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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潜规则揭秘:牢房女囚,太监嫔妃"潜规则"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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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22-11-2 10:20: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贞操又叫贞节,是指女子不失身、不改嫁的封建道德。它是男权社会迫害女性的精神工具,男性可以三妻四妾,女性却必须严守贞操,甚至以身殉节。在古代男权社会中,贞节观念好似勒在古代妇女脖子上的一条绳索。它既是对女性进行单方面性禁锢的武器,也是长久以来形成的陋习在观念上的表现。因此,古代的女人宁愿饿死,也不愿失去贞操。然而,古代的女人一旦被打入大牢,成为女囚,便等于从此失去了贞操。


古代潜规则 :牢房女囚



  在古代社会,女人千万不能沦为女囚,而一旦沦为女囚,轻则在堂上被裸体笞杖,即「杖臀」,或叫打屁股;重则被脱掉裤子游街示众,名曰「卖肉」。而在大牢里被牢头玩弄、奸淫则更是家常便饭。

  笞杖是中国古代使用得最广泛的刑罚。一些朝代规定笞杖之刑是杖臀,即打屁股。若是妇女犯罪需用笞杖,也是杖臀。宋、元两代都有「去衣受杖」的规定。

  明代沿袭旧制,规定妇女犯了奸罪需要笞杖者,必须脱了裤子裸体受杖。这对妇女来说,不仅是残酷的皮肉之苦,也是难堪的精神之辱。明代的这条规定造成一种社 会弊病,民间亲戚邻里若有因小隙而成仇怨者,一方就捕风捉影,寻找事端,指控对方家中妇女有奸情,然后贿赂官府,让官府逮捕妇女裸体受杖。到执行刑罚那 天,原告一方事先选约集亲友,一齐来到公堂,名曰「看打」。





古代潜规则大揭秘 :牢房女囚

  他们又花钱买通行刑衙役,在行刑时对受刑女子百般凌辱。衙役干这行是很在行的,他们的手段有「掘芋艿」、挖荸荠」、「剖葫芦」、「剥菱角」等名目。有时县 官还未升堂,衙役先把被告女子裤子脱掉示众,随即拉到门前大街上,名曰「卖肉」。遇到这样的情况,有的妇女受不了这样的羞辱,回去后便自尽而亡。还有一种 惯例:被告妇女必须光着脚过堂。

  未过堂之前,先在衙前戴着刑具暂押。这时仇家就乘机闹事,怂恿无赖子弟把这妇女的鞋子脱掉,裤子褪下,有的人顺手把鞋子拾去,满街人随意传 看。如果这天县官不出堂,第二天照样寻闹一番。在过堂之后,还要监押在衙门前示众一天,无赖子弟又来终日围观,抚摸挑逗,嘻笑取逗。妇女羞辱难耐,有的当 场碰死。明朝嘉靖年间浙江总督胡宗宪因罪被逮捕后押送进京,他的妻子和女儿在杭州均被拘捕,就受到这样的侮辱。


  清代女子裸体受杖的做法有增无减。晚清文人俞樾记述过这么一件事:某县令年方少壮,为人轻浮佻达,最喜欢谈论桃色新闻。他审理案件,发现有涉及到闺阃方面 内容的,就故意牵扯,定为奸情,然后将妇女裸体行杖。他常对人说:「刑律上明文规定,妇女犯罪应决杖者,『奸者去衣,余罪单衣决定,妇女犯罪应决罚』。行 杖时是打臀部的,所谓单衣就是单裤,去衣当然就是去裤了。」别人辩不过他,他一直坚持这样做。后来他因贪污罪被处死,家产被籍没,妻子流落为娼,有人说这 是他裸杖妇女的报应。




古代潜规则大揭秘 :牢房女囚
  清代裸杖女子还有更狠毒的例子。乾隆时期,平阳县令朱乐在任职期间特制厚枷大棍,常对犯人施用严刑,对奸情案件更不放松。有一次审问一名妓女,命令衙役把 她脱光衣服以杖责,又让衙役用杖头捅入妓女的下部。朱乐得意地说:「看你还怎么接客窗敝炖滞春藜伺,想用重刑煞住当地的嫖风,但其手段也未免太过分了。


  在官府衙门里直接对犯人用刑的皂隶们,一般都是心狠手辣的。但是在这些人中,也有个别心地良善之辈。清代,浙江秀水县人诸锦的祖辈有在县衙当差的,很怜悯 犯人受杖的痛苦。他听人说受了刑伤后饮小便可以止疼解毒,就把自己用的竹杖浸在厕里的桶里,该他行刑时,就使用这浸了尿的竹杖,打过人既不疼也不化脓。在 滥用酷刑的封建时代,这样的善举算是凤毛麟角了。

  蒲松龄在《聊斋志异》里,写了「伍秋月」的一个故事,其中说到女鬼伍秋月被阴间的皂役捉去,关进了监狱,两个狱卒对她动手动脚,百般调戏、侮辱。其中一个 狱卒还厚颜无耻地挽着她的脖子说:「既然成了罪犯,难道还想守住贞节吗?」这里写的虽然是阴间地狱,但说的却是阳间牢狱里的实情。


  在衙门的黑牢狱中,苦难最为深重的,恐怕要算是女囚了。古代对妇女的贞节非常重视。监狱之中男女混杂,肮脏黑暗,这是人所共知的。妇女一旦进了监狱,便成为狱吏、牢子们凌辱的对象,要想保持贞节,事实上是很难的。

  一个监狱里看管女犯的官媒就公开说:凡是发到这里的女人,哪一个不是犯法的?已经犯法还充什么节妇!因此,历代法律对妇女收监监禁,都采取非常审慎的态 度。汉代法律规定,妇女非本人犯法,而因连坐等原因要被判刑的,一律不得拘捕监禁;需要拘讯的,也只能在她的住所内讯问。






  明朝的《大明律》「妇人犯罪」条中也规定:妇女除犯死罪及奸罪要入监收禁外,其余犯罪一律交丈夫或亲属收管,听候传唤,不得入狱监禁。清朝法 律也有大致相同的条文。这些规定的目的,都是为了防止女犯收监后遭受虐待、凌辱。但是,女犯一旦被关进监狱,就很难逃脱这种厄运了。


  清代对女犯,一般都交由衙门里的官媒婆看管。凡是初到的女犯,总是先饿上两天,再捱上几顿打,晚上也不准睡。如果不服的,便会被吊起来。至于做贼的女犯, 更是与众不同,白天拴在床腿上,让她看马桶,闻臭气;等到了晚上,还要将她捆在一扇板门上,要动不能动,搁在一间空屋子里,直到天明才放出来。当然,这些 都还是轻的;一旦女犯被衙门里的书办、衙役们看上,那时除一死,竟没法保得清白。

明清法律都明文规定,奸淫女犯的,要处以杖一百、徒三年;强奸者要处绞刑。但事实上,这往往是一纸空文。那些书办、衙役干脆把官媒婆处当作是免费的妓院,遇到标致一点的女犯,更是个个都要前来领教,张三才去,李四又来,甚至昼夜不绝,或者干脆弄到外面去恣意取乐。

  而那些被关押的女犯,不是犯死罪,就是犯的奸罪,到了这个地方,也就不得不从。所以女犯失身破节,成了理所当然的事。但其中也有少数真正节烈不肯失身的,触怒了衙役官媒婆,便往往招来残酷的毒打和凌虐。






  在一篇名叫《活地狱》的小说中,有一个女犯,因为不愿顺从,被官媒婆先是伸手三四个巴掌,打得她跪在地上,苦苦哀求,然后又叫人从梁上放下一根又长又粗的 麻绳,把这女犯揿倒在地,将她的手脚如同捆猪一般捆住,再把****绳一头穿在她的手脚之中,穿好之后,打了一个死结,再将麻绳另一头用力拉,霎时间便把 这女 犯高高吊起。  
     
  
        


  女犯被这一吊,早已是头昏眼花。嘴里不住的哼哼乱叫。官媒婆则拿起竹片,不由分说,把那女犯无上无下,足足打了几百下还不住手,打得女犯乱哭乱叫,浑身一条一条的血迹。官媒婆一边打还一边骂:既然想树贞节牌坊,就应该不去犯法;既然犯法到了这里,还要充什么贞节!

这就是古代他们凌虐、奸淫女犯的最「充足」的理由。在他们看来,女犯一进了监房,什么人格、尊严以及贞操等等,统统都不存在了,剩下的只是任凭他们摆布、 玩弄、奸淫。这一切,都是女囚所「应得」的待遇,是女囚们的先天「命运」!女人一旦坐牢,成为囚犯,便意味着从此失去了贞操,这可能就是古代凌辱女囚的潜 规则。

  古代刑罚,作为古代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他的发展与变化,实质上也是整个中国社会发展与进步的浓缩。刑罚体系的发展与变化的原因是多层次的,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特点,同时代不同的当权者亦有不同的举措。但是总的发展趋势是以原始的野蛮、落后、残暴向着文明、慎刑方向发展。





中国古代刑罚演变的原因

  大体上,刑罚发展变化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社会经济发展和人类文明的进步,当权者指导思想的不断变化导致了刑罚发展变化。法律制度是社会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门,任何法律制度的产生、发展,以及其特色的形成,都是与当时的政治、经济、文化、风俗、传统等社会经济条件紧密相连的。原始社会时期,没有国家,没有法律,生产力水平低下,人类认识自然的能力低下,当时的原始习惯也是由以采集和渔猎为标记的低下生产力水平决定的,惩罚方式简单残暴,后来由于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成为主导。逐渐产生了相当多的习惯法,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随着人们对物质世界的进一步认识,刑罚的体系逐渐完善,目的性也更加专一,保护私有制财产,保护人身权利,维护政治统治。自夏代建立第一个奴隶制国家起,我国古代社会一直坚持以刑法为主的法律体系。






古代潜规则大揭秘 :牢房女囚


  由于专制、集权贯穿我国几千年的古代发展史,中国的法律文化也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没有西方世界的民主与法制、人权的概念。大量的充斥于刑法之中的完全是对人的生命的漠视和刑罚的随意性。

 从简单的同态复仇到夏、商时期奴隶制刑罚,及至演变到封建社会的“五刑”,刑罚的变化,同当权者的统治思想有着密切的联系。中国古代社会一直是集权的家长制统治,王或皇帝是国家的主宰,所谓家天下。“溥天之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所以,法律也集中体现了维护王权统治的基本指导思想。崇尚刑法,重视刑罚。使我国古代不管民事、行政、刑事的制裁,无一例外的采用刑罚的手段。法律不但凭借严酷的刑罚手段惩办危及王权统治的政治性犯罪,同时也严厉制裁破坏国家统治、扰乱社会程序的刑事犯罪。统治者从长期的实践中体会到,既要使犯罪者受到惩罚,又能保存劳动能力,是更为有利的。所以刑制的改革,更加适应了经济基础需要,同时更好的维护其统治。夏、商时期人们认识自然的能力十分有限,同时又刚刚从原始野蛮时代演变而来,维护王权成为其首要的目的,同时人的愚昧无知又使统治者假借天意的图谋得以实现,虽然其刑罚十分的野蛮残酷,但是统治者借天的名义,成功地表明其刑罚的合理性。
     
  
        





  古代牢房女囚的潜规则大揭秘


  同时,统治者鉴于前朝的教训,至周时提出“以德配天”、“明法慎罚”的思想,强调“用刑宽缓”,将教化和刑罚结合起来,体现到刑罚上,出现了“圜土之制”、“嘉石之制”为名的徒刑、拘役等刑罚,以及赎刑、流刑等以作为五刑的补充,不再单纯是伤及人肢体、生命的酷刑。秦以后到明清,中央集权的统治者更加牢固的确立,虽然各朝代执政者执政的指导思想各有不同,但是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在也逐渐促进统治者对刑罚作出变革,以绞、斩死刑代替以往残酷的生命刑,以笞、杖、徒、流代替野蛮的肉刑,实质是统治者逐渐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文明程度提高的反映。

  二、古代社会高度集权的家长制统治,统治者权力的无限制和无制约,当权者往往凭一己好恶行事,使刑罚形成了不稳定和不确定的特点。所以,我国古代刑罚发展变化的进程中人为的痕迹浓重。总趋势是朝者宽缓的方向,但是其中也多有反复。我国古代社会自从有国家以来,无论是不成文立法的时代,或者是成文法时代,法律对刑罚的种类都有明确的规定,但是经常有随意增加法外刑罚的情况。隋初,制定《开皇律》、《大业律》,强调用法宽缓,然而隋炀帝并不依律行事,他“更立严法”,并恢复枭首、灭九族等等酷刑,自毁法制,滥施淫刑。又如唐时法律为我国古代之最鼎盛时期,但是法外施刑的现象也层出不穷。武则天时,酷臣周兴、索元礼、来俊臣非法采用酷刑,摧残人犯,将人犯“禁地牢中,或盛之如瓮,以火圜灸之,兼绝其粮饷,至有抽衣絮以瞰之者。”明时,皇帝设厂卫特务机关,滥用刑罚更为严重。清律中根本没有关于文字狱的直接规定,但所有的文字狱均是按照谋反、大逆定罪,是最严重的犯罪,并且处以最严厉的刑罚。所以,古代专制制度下,皇帝的行为往往将法律沦为一纸空文。

  另一方面,较为开明的当权者的举措,又会带来不同的后果。据史载,汉初文帝改刑罚的原因,是为缇萦的孝心感动,遂下诏说:“刑至断肢体,刻肌肤,终生不息”,是 “不德”.由此引发了汉初刑罚的改革。

  所以,在我国古代社会以仁者治国的指导思想下,法制的推进显然有其偶然性,但是反过来说,这样的发展变化也是社会进步的必然结果。





  古代牢房女囚的潜规则大揭秘


  三、宋元明清法制由轻向重变化的原因。从秦汉至隋唐,刑罚制度的发展趋势一直为由繁杂残酷向简明轻缓。期间有汉文帝废肉刑的改革,以及三国两晋南北朝的刑制改革及隋文帝法定五刑,至唐时法制达到巅峰,其影响直至宋、元、明、清,并及诸海外,但是宋、元、明、清虽以唐制,其刑罚较前朝又趋残酷、繁杂,并且复活了肉刑,死刑的执行方式也有增加。从历史上看,宋、元、明、清时期是我国小农经济继续发展并且至没落,而商品经济逐渐萌芽之时,社会的矛盾日趋激化,统治者为维护其统治,更加加强中央集权,用重典治天下,故而刑罚更加残酷,这也是中国古代社会后期刑罚的重要特点,至明清,发展尤为明显。其特点,就是限制商品生产和商品经济的发展。在资本主义萌芽已经诞生的条件下,仍然坚持重农抑商的传统,实行“禁海闭关”,延缓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形成和发展。明时增加许多法外酷刑,而清朝又处于古代中国向近代化发展的复杂时期,更加以空前的严刑峻法推行政治思想的高压统治。明清时期大兴文字狱,对思想异端严厉惩罚,这在一定程度上阻止我国古代社会先进思想的进一步发展。这也是我国古代社会一贯的愚民政策的体现。
     
  
        

 明清时期重刑观点同当时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矛盾的错综复杂密切相关。古代社会发展到明清时期,封建制度已经走向末路,新的生产关系正在形成之中。而这种新兴的生产关系势必威胁到封建统治集团的切身利益,所以,统治者为了维护政治上的专制统治,必然钳制广大人民的思想和舆论,甚至不惜动用残酷的刑罚手段,遏制自由思想的兴起。

  四、刑罚的变化与发展同特定的社会发展现状紧密相连。我国古代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或者同一阶段的不同时期,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等各个层面发展不尽相同,所以,在社会发展的不同时期,会形成不同的特色。刑罚作为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当然也有不同的发展和变化。“刑罚世轻世重”的刑事政策也充分得以体现。从夏商以来历代统治者在运用刑罚统治社会的过程中逐渐积累了丰富的用刑经验,至西周时,形成“刑罚世轻世重”的理论。《尚书·吕刑》说“轻重诸罚有权,刑罚世轻世重。”“刑新国用轻典,刑平国用中典,刑乱国用重典。”这种思想逐渐融入中国传统政治理论之中。刑罚的发展变化实际上也体现了这种理论在治国实践中的运用。





  战国时期,群雄并争,天下大乱,当时刚刚兴起的地主阶级在制定法律的时候就特别强调重典重刑,用刑严酷。唐时,社会经济的发展较为迅速,国家实力明显增强,所以,这一时期奉行用刑持平,“刑平国,用中典”的策略,体现到刑罚上,变化为宽严适中,简约易明。由此带来的后果是社会更加稳定,经济更加繁荣,使唐帝国成为当时亚洲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宋、元、明、清时期,统治者都是在天下大乱,群雄纷争中夺取天下,都认为身处乱世,强调治乱世用重典。所以这一时期的刑罚一反隋唐以来的轻刑重典政策,又将刑罚导入峻法酷刑的时期,走上了回头路。然而,严刑酷法带来的不是统治者的长治久安,也不是什么治国良方,残酷的镇压反而加快了王朝覆灭的步伐。



古代太监伺候后宫嫔妃惊人的“潜规则






电视连续剧《十三格格新传》中太监李莲英伺候慈禧的精彩剧照。



  太监,指中国古代被阉割后失去性能力,专供古代皇室役使男性中的官员,我国历代太监的人数以明朝为最多,号称10万。清朝改革了明代臃肿的太监机构,并制定了一套管理制度即宫规宫法,将明崇祯末年的9万多太监,削减为9千人。清朝太监的等级极其严格,清朝宫廷内院设有管理太监的专门机构称“敬事房”,又称“宫殿监办事处”。
     
  
        
  
  
  在深宫内院,太监的职责不仅要伺候皇帝,还要伺候皇帝的嫔妃,有的小太监还要伺候嫔妃的贴身宫女。长此以往,太监伺候后宫嫔妃逐渐形成惊人的“潜规则”。那么,在深宫内院之中,太监与嫔妃之间存在着哪些“潜规则”呢?
  
  
  一、宫中女性有事需太监帮忙时便被要挟献身
  
  
  长期与皇帝的夫妻生活接触,自然对太监们产生了很大的刺激。有人认为这就是太监娶妻的原因。从另一个角度说,一年之中轮不到皇帝宠幸的嫔妃非常之多,所以敬事太监常年都会受到她们的孝敬。同时有些太监也会借此机会对嫔妃做出些“不轨”的行为。
  
  
  皇帝每晚临幸嫔妃,要翻嫔妃的签牌。但是嫔妃的签牌要想有机会放在盘中被皇帝翻到,就需要太监的帮忙。因为这个关系,敬事房的太监就可以对这些女性下手。当然,如果有的嫔妃还是刚进宫处女的话,他们是不能乱来的。但是一经皇帝宠幸之后,妃嫔智慧大开,可能兴趣渐浓。自然,当她们欲念旺盛时,也会饥不择食地选择太监的。毕竟太监总算是一个男性,年轻的小太监常得到亲近的机会,称“上床太监”,已经是宫中公开的秘密。如此一来,太监自然会乐此不疲,那么他们就会娶妻法定了。
  
  
  所以,有的的学者研究这个问题时,提出了“摆脱孤独心理说”,认为这是太监娶妻的原因。日本学者寺尾善雄在研究太监的力作《太监物语》一书中写道:“太监与女性组成家庭主要是摆脱孤独的心理,他们在世间受白眼,遭人蔑视,所以要求得到妻子的温暖,这倒也是不难理解的。”太监的妻子大多为宫中女官。因为宫廷生活与世隔绝,只有宫内女官才能与太监成双作对,这样就可以相互依靠?
  
  
  二、生活在美貌宫女中间的太监仍有强烈性欲
  
  
  古代的阉割方式大都是“尽去其势”,即用金属利刃之类的器具将男性生殖器完全割除。由于太监已经被阉割,身体上自然会发生很大变化。变态的身体慢慢会导致变态的心理,他们的性格也不能用正常的观点来看待。他们已经失去了男性的味道和能力,又不是女性,所以他们的灵魂是扭曲的,他们的心灵是没有归依的。
  
  
  因此,他们的性格是非常不正常的。他们会无缘无故地哭泣,会为一点小事无故发火,发怒时又会突然火气全消,喜怒无常。他们看到比自己强的人便会摇尾乞怜,卑躬屈膝地去迎合,表现出自卑感和软弱性。
  
  
  变态的性格导致人们不愿意与他们为伍,他们会对小孩和女性有爱情表示,也会变态地迷恋着饲养的小狗。因为他们孤独、失落,他们的心灵的空虚使他们愿意娶一个妻子回来,以便使自己能够摆脱这种孤独感。还有两种观点是从医学和生理学角度出发的,认为太监娶妻跟这些相关因素有关,即净身的彻底与否和性基因的存在。
     
  
        
  
  
  清朝太监小德张是自幼净身的阉人,可是他到了青春期却忽然对女性感起兴趣来了,以致到后来陆续讨了几个老婆。这件事情引起人们关于他净身不彻底的猜测。我国着名的医学博士兼文史家陈存亡,研究太监问题多年。他就认为,如果太监净身不彻底,很有可能阴茎重生,从而重新产生性欲。
  
  
  三、后宫女子长期得不到皇帝临幸只有找太监
  
  
  宫廷里的小太监,每三年要看一看,每五年再查一查,看是否有凸肉长出,这是宫廷定制。但是宫廷中的事情,不能简单以常理揣测。如果某贵妃对某小太监青睐有加,那么她只要对检验的太监说一声"免了罢",这个太监就不用受到检查。如此一来,即使那个太监有凸肉长出,也可以自由发展,终至长成。
  
  
  除此之外,有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家,很早就已经准备好了将自己的孩童日后送进宫当太监,所以在这些孩童还在襁褓之中的时候,就由特别的佣妇用她的巧妙手术,扭捏婴孩的下身,直到婴孩的生殖器渐渐萎缩,天然的机能完全毁灭。这样的孩童太监,由于有可能和年幼的太子及公主做伴嬉戏,那么在他们的发育期里,很有可能自然而然地恢复了性能力。只要他们与小太子的关系非常好,宫中的检验太监也就不敢特别仔细地检查他们。
  
  
  除了这些比较自然的情况外,还有人为的情况存在。在太监阉割的过程中,是老太监带领着发育不全的年轻人进入阉房进行手术。这种情况下,假如动刀阉割的人受了贿赂,那么新太监就可以不彻底的净身,只要留着部分根茎,那么就有重生的希望。同样,入宫的检验也可以通过贿赂过关。
  
  
  四、许多女性寂寞时对太监依然抱有很大期望
  
  
  站在医学的角度看问题,发育不久而又没有阉割干净,这样的情况下,人体强大的发育功能很有可能使人阴茎重生。上面讲的几种情况都是这样,即太监已经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太监了。要是一个英俊可爱的太监,被派在深宫中服侍一个贵妃,朝夕相对,日久生情,也不是没有可能。贵妃独居深宫,久而生怨,而太监无论如何毕竟是男性,于是就把面目俊秀的年轻太监,拉上床去,即使拥抱而卧一番。
  
  
  对于贵妃而言,也有相当的情趣。那么如果有不是太监的太监出现,岂非更遂人愿。也就是说,贵妃对阉割未净的太监,有着很大的期望,如此一来,当然这样的事情就是极有可能的。这样的说法并不仅仅是猜测,在明朝人的笔记如《枣林杂俎》中,就有关于魏忠贤“玉茎重生”,生理学角度也有关于"性基因启动"的说法。
  
  
  生理学上的这个重大发现,为太监娶妻提供了独特的看法。这种看法认为,太监虽然失去了男性的生殖器官,但他仍然是个男人,到了青春期自然有接近女性的要求。从这个角度出发,有的学者认为,性基因的启动才是太监娶妻的根本原因。
     
  
        
  
  
  关于太监娶妻问题的说法,似乎都有自己的理由,都能自圆其说。但是太监真正的动机是什么?这样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恐怕不能单单从一个方面就得出结论。要想真正揭开这个谜团,那么应该将历史、环境、心理、医学等等相关学科联系起来,深入研究,或许会有找到答案的一天。

古代嫔妃侍寝的潜规则:后妃为何过了50岁就不能侍寝

  唐代诗人王建的《宫词》之四十五中就曾写道:“丛丛洗手绕金盆,旋拭红巾入殿门。众里遥抛新橘子,在前收得便承恩。”皇帝向宫女群中抛掷橘子,抢到的人便可以承欢,也就是说得到陪侍皇帝的赏赐。有点抛绣球点女人的意思
  
  
  人们常说,帝王的后宫拥有三千佳丽。其实,三千佳丽不过是个虚数。应该说,帝王的后宫拥有多少后妃是有一整套宫廷制度的。那么按照制度,这些帝王的后宫究竟应该拥有多少嫔妃呢?
  
  
  据《礼记·昏义》记载:“古者天子后立六宫,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就是说皇帝有名有分的嫔妃有一百二十一人,另外还有不计其数的宫女,随时可供皇帝“临幸”。后宫美女如云,都是为了侍候皇帝一个人。
  
  
  一夫多妻,妻妾成群,做帝王的怎么样才这么多娇妻美妾以及无数有如“板凳队员”的宫女们过性生活呢?也就是说,古代的帝王们是如何临幸、如何驾驭这后宫的三千佳丽的呢?
  
  
  宋代文人周密的《齐东野语》卷19《后夫人进御》中记有五代时期梁朝的国子博士崔灵恩的一套理论。乍一看,恍然大悟,原来如此!再一想,崔灵恩那套理论既不符合常理,又几乎没有可操作性,显然是一种理想化的设计。《后夫人进御》中说道:
  
  
  凡夫人进御之义,从后而下十五日遍。……其九嫔已下,皆九人而御,八十一人为九夕。世妇二十七人为三夕,九嫔九人为一夕,夫人三人为一夕,凡十四夕。后当一夕,为十五夕。明十五日则后御,十六日则后复御……凡九嫔以下,女御以上,未满五十者,悉皆进御,五十则止。后及夫人不入此例,五十犹御。故《内则》云:“妾年未满五十者,必与五日之御。”则知五十之妾,不得进御矣。
  
  
  虽然帝王们有权利跟所有后宫女性发生性关系,但是有义务与这一百二十一个嫔妃定期过性生活。按照梁朝这位崔博士的说法,皇帝要完成规定的任务实在不容易。八十一御妻,也称女御,分成九个晚上,每晚九个人。二十七世妇也是每晚九个,分为三天;九嫔是共享一天;三夫人也是共享一天,但毕竟共享此项权利,或者说是共尽义务的人数只有前面几个等级的三分之一了。只有“皇后”是一个人独享一晚。从初一轮到十五,从十六那天再开始新的一轮。
     
  
        
  
  
  但是,崔灵恩又提出初一和十五这两天不适合房事,那么排序就会出现问题,眼巴巴等在那天的无论是九个人还是一个人,难道就白等了不成?一个月轮两圈,如果不是每晚多人同时的话,一百二十一个人中的每个人一年也轮不上两三回,前提是皇帝还得一天不能得闲,极为勤勉公正。皇上累得可怜,后妃们闲得可怜!
  
  
  另外,除非到了“皇后”和“夫人”这个级别,五十岁以后就不能进御了,倒不是出于年老色衰的考虑。的确实红颜未老恩先断,色未衰皇帝也未必就喜欢。主要是女人五十岁左右到了更年期,绝经以后不排卵,不能生育。帝王的性生活大都是以生儿育女为目的
  
  
  不能生育就没必要让皇帝辛苦一番了。不过,还是有问题,如果帝王在即位之初或者即位之后某个时间把后宫这一百二十一个编制配齐了,除非死一个新补一个,不把其中某些废弃,那么这些女性是会陪着皇帝一起慢慢变老的,那就很可能出现这些大小嫔妃陆续进入五十岁。皇后和夫人在五十岁以上仍旧侍寝,那嫔妃以下的一百一十七人到了五十岁是否要用新人替补?如何选择这些替补?无论陆续换还是一起换,要想确保在编的一百二十一人总数不变,种种实际问题都不是想当然可以解决的。
  
  
  再说了,“后宫佳丽三千人”,其实唐玄宗的时候后宫有四万多美女呢!帝王们要是每天都照着崔博士给设计的这套规则,跟这一百多嫔妃轮了一圈又一圈,其他的宫女由该怎么办?
  
  
  敬宗他发明了一种风流箭,用意也是决定侍寝之事。用竹皮做弓,纸做箭,纸中间密贮龙麝末香。后宫妃嫔们聚在一起,敬宗搭箭一射,中箭者浓香触体,了无痛楚,夜中侍寝。当时宫中有俗语:“风流箭中的――人人愿。”
  
  
  五、“托梦自荐”法
  
  
  聪明的嫔妃也会很巧妙地向皇帝自荐。而“托梦自荐”法的发明者是宋真宗妃子李宸妃。话说李宸妃原本是侍候章献太后的一个小宫女。
  
  
  有一次,宋真宗偶尔经过时想要洗手,李宸妃赶紧抓住这个机会,巴结地端起盥洗器具前去服待。皇上见她肤色润美,就与她聊了起来。她趁机对宋真宗说,昨晚忽然梦见了一个羽衣之士,光着脚从天而降,对我说:给你生个儿子。而此时的真宗正为没有儿子而犯愁,听了李宸妃的话之后,挺高兴地说,我来成全你吧!李宸妃因此而得幸,果然于隔年就生下了皇子。
  
  
  六、“姐妹引荐”法
  
  
  有时嫔妃之间也会相互引荐。历史上利用“姐妹引荐”法得益的典型案例要数宋高宗赵构的生母韦妃了。
     
  
        
  
  
  话说赵构生母韦氏,18岁时以处女之身被选进了端王(即后来的徽宗)府,成为端王赵佶宠妃郑王妃(即后来的郑皇后)的一名侍女。因长得高大丰壮、肤色发黄而难以勾起赵佶同志的性趣。不久她结识了一位同为服侍郑王妃的乔氏宫女,这位乔氏妹妹呢,生得是身形优美、娇小玲珑、肌肤白嫩,不过在粉黛如云的后宫,当时同样没有引起赵佶同志的注意。她们两人情同手足,因耐不住寂寞而搞起了同志恋,并约定:“先贵无相忘”。后来,端王成了徽宗,乔美人终于得幸于微宗而成为贵妃,便向徽宗推荐韦氏,但徽宗望着身边这位相貌平平却说不上丑陋的女子,着实表现不出性致。直到一年的中秋节,喝得酩酊大醉的徽宗,来到了乔贵妃住处意欲再次临幸乔美人,乔贵妃趁机让韦氏蒙混上床,品尝了一生中第一次而且也是她与徽宗唯一的一次男女之欢(有传闻在靖康之难后韦氏随徽宗等北上被金人凌辱生子)。可以这么说,没有乔妹妹的引荐,韦氏就不可能得到宋徽宗的临幸,就不可能有康王赵构(即后来南宋皇帝宋高宗),也就可能没有南宋王朝的延续(因为在靖康之难中,宋太宗名下后裔除了赵构成为漏网之鱼,其他男性们全部当了俘虏被弄到遥远的东北劳动改造去了!)。
  
  
  七、“皇帝误幸”法
  
  
  有时,帝王的糊涂加上宠妃的任性,会闹出所谓误幸之事。上面提到的徽宗临幸韦氏,可以说是在乔贵妃的帮助下借徽宗酒醉而成就了韦氏,也算是徽宗的误幸之事。然而,早在西汉时期,汉景帝也干了一件类似的事情。话说有一夜,汉景帝欲召幸程姬,偏巧程姬有月事,不愿侍寝,就把自己的侍者唐儿打扮一番去见景帝。景帝喝得酩酊大醉,真假莫辩,以为唐儿就是程姬,一番恩受缠倦之后,便使唐儿怀孕了。
  
  
  八、“以词述怨”法
  
  
  有的嫔妃得到陪睡的机会纯粹是歪打正着。“以词述怨”说的是元顺帝淑妃程一宁的事情。程一宁是元顺帝时的七贵之一,是“位在皇后之下,而权则重于禁宫”的宠妃。传说,她是以歌哀怨宫词得幸的。程一宁在得宠之前,怒愤颇多,时常在夜深人静之际,登楼倚栏,唱出词意哀怨的宫词,唱得音语咽塞,情极悲怆。有几次,恰好被元顺帝听见。顺帝深受感动,对人说:“闻之使人不能不凄怆,深宫中有人愁恨如此,谁得而知,盖不遇者亦众也。”于是,就驾车往程一宁的住所去了。
  
  
  九、“铺宫焚香”法
  
  
  明代后宫,每日天渐黑时,嫔妃所住的宫门前,都挂起两只红纱笼灯。皇帝临幸某宫,则该宫门上的灯卸下来,表示皇帝已选定寝宿的地方。于是,负责巡街的宦官,传令其他各宫均卸灯寝息。失意的嫔妃们只得灭掉希求宠幸的红纱笼,明晚再重新挂上。
     
  
        
  
  
  明代皇帝第一次临幸嫔妃的住所,要铺宫,由宦官将房间装饰一新,该承幸的妃子也要有相应的装饰。皇帝临幸之所照例焚香,香气异常,其用意有宫词道出“参于鼻观气非清,脉脉遗芳媚寝情。雨迹云踪易牵引,莫容轻露上空明。”一次,崇祯皇帝来到一间便殿,觉得有团异香浸入心脾,心怦怦直跳,问近侍这是什么东西?回答是:“圣驾临幸之所,例焚此香。”崇祯叹息道:“这是皇父、皇兄所以活不长的原因啊!”于是,禁用此香。
  
  
  十、“翻牌悬灯”法
  
  
  清代嫔妃侍寝与各代不同,不再是皇帝亲自登门。清代皇帝自有一套制度。每日晚膳时,决定哪一个妃子当晚侍寝。每个妃子都有一块绿头牌,牌面上是该妃子的姓名。备晚膳时,敬事房太监将十余块或数十块绿头牌放在一个大银盘中,谓之膳牌。皇帝晚膳用完,太监举盘跪在皇帝面前。如果皇帝没有兴致,则说声“去”。若有所属意,就拣出一块牌,扣过来,背面向上。太监拿过此牌,交给另一位太监,这位太监专门负责把将要求承幸的妃子用背扛到皇帝的寝所来。出于清代皇帝高度的戒备心理,防止妃子中出现刺客,妃子必须裸体裹着被子到皇帝寝所。清帝召幸妃嫔,照例在门前倒悬红灯,在行宫也是这样。宫女们入宫时梳辫子,一旦被召幸并获得名号,就要把头发盘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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