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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27 20:5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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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杀是一种极端、越轨的社会行为。
涂尔干在他的《自杀论》里提出了三种自杀类型:
1.利他型自杀,牺牲个体维护集体利益
2.利己型自杀,过分强调个体价值
3.失范型自杀,原有社会规范约束力度趋弱
如果物理学家或数学家是因为发现宇宙真谛而自杀的,从定义上来看这应该属于失范型自杀。但是严格来说,发现宇宙真谛仅仅是一种个体层次上的世界观重塑,而不是社会整体层面的价值冲击,所以此原因导致的自杀是一种特殊类型的自杀。
这样的自杀应该是很少见的,因为宇宙真谛不是那么容易就得到的,涂尔干通过统计分析自杀数据指出,社会整合力度会极大影响社会中的自杀现象。按照涂尔干的理论,工业革命后的西方资本主义世界处于一个社会高度分化、成员高度分工的有机整合状态,所以社会中的自杀更多是利己性自杀。(此处不分析第三世界)
我认为物理学家和数学家的自杀不是因为发现了宇宙真谛,而更可能是因为他们的研究成果被社会主流价值所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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