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等教育学科专业体系中被划为社会学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学科的民俗学专业,并无太大疑问地被视作社会科学。然而,不少人同时又将指称学科本身的民间文学看作是人文学科。认为民间文学是人文学科的学者或许是持民间文学是文学的一部分的观点,从而视作家文学与民间文学二元对立,共同组成文学这一整体。
但是,我们知道,“民间文学”一词源自于英语“folklore”的翻译,folklore按字面意思的解释是“民众的知识”(the learning of the people)[],并没有指涉“文学”(literature)的概念。实际上,“民间文学”这个专有名词第一次出现在梅光迪(觐庄)于1916年3月给胡适的私人信件里,他提出“文学革命自当从‘民间文学’入手,此无待言”,自此民间文学“文艺的”目的成为学科一个深远的传统。
因此,追溯学术史我们可以发现,“民间文学”(folklore)这一学科的文学性质是被关注文学革命的学者由于希冀把folklore变成新文学一个重要源头所建构出来的。那么民间文学这门学科应该是属于社会科学而非人文学科,因为人文学科的主旨不是研究知识,而是关注精神世界、文化世界,包含价值导向。作为社会科学的民间文学追求客观规律的探索,注重直接而广泛的实用性,因此也对科学的研究方法提出了要求。
(二)文学作品被作为民族志而研究的可能性