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FO中文网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46_avatar_small 楼主: YKJNzVqH
收起左侧

假如杀一个人可以挽救一万个人的生命,那么他应该被杀嘛?

[复制链接]
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19-7-17 21:17:43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想先提一个问题。
“让一万人去活而非去死,这件事本身是毫无争议的道德上正确的吗?”
道德判断是一种只能应用于微观环境的东西,当被应用于宏观世界时就会发生严重的失效。这有点类似于牛顿力学,只能适用于低速非微观物体。救活一人,在道德上很好判断;但救活一国,在道德上就很难判断。
按照“使人活好,使人死坏”的道德观,将一地的人口在短时间内从一亿减到三千万,这显然是非道德的,因为这意味着有七千万人遭到屠杀。那么与之相对的,通过鼓励生育、输入物资和推进工业化的方式,将一地的人口在短时间内从三千万增加到一亿,是否是道德的呢?按照前者的逻辑,显然是道德的。如果这个地方是一个适宜居住的土地,比如东北平原,这一结论显然还没有什么问题:荒芜的土地得到开发,即使供应一亿人之后仍然绰绰有余;经济繁荣,人口增长,确是功德一件。可如果这个地方本身并不适宜人类居住呢?
比方说,这是一片贫瘠的山区,耕地面积狭小,地无三尺平,人无三分田。交通不便,工业生产效率也低。它的环境容纳量只有三千万人。我通过推进工业化和强行增加外部投资来鼓励生育,将该地的人口增长到了一亿;可之后由于外部变化或国力衰减,投资停止,贸易缩减,该地发生灾荒和战乱,人口缩减到了八千万。那你说我做的是好事还是坏事呢?
你要说我做的是坏事,可是人口毕竟从三千万增长到了八千万,净增加五千万。按照之前的逻辑,人口的增加难道不是一件好事吗?可是你要说我做的是好事,那么死掉的那两千万人,饿死、病死或战死,他们的惨状活生生地展现在你面前时,你还能保持这个理性的结论吗?
显然,当进入宏观领域时,道德本身就是一个悖论。因为道德存在的意义就是规范道德的遵守者,而非规范制定者。幸运的是,我们中的绝大多数人都没有机会去制定规则,只需遵守即可。不仅平民百姓,甚至包括多数大人物、国家元首,他们也是规则的遵守者而非制定者。他们按部就班地维持社会的正常运转,依靠并不反常识的思路去决定交战或媾和,造成不至于亡国灭种的伤亡,这都根本不触及规则的制定。在小小的现实中,救人毫无疑问是正确的。当一人与一万人发生冲突的时候,至少还有法律的存在。维持法律权威对救人的重要性,显然既高于一条人命,也高于一万条人命。谁该死谁不该死,不妨听法律的。
但当这个人命数到了一亿人,十亿人的时候,法律的权威显然也成了一个笑话。到那时该如何做出决定,就不再是道德观层面的问题了,甚至连“是不是让尽可能多的人活着就是正义”这件事本身都成了问题。那就不是我们这些习惯于遵守道德的人需要思考的问题了。
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19-7-17 21:18:2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一个其实并不难回答的问题。


两千多年前,杨朱说:“古之人损一毫利天下,不与也”
“一毛不拔”这个成语由此而来。
他的理由是“人人不损一毫,人人不利天下,天下治矣。”即“贵己、重生”亦可天下大治。


四十多年前,厄休拉.勒奎恩 (Ursula K·Le Guin)的短篇小说《离开欧迈拉斯的人(The Ones Who Walk Away from Omelas)》出版。
从囚禁在地下室的的那个孩子身上,整个欧迈拉斯城获得幸福和欢乐。知道这个秘密的人们或者默默的继续生活,或者默默的离开,去一个可能不存在的地方。


社会化人类的功利计算,从未停止,也从未有过最终结果。古今,中外,概莫如是。


题主的问题中,关键词不是“杀掉”、不是“一个人”、也不是“拯救N个人”,而是“应该”。
但围绕“应该”这个词的提问其实是这样的:
“谁来决定一个人(无论基于何种理由)应该被杀?”


杨朱的“一毛不拔”中,毛,并没有思想,活该被拔与不拔。
而欧迈拉斯城地下室中的孩子呢?连作者都没在意过ta有何想法。
那题主的问题不是应该这样问吗?
“假如杀掉你可以挽救一万个人的生命,那么,你,应该被杀嘛(吗)?”


这个问题,包括前面知友们贴出的各个思想实验之所以难解。
是因为没有人可以同时以“上帝”和“我”这两个视角去演绎出答案。


我们如果以上帝视角把人、把生命看成一串数字,那不管数字大小,都必然最终付诸于计算。
我们如果再把这种计算以社会道德、大众福祉的名义,打造出奉献、牺牲等等桂冠。
当你戴上它们的时候,还有挣扎的余地吗?
你甚至连谁给你戴上的,为什么而戴上,最后是谁因你的荣誉献身而获利都不知道。


所以,我再问一遍:
“假如杀掉你可以拯救一万个人的生命,那么,你应该被杀吗?”
你有答案了吗?


编辑于 2018-10-02


——————————— 十七天后更一下的昏隔线 ——————————————


突然忙起来,评论里各位的高见没能及时回复,sorry。
看完所有评论之后,这里借回复 @啪啪嘣 一并作答。


先必须啰嗦两句,看完这一段不能认同的就不必浪费时间往下看了。


题主的问题本质上就是菲力帕·芙特(Philippa Foot)“电车难题”变体。菲力帕·芙特提出这个问题的初衷是为了说明道德的多元性,也就是说,世上并没有完美的、普世的、唯一的道德标准,即:道德无真理。
“电车难题”的变体很多,在菲力帕·芙特之前也早有雏形,但都是作为伦理思想实验而存在。


既然是实验就应该从实验的范畴来应对这个问题。那就不得不先提醒一下,这个问题之下的争论绝大多数是源于没弄清楚“实验(experiment)”和“试验(test)”的区别。
词义之辩不再赘述,有兴趣可参考:
“实验”和“试验”这两个词,有什么区别?

简单的说,试验(test)求确定的结果,实验(experiment)求并不确定的可能性。目的全不同。
前者为了确保结果的确定性和可重复性,需要保证实验环境的纯净,需要尽量减少设定常量、变量(参量)之外的影响,还要保证实验过程和操作流程不离预设。
后者则不断代入各种实验材料、修改各个参数,从不同角度和顺序去尝试,看看会发生什么、会出现哪些后果。
明白了吗?作为实验,“电车难题”是让我们不断尝试代入各种设定和逻辑,推演在不同思维路径之下会出现什么样的结果,因而引发更深刻更广泛的思考。是求索,而不是单纯求解。更不是求唯我独尊的唯一解。


而之所以在“实验”前面加上“思想”二字,并不是仅指这个实验只能在思想中进行,而是说这个实验环境——“思想”必然依附(受限)于它的主体,你其实只能在你自己的头脑里去思、去想,所以也只能在自己的思想中去进行这个实验。
也就是说,这个实验是用来自问、自答,而不是用来拷问自己之外的人或者这个世界的。是用来塑造你自己的思想殿堂而不是砸他人院墙的。


以下回复@啪啪嘣和各位知友 :
我认真看了,但是没有明白全,而且我不明白为什么选择这种生活方式的同时又要去批判它。大家总说如果你是那一个人你会怎么选择,如果你是那一万个人中的一个你会怎么选择,如果你都不是,那上帝视角会如何选择,而我自己觉得‘你’应该是那一万零一个人中的一个人,你可能成为这一万零一个人中的任何一个。物竞天择,选择最优生存方式对大家都有好,你觉得这是恶,而我觉得这是对所有的人的善。说个题外话,小时候看电视节目动物世界,总会想为什么不救救那些被捕食小动物,它们那么可怜。后来明白了,你救被捕食者就是在害捕食者,没有意义,捕食者的存在甚至能让被捕食者的群体产生更强烈的优胜劣汰。并不是觉得小动物不可怜了没有恻隐之心了,而是发现袖手旁观才是最好的选择

1、关于“选择”和“批判”
在前一节“实验”和“试验”之辩的论述中,我其实已经说了,这是一个思想实验,当然而且必须有各种材料、操作、流程的甚至是基础变量的不同组合,因而产生不同的推演和结论,这是这个实验的目的也是它的意义所在——引发思考和讨论。
只要我们还认同自由意志是存在的,而且值得我们去尊重甚至捍卫,那就必须要接受这个世界充斥着各种不同价值观和道德标准的事实现状,而基于这些纷繁复杂的、不同的甚至完全相悖的观念,人类还必须完成规模越来越大的共同协作,这其间的矛盾冲突之激烈可想而知。为了解决这些冲突,我们进行过各式各样的尝试,各种主义、体制,诉诸道德、法律,几千年来都试过。但人类在人性的自我认知方面,局限性是无法否认的,随着生产力和技术的发展,协作规模变大冲突加剧的同时,错误的尝试带来的后果也具有了毁灭性。这也是为什么我在好几个回答里都说过:到目前为止,人类试图建立一个理想社会的尝试结果都是一场灾难。
也正是基于此,不管是个人的言行准则还是群体的制度政策,从制定到实施必须要有一个经过论证的思路为指导。这个思路并不能保证我们从此不再犯错,但至少可以尽量减少作恶,尤其是那些动机十足善良的平庸之恶。而“电车问题”这个思想实验的目的之一,就是引导我们踏上这条思想之路。
另外,选择未必是主观自愿的结果,被迫也可以是选择的前提之一。而批判也可以因对现状的不满或者对“更好”的憧憬而引发。两者不矛盾。


2、“应该”?“觉得”!
你的评论中一共用了1个“应该”、4个“觉得”、6个“选择”,还有4个“我”。由此可见,我们很难也不可避免的会从主观角度去看这个世界和我们自己,所以才会有那么多不同角度、立场和价值观。至于“我”“觉得”谁“应该”“选择”成为谁,推荐约翰·罗尔斯(John Rawls)无知之幕Veil of ignorance)”,也是一个不错的思想实验。同样的,这个实验也不会有标准答案,你的实验结果就是你的答案。


3、“物竞天择”
这个话题反而简单了。
拉马克也好、达尔文也好,不用去展开对他们的理论的争辩。单就这些理论本身,我个人认为,在学术层面都是严肃的,是描述了客观事实的(但不完善)。
也就是说我并不反对理论角度的物竞天择-->弱肉强食-->丛林法则-->社会达尔文主义这个逻辑链条。但我坚决反对把这套理论诉诸现实,尤其是通过国家机器的政策法规来实现。
原因很简单:当“物竞天择”被当做工具甚至是武器的时候,就变成了“人竞人择”,变成了你所说的,以“自然法则”的名义对包括优胜劣汰在内的自然法则的干预和破坏。
而无论“插手干预”还是“袖手旁观”,其实你都已经选择了上帝视角。至于这个选择是不是“最好”的?我们还是回到实验中去求索吧。


路,还很长。
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19-7-17 21:19:02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这是一个伦理的经典命题。
一种是康德的道德义务论,人应该被当作目的,而不是被当作手段与工具,杀一救百把人的生命当作实现目的的工具,所以不正义。
一种是边沁的功利主义,他认为符合正义的事情就是追求社会福祉的最大化,大家的生命竟然价值一样,我们就该去追求符合社会福祉最大化的事情。
感兴趣的各位可以看一场这个辩论赛
正方是中国人民大学
反方是活泼老僵尸:马薇薇,胡渐彪,邱晨,刘京京
https://m.bilibili.com/video/av1981244.html
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19-7-17 21:19:08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康德主义的说法,不杀一个人,放任一万人去死是道德的。因为人应当遵从道德规矩,杀人是不道德的,如果人人都遵守不杀人,那么就不会有人被杀,如果你遵守不杀人而那一万人被杀,则过错不在你而在那个杀死一万人的、不遵守道德的人。
如果你不遵守道德,也杀死一个人,那么你与他在某种意义上是一回事,如果“不杀人”这个道德规矩不能被遵守,而每天因这样那样的原因被冲击,那么这个规矩最终就不可能施行,将会有更多人被杀。
如果你今日因拯救一万人而杀一人,今后可能将面临更多的此类难题,杀人的前提也逐渐模糊,最后你必然会变成不道德的人。
简化来看,如果杀死一人救两人你会不会杀呢?大多数人会选择不杀,那么这个准则和观念放大到救一万人时,也应该有效。
综上所述,不杀一个人是符合道德的,道德本身是唯心的,模糊的,因此人们要恪守原则和底线,不能因任何事情做超出底线的行为,这个有轨电车问题用这个选择题将道德问题模糊了,如果你杀人,你是不道德的,你让一个人无辜死去,毫无公理正义可言,你放任一万人去死,看起来也是不道德的,但是那一万人不死于你,更大的责任是归于杀死他们的凶手。而这时的漠视,并不是不道德的,而是你恪守自己的道德,是不应该有任何自责的。
战国时杨朱称,损一毫利天下不与也,也就是拔掉身体一根汗毛而于天下有利,我也不会去做,因为这对我身体有轻微的损伤,这句话看起来是不是很坏、很不道德?但是他后面跟着一句悉天下之奉吾不取,也就是他有他的道德原则,他不奉献自己、也不取得别人的奉献。
这种道德原则最终可以使“人人不损一毫,人人不利天下,天下治矣”。
这种原则和准绳是人类道德的根基,这个世界太多界限模糊的事情,乱花渐欲迷人眼,我们恪守道德,恪守基准和底线去做一切行为,如果今天说一句善意的谎言,明天做一个善意的偷窃,后天行一个善意的杀人,那么你就是违背了自己的道德。
道德应该是不可更改的规矩,不应是经常作为权宜之计的借口。


杀掉一个人拯救一万人是实际的,但如果这个问题在以后一而再再而三的重演,而你日复一日的杀死数百数千人,账面上你可能拯救了几千万人,可未发生过的事情和你已经杀死的生命是不对等的,你是不道德的。
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19-7-17 21:19:1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如来个更简单的。
假如杀掉一个人可以挽救一个人的生命,那么他应该被杀嘛?
假如这件事发生在医院,那么答案很可能是不该,我们一般称之为非法器官移植。
假如这件事发生在绑架现场,那么答案很可能是该,至少击毙绑架犯救出人质,大多数人应该是不会反对的。
同时,会在两个同不场合做出同答案的人,应该占了人群中的大多数。否则我们的社会就不是这个样子了。
不难发现,如果脱离了具体情况而讨论这类问题,那么答案很可能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严重一点的还会滑坡到“权力的限制与滥用”“绝对道德与相对道德”这些领域上,而生活实践中,我们一般不会极端到要求自己是“绝对道德的”或者“绝对功利主义的”。
因此,仅就在下而言,这道题的答案应该是:看具体情境。若无具体情境,则此题任何答案皆不错。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UFO中文网

GMT+8, 2024-10-7 20:30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