡教育”新观念即此背景下的产物;而人类曾经也像一个孩童一样,不那么在乎事实,更多地屈从自己的愿望。
  这也是一种选择,选择一种排斥那个令人讨厌与惧怕的“死亡”事实的思路,沉醉在永生不死的意境里,或把死亡当成一件不那么可怕的事情。玛雅人就是精心构筑了这一观念。
  把事实揭穿挑明的现代“死亡教育“,为的是让幼童直面死亡,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其效果尚存在很大争议);把事实包裹起来的玛雅“死亡观念”,为的也是消除人们必不可免的天然恐惧。殊途同归。尽管按现代观念评判,高下分明,但是,人类的文化行为并不那么容易评说。
  玛雅人把死亡看作人生的避风港,可以再度扬帆启航。或者说,他们并不以为死亡即是一个人的终点,死亡是中转站,是走完这段旅程再搭乘另一趟班车的过程。
  于是,他们为中转的人生过客提供许多“服务”。他们悉心包裹尸体,给死者嘴里塞满玉米,以免死者在等候下趟班车时挨饿。有时还往死者嘴中填塞玉石,玉石是玛雅人珍贵的物品,差不多可以说“很值钱”,以免死者受穷,买不起车票。
  墓穴里还要放上偶像,保佑死者一路平安。至于死者的身分证件也很重要,一定要齐全。
  好比说,生前是位工匠,那么应当放上石斧以证明其职业和技能;生前是位祭司,就放上书籍图谱;生前是法师,就放些魔石;生前是猎人、渔夫,就放弓矢钩叉……因为死者在来世还需要他那些装备。
  玛雅上层人物的死后安排相当精心。通常是先火化,然后将尸灰收藏在瓮中入葬,葬所可能是各种规模的庙字。以前人们把玛雅地区的金字塔当作单纯进行祭祀活动的场所,后来考古学家发现了它们中有些至少还有别的用处。这个发现有点偶然,本世纪初,法国人阿尔贝·吕兹考察帕楞克古城一座金字塔。他在塔顶神庙里发现地上的大石板有些异样,板上几个圆孔似乎显示板下面掩盖着什么。于是他就领人撬开了这块大石板,果然下面是一条被泥石堵塞的通道。他和六位助手花费三年辛苦,才挖通这条长20米、有56级台阶的地下甬道。甬道尽头是一堵石墙,墙下有些玉珠耳饰和项链。拆除石墙后,又找到一条甬道,甬道尽头还是石墙。左侧有个石瓮,内中有6具年轻人的尸骨。吕兹判断他们只是殉葬者,真正的大人物还在后面等待重见天日。
  经细致探察,发现墙上有块三角形大石块,极可能是一道门。撬开石块,出现一间大墓室。墓顶上有块6吨重的大石板,他们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用4个汽车千斤顶才慢慢把它移开。墓穴高7米、宽4米、进深9米。室内四壁尽是人像浮雕,似乎共同拱卫着室中央的巨型石椁。棺椁的盖板竟然重达40吨,板上也刻有人像和图案。经专家研究石板上的象形文字,推断它制作时间是公元7世纪。墓主人随葬品包括金玉冠冕、耳环、项链、手镯和小偶像。最为奇妙的是他的脸部罩着青玉面具,由200余枚玉片拼成,眼窝处是室石镶嵌。对这个面具,本书将在第六章《有头有脸的青玉》这一节中详述。
  然而,我们只要再介绍几种对死者的处置方法,就会明白如此隆重的葬礼规模及最后一层青玉面具的真正含义了。死者被如此安全保藏起来,为的是永生不灭,为的是不死的灵魂可以在不腐不败永远温润的玉石包裹中寄存。
  有时,死者的尸灰被放在空心的雕像中,雕像当然尽可能与死者本人肖像。雕像后脑壳留有一个开口,这是填放尸灰的通道,用死者相同部位的头皮来覆盖。玛雅潘城的库库姆家族是统治者,他们通常把死者用火处理一下,烧到骨肉分离。头后部锯下,只留下前部,即脸部的骨架,然后用松脂捏塑出脸肉来,这个塑像和真人一样,与前述木雕像性质相同,都作为家族偶像供奉起来,逢节受享,使人敬畏。
  这个说法虽然来自早年西班牙殖民者的记述,但是确有其事。考古发掘部分地证实了这一点,有一个骷髅头颅被削,眼窝用木头塞着,脸部被艺术处理了,是重新造出的死者面相。
  保存真容以供瞻仰,这是后人对先人的追怀,也是永生不死愿望的体现。
  玛雅人煞费苦心的做法,听起来颇为粗野,但他们的死亡观念却是富于情感的。
  ①莫利:《古代玛雅》(The Ancient Maya),美国加利福尼亚斯但弗大学出版社1947年版,第3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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